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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代寧國公爵何禮臣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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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年生活與教育(1972-1995年) == === 出生與家世 === 何禮臣於1972年5月4日格林威治標準時間上午8時17分,出生於英國倫敦帕丁頓聖瑪麗醫院的林都翼。其父何宏昌勳爵,為[[亞歷山大·何佳臣三世]]之幼子;其母[[蘭卡斯特女公爵瑪麗長公主]],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皇]]長女。因此,何禮臣一出生便彙聚了慶英兩國頂級貴族血統,其出生受到兩國皇室高度重視,[[倫敦]]與[[寧州]]分別於格林威治標準時間1972年5月4日正午,鳴放禮炮41響以示慶賀。 1973年1月2日,他在倫敦聖保羅座堂受洗,由時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唐納德·科根(Donald Coggan)主持洗禮。洗禮名錄記載其全名為亞瑟·查理斯·亞歷山大·何佳臣(Arthur Charles Alexander Hokyeson)。教父母包括明章皇帝伉儷和威爾斯親王伉儷。何禮臣有一胞弟[[何禮辰]]及兩胞妹,[[何禮慶]]以及[[伊莉莎白皇后|何禮妍]]。 === 移居香港與中學教育 === 1982年9月,10歲的何禮臣入讀慶寧頂尖貴族學校[[明寺公學]](Brightminster College),該校以其嚴苛的古典教育、軍事化管理和培育政商精英著稱。 然而,1985年4月,其父母婚姻破裂,達成離婚協議。此事嚴重觸怒亞歷山大·何佳臣三世。何世德在1985年5月的一次家族狩獵會上公開指責何宏昌「生活放縱,沉迷賽馬與藝術品投機,對家族毫無貢獻,其子嗣亦將受其不良影響」。1985年6月15日,何世德運用其作為「何佳臣1948年延續信託」唯一保護人的權力,簽署了一份《補充指令書》(Deed of Variation),將何宏昌及其直系後裔從家族主要繼承序列中正式剔除,剝奪了他們對家族信託的受益權。 1985年8月,13歲的何禮臣及胞弟隨父親移居當時仍為英國殖民地的香港。他就讀於著名官立中學皇仁書院(Queen's College),插入中二年級。據其1986-87年度的成績單影本及後來部分同學(如袁周)訪談,初中時期的何禮臣除英文科表現極為出色,常獲甲等外,其他科目成績平平:數學徘徊於丙至丁等,物理與化學則為丁等,曾多次因學業問題被教師(如數學教師張伯倫先生)課後留堂訓誡。這一時期,他通過1986年聖誕舞會,結識了同在港拔萃女書院留學、時年14歲的施文慶(後來的景祥帝),兩人於舞會後開始交往。 高中階段,何禮臣學業突飛猛進。他後來在少數私人場合透露,這一轉變源於他讀到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後,意識到「知識與謀略是唯一無法被剝奪的武器,而數學是理解現代世界規律的基礎」。他聘請了香港大學醫學生作為家教。至1989年香港中學會考(HKCEE),他報考9科,獲得6A(英文、數學、附加數學、歷史、經濟、英國文學)3B(物理、化學、中文)的優異成績。 1989年9月,他到英國入讀西修適士郡的蘭西學院(Lancing College)修讀高級程度會考(GCE A-Level)課程,選擇了歷史、政治、數學與中文,並寄宿在吉布斯學院(Gibbs' House)。 ==== 大學與大律師專業訓練 ==== 1990年,何禮臣憑藉預估的優異A-Level成績,獲得倫敦國王學院法學士課程的有條件錄取。最終,他的A-Level成績為:歷史(A)、政治(A*)、中文(A*)、數學(A)。他於1989年9月正式入讀倫敦國王學院法律系。 在大學期間,他展現出對信託法與衡平法的卓越天賦。他的導師在其個人教學筆記中寫道:「何佳臣先生擁有罕見的將抽象法律原則與複雜事實矩陣進行三維建模的思維能力,他看待信託文件如同工程師看待藍圖,能瞬間識別出承重結構與潛在應力點。」1992年6月,他以一級榮譽及全班第一名的成績畢業。1992年10月,他進入牛津大學墨頓學院(Merton College),攻讀俗世法學士(Bachelor of Civil Law)學位。 1994年從牛津畢業後,何禮臣加入四大律師學院之一的內殿律師學院(Inner Temple),並在大律師學院法學院(Inns of Court School of Law)完成為期一年的大律師執業課程,成績優異。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他進行實習大律師(Pupillage)訓練,師從兩位著名的上訴法院法官兼御用大律師: 第一階段(6個月):師從叔父何宏清御用大律師(後為希望帝國御前大臣),專攻上訴程序和民事訴訟。 第二階段(6個月):師從華學佳御用大律師(Robert Walker QC,後為最高法院法官),專攻信託法、稅務法和商業訴訟。 1995年,何禮臣正式取得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執業資格。他隨後加入以商業法、公法與國際仲裁聞名的黑石大律師事務所(Blackstone Chambers),成為該所歷史上首位慶寧籍成員。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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