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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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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 === 先秦時期 === 人類在香港居住,大約已有7,000年歷史。香港發現最早的新石器時代文化是「大灣文化」,分佈在舂坎灣、南丫島的大灣和深灣、長洲的西灣、大嶼山的蟹地灣和赤鱲角的深灣、虎地灣等,陶器有圓底器和圈足器,夾砂陶為主,石器有樹皮布拍、錛、多孔石刀等。在公元前4000年,香港已有人類。 公元前1500年左右夏朝、商朝時期,古越族人開始從廣東移居香港。春秋戰國時期,百越族就已在香港活動,完全不同於中原部族之南方部族,種類多,善於捕獵、駕船,以鳥形風神作圖騰,不斷南遷,經常由香港出發揚帆遠航。 === 上古時期 === 前214年(秦始皇卅三年),秦朝征服百越,在嶺南地區設置南海郡、桂林郡、象郡,遷移50萬人開發嶺南。香港自此納入中國版圖。當時香港屬於南海郡番禺縣,從此香港一直在行政管轄之內。265年(甘露元年),香港改隸南海郡博羅縣。420年至478年(元熙二年至昇明二年)間,天竺(今印度)高僧杯渡禪師曾居屯門,後人稱杯渡山(今青山)。 756年(至德元年)前,香港隸番禺縣及寶安縣,其後改屬東莞縣至1572年(隆慶六年)止。 963年(大寶六年),南漢後主劉鋹在合浦的海門鎮和東莞的大步海(今新界大埔海,即吐露港),招採珠士兵數千人,設媚川都專事泅水採珠。 1197年(慶元三年),宋朝官方禁煮私鹽,大嶼山鹽民起義,後被宋廷派兵鎮壓。 宋神宗熙寧至元豐年間,進士鄧符協(江西吉水人)遷往岑田(錦田),成為鄧、侯、廖、文、彭新界五大氏族之首。1277年(景炎二年)4月,宋端宗一行逃到官富場(今九龍城以南)、淺灣(今荃灣)一帶,一度建立行宮。宋元時期,不少宗族從中原遷居到新界本土及離島。 === 中古時期 === 1370年(洪武三年),明朝設官富巡檢司,大致相當於今香港地區。 1521年(正德十六年),葡萄牙人強行駛入香港,企圖前往廣州貿易,曾在屯門附近與明朝水師激烈交鋒。廣東巡海道副使汪鋐督師,次年凱旋。 據《新安縣志》記載,1668年(康熙七年),在新安縣沿邊設置21座墩台,包括九龍墩台。 清乾隆年間,香港多個鹽場改為稻田,鹽業、採珠、種莞香式微,漁農業復興。嘉慶年間編《新安縣志》稱,赤柱有兵把守。作為中國南大門及交通要道,香港防務地位重要。 1810年(嘉慶十五年),張保仔帶著中國帆船270艘和大炮1,200尊接受清朝招安。1817年(嘉慶二十二年),清在大嶼山東涌口建汛房和圍牆。當時香港屬南頭管轄,舊屬廣東省新安縣。至1818年(嘉慶二十三年),新安縣人口達239,112人,新增村落366個,其中客家人村落345個。 === 二戰前港英時期 === 參見:第一次鴉片戰爭、香港割讓、穿鼻草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訪華,曾停留香港,返回英國後使團中一史家稱:「從船舶進出的便利和陸地環繞的地形看,這個港口是世界上無與倫比的良港。」 1841年1月26日,英國海軍在水坑口登陸升旗,香港正式成為英國屬土。4月,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稱香港島為「幾乎沒有人煙的荒島」。當時香港人口7,450人(包括2,000名船民)。6月7日,義律宣佈香港為自由港。 1842年,鴉片戰爭後,英國佔領香港島。 1843年1月,英國外交大臣亞伯丁説:「香港應成為一個自由港,因此港口稅應盡量輕微,可以指望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就是土地。」4月5日,維多利亞女王頒佈《英王制誥》,宣佈設置「香港殖民地」。4月6日,維多利亞女王向砵甸乍頒發《王室訓令》。6月26日,香港正式歸屬英國。 1845年3月,港督戴維斯説:「唯有施行中國刑法——包括笞刑、剪辮、戴枷及放逐,才能使華人罪犯恐懼,從而阻遏罪案,改善治安。」 1846年香港會開幕,同年跑馬地舉行賽馬。幾年之內,有10數家商行進駐香港,還有洋店主、醫生、酒館老闆和小商人;商行由英國、印度、美國、德國、義大利、荷蘭和法國人開設,主要有3個:怡和洋行、顛地洋行和旗昌洋行。有些官員關心開展貿易和發揚基督教,有些洋商關心自己發財致富,政府則尋求收足稅以應付香港行政開支;洋商則盡力抗拒加稅,擺脫英國,擔任列強榮譽領事或在航行船隻掛上丹麥國旗或美國國旗。華人平凡普通,是穩紮穩打的基層,認為平安無事就是個好年頭。急功近利、追逐享受、愛好耀眼燦爛奪目,香港的能量、極端混亂、蜚短流長老早存在;有不踏實的無根感和空洞,環境令人感到興奮刺激,有發財機會,混亂吵嚷,隱含粗俗不羈和冒險。大班和其他商業鉅子往往很有趣、有勇氣,一般冒險進取,不是慣常慈悲為懷。華人圈向來是動態,沒有任何事永遠保持原貌;常態是人不停遷移,換工作、姓名、生活方式;各階層和民系住進公共屋村,然後搬入公寓、大廈、別墅,世上大概沒有一個社群處於這種永不休止的騷動狀態。雖然洋商社群有賴於華人買辦、職員和仲介,但是以種族而論,他們似乎不信任華人;基於恐懼和厭憎,加上種族偏見,錯綜複雜。 1846年11月25日,九龍寨城開始動工,1847年5月31日完工。其後洪仁玕(太平天國天王洪秀全族弟)在香港醞釀提出《資政新篇》,強調法治和與外國通商。容閎在香港馬禮遜學堂讀書4年,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作《西學東漸記》,組織幼童出國留學。王韜1874年在香港創辦《循環日報》,推崇「君民共主(君主立憲)」。何啟和胡禮垣彙編《新政真詮》,提出改良主義。 1860年,訂立《北京條約》,正式割讓九龍半島予英國。1860年英占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方。早期港英統治基本結合殖民主義和種族主義。 1861年,英華書院校長理雅各出版《四書》香港英譯本,至1885年出齊《五經》英譯本。 康有為於《康南海自編年譜》稱,其於1879年「薄遊香港,覽西人宮室之瑰麗,道路之整潔,巡捕之嚴密,乃始知西人治國有法度,不得以古舊之夷狄視之,乃復閱《海國圖志》、《瀛寰志略》等書,購地球圖,漸收西學之書,為講西學之基矣。」 1895年甲午戰爭結束後,德國、法國、俄國藉口要求租地;其後局勢緊張,英方認為如要防衞香港,必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根據1898年6月9日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方同意把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予英國,為期99年。1898年英強行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龍半島北部大片土地及附近島嶼。新界所有土地均是官地,原居民為官地承批人,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政府可以收回原居民的土地作公共用途。 在港英人數度促成立自治政府,英廷一直不允,稱香港華人佔多數,不會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 1907年,新界設立理民府制度,1910年新界分成南約、北約兩主區,新界「八約」是九龍約、沙頭角約、元朗約、雙魚約、六約、東海約、東島洞約和西島洞約;除警政及土地測量外,行政由南約及北約理民官負責。 1911年,在盧押努力下,香港大學成立。先後設立文學院、工學院和醫學院。 20世紀初期,香港華人大多生活艱苦,工時長、工資微薄,往往傷病纏身或染有毒癮;約1/4華人抽鴉片,有2,000家鴉片窟。 孫中山於1923年2月19日在香港大學發表演說〈我於何時及如何而得革命思想及新思想〉:「……我之此等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至於如何得之,則我於三十年前在香港讀書,暇時輒閒步市街,見其秩序整齊,建築閎美,工作進步不斷,腦海中留有甚深之印象。……由市政之研究進而為政治之研究。研究結果,知香港政府官員皆潔己奉公,貪贓納賄之事絕無僅有,此與中國情形正相反。蓋中國官員以貪贓納賄為常事,而潔己奉公為變例也。……於是覺悟鄉村政治乃中國政治中之最清潔者,愈高則愈齷齪。……中國對於世界他處之良好事物皆可模倣,而最要之先著,厥為改變政府。現社會中最有力之物,即為一組織良好之政府。……我既自稱革命家,社會上疑議紛起,多所誤會,其實一中國式之革命家究不過抱溫和主義,其所主張者非極端主義,乃爭一良好穩健之政府。……學友諸君乎!諸君與余同受教育於此英國屬地,並在同一之學校,吾人必須以英國為模範,以英國式之良政治傳播於中國全國。」 省港大罷工使糧食價格高漲,銀行擠提。司徒拔主張英國海軍武力介入,宣布緊急狀態:「凡是擾亂這個殖民地太平的人,會受到的對待就是英國人會給予的那種:公正但嚴厲」;謠言滿天飛,人心惶惶。罷工領袖提出:每日工時以8小時為限,禁用童工,禁止警察不人道的粗暴行為,終止山頂區隔離政策;證券、股票和地價急跌,1925年9月每天有20宗破產個案;一群商人請求司徒拔向英國申請300萬貿易貸款,倫敦庫務署由西非貨幣發行局和海峽殖民地籌集。1926年10月10日,國民政府和省港罷工委員會正式發表關於停止封鎖、結束罷工的公告。學者指出,省港大罷工使香港華人大致分為:罷工工人與學生擁護廣州國民政府,華商與右派勞工支持港府反對罷工。 當時,英國在中國境內擁有最大量的外資利益,因而成為排外運動的主要目標,但不久反日情緒取而代之。 1938年6月14日,保衛中國同盟在香港宋慶齡寓所成立。 === 日佔時期 === 主條目:香港保衛戰、香港淪陷、香港日佔時期和香港重光 1941年1月,英國首相邱吉爾致英國駐遠東軍總司令函稱:「如果英日爆發戰爭,英國絕無機會堅守香港!」12月8日,毛澤東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關於工作布置,要加強南洋華僑工作,廖承志應大膽地在香港與英國建立關係。12月11日,駐港英軍司令莫德庇少將下令棄守九龍,撤回港島堅守。12月25日19時,香港總督楊慕琦與莫德庇少將在半島酒店向日軍無條件投降,21時45分東京宣佈日軍佔領香港,香港日佔時期開始。 1942年1月,港九獨立大隊成立。 1945年4月,邱吉爾對美國駐華大使建議將香港交回中國的回應:「要英國把香港交回中國,只有跨過我的屍體才能實現!」9月16日,香港重光,英國海軍少將夏慤代表英國政府及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於香港督憲府接受日本陸軍少將岡田梅吉和日本海軍中將藤田類太郎代表在香港的日軍無條件投降:「我們代表日本天皇和日本帝國大本營,以及我們轄下的所有部隊,謹向夏慤海軍少將無條件投降,並履行海軍少將或其授權人所頒發的一切指示,和發出一切必要的命令,俾能予以實現。」 === 二戰後及楊慕琦計劃 === 1946年,各地甫受日軍蹂躪,世界經濟蕭條,香港主要轉口貨品如米、麵粉、糖等,均告短缺,有些物料甚至要嚴格配給;當時,工商及物料供應署在其年報內有以下評論:「商人本能地相信放任主義可行,我們雖未能完全同意,但卻承認,我們必須以市民福利和國際義務為大前提,盡量給予自由。」 戰後,香港面臨戰後復原、難民湧入與國際殖民地改革潮流的多重壓力。時任港督楊慕琦(Sir Mark Aitchison Young)於 1946 年提出一套被稱為「楊慕琦計劃」(Young Plan)的憲制改革方案,構想設立一個具有廣泛選舉成分的「市政局」,以取代原有的市政機關,並透過普選或近似普選方式產生三十名議員,當中華洋雙方成員人數大致相若。 此計劃同時預期增加立法局中華人及其他非官守議員的比重,並制定《市政局法》、《選民登記法》及防止舞弊的相關法例草案,以建立相對現代化的選舉制度。 在倫敦及本地工商界支持下,楊慕琦計劃在1948年全面落實,將香港打造成「帝國內部實驗性自治城市」。1948年,首屆香港市政局選舉如期舉行,大部分議席以直接選舉產生,華人專業人士與工商界代表踴躍參選,形成多個本地政團。1950年代起,穩定運作的地方代議民主傳統開始形成,本地政團如香港華人革新協會等在此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要求市政局中的非官守議席應全面由選舉產生,反對傳統的委任制度延續。 對此,中華民國政府曾多次表示抗議,總統蔣介石多次表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前途應有中國決定」,行政院院長陳誠則指「解決香港問題,必要時不排除武力手段」。然而,香港作為中國對外經濟聯繫最重要的基地,大部分外資皆通過香港進入中國。再加上怡和、太古等大型英資洋行在華擁有巨額利益,以及中英兩個軍事實力的懸殊,中國政府無法使用任何實際手段收回香港。 在楊慕琦計劃成功落實後的數十年間,香港政制逐步由傳統殖民地模式轉向高度自治體制。1950年代,市政局獲得教育、醫療、公共房屋及部分稅收政策的決策權,立法局亦逐步增加由市政局間選或直選產生的民選議員比例,非官守議員在議會中所佔比重持續上升。 同時,英國殖民地部與港英政府推動公務員「本地化」政策,增加華人行政主任及技術官員的晉升機會,雖然最高層職位仍主要由英籍官員掌握,但本地精英在政府運作中所佔角色比以往顯著提高。 1963年,英國國會頒布新憲制文書,將香港正式定義為「內政自治領土」,設立需獲立法局多數支持的香港政府內閣,由輔政司(後演變為總理)領導日常施政,港督則保留作為英皇代表及憲制元首的角色,負責國防、外交及象徵性職能。這一安排使香港在法律形式上仍為英屬香港,但實際運作上已接近自治領。同年,針對中國外部有人責難中國港澳政策,中國政府公開聲明:「香港、澳門這類問題,我們一貫主張,在條件成熟的時候,經過談判和平解決,在未解決以前維持現狀。……中國人民不需要在香港、澳門問題上顯示武力,來證明自己反對帝國主義的勇氣和堅定性。」 隨著中國內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為了捍衛對「不平等條約」下喪失領土的歷史立場,積極在合眾國家聯盟及各種國際場合提出香港問題,以及積極尋求其他盟友支持,主張清朝與英國簽訂的相關條約在國際法上屬受迫不平等條約,應予以重新檢視,希望至少在名義上恢復對香港的部分主權,以維護「中國主權不可分割」的原則,同時避免直接觸動英方在東亞的核心利益。 經歷多輪談判後,英國與中華民國在1967年代達成一項被稱為「香港地位協定」的安排:英國在實際管治與防務方面仍保留主導權,而中華民國則在名義上獲國際法層面承認「與英國共享主權」。雙方同意對外以「中英共享主權」描述香港地位,並在合眾國家聯盟登記相關協定,以取代原有不平等條約的法律基礎。「香港地位協定」簽署後,中華民國政府在憲制性文件中確認尊重香港既有政治制度,不在本地設置平行政權,而以駐港專員公署處理涉華僑與憲制協調事務。 在此框架下,香港不被視為傳統意義上的殖民地,而是由大英帝國與中華民國共同主權下的一個特別政治實體,其憲制秩序仍以英國普通法與楊慕琦計劃下發展出的代議制為基礎。 在憲制實務上,「共享主權」的落實主要體現在三方面。首先,香港在國際場合中以「香港自由行政區」(Hong Kong Free Administrative Region)名義參與多邊會議,必要時由英國與中華民國共同發表聲明,確認雙方對香港國際地位的理解。其次,在涉及國籍與領事保護問題上,香港居民可同時享有英國公民身分、中國國民與香港公民身份,具體權利義務則由雙邊協議與本地法例加以規範。 第三,在對外條約與貿易協定方面,香港獲授予有限度條約締結權,可就貿易、金融及文化交流等領域,直接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簽署協議,但在國防及重大政治條約上則須經英國和中華民國事先協商。 冷戰時期,在英美為首的帝國聯邦與奧普領導的帝國公約之間競爭不斷,香港的重要性更加凸顯。作為英方在東亞的金融與情報樞紐,香港一方面是帝國聯邦與遠東貿易和投資的中介,另一方面又是展示「帝國內民主發展模式」的櫥窗,與歐洲大陸較為階層化與保守的統治模式形成對比。香港政府在此背景下持續推展社會福利、公共房屋及教育普及政策,同時透過選舉制度改革不斷擴大選民基礎,以維持政權合法性及社會穩定,並在英國主導的安全框架下避免捲入歐洲陣營與殘餘軸心勢力之間的軍事衝突。 冷戰中期,香港在帝國聯邦支持下大力發展製造業、轉口貿易與金融服務,吸引大量來自華南及亞洲其他地區的移民和專業人才。城市人口迅速攀升,帶動大規模公共房屋計劃、交通基建和新市鎮發展。與此同時,市政局及立法局不斷推動選舉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委任議席,確立「一人一票」作為核心原則。至1970年代初,香港已形成多黨競爭、媒體相對自由、司法獨立的政治生態,為其後的憲制轉型奠定基礎。 === 香港自由邦成立 === 隨著香港自治程度日益提高及本地政治社會力量成熟,是否維持殖民地身分及對英皇的憲制效忠,逐漸成為公共討論焦點。70 年代初,本地主要政黨與民間團體普遍認為,香港在實際上已具備自我管理能力,且不再適合以「殖民地」名義存在;同時,基於與帝國聯邦長期建立的軍事、經濟和文化聯繫,多數輿論主張保留君主制,並繼續留在以倫敦為核心的帝國聯邦體系之內。 1976 年,香港正式宣告成立「香港自由邦」(Commonwealth of Hong Kong),成為帝國聯邦內延續普通法及議會制傳統的成員國之一。新憲法設立民選總督作為主權代表,擔任主要禮儀與憲制監察職能;行政權由負責向一院制立法局問責的總理及內閣掌握,沿襲戰後逐步形成的議會內閣制慣例。 首任總統由長年服務於立法局、具法律及商界背景並在戰後憲制改革中扮演調和角色的華人元老簡悅強男爵(The Rt. Hon. Yuet-keung Kan, Baron Kan, PC)出任,象徵殖民法律傳統與本地民主實踐之間的承先啟後;首任總理則由同樣擁有工商界及行政立法兩局背景,政界地位崇高的鍾士元爵士(The Rt. Hon. Sir Sze-yuen Chung, GBE, PC)出任。 === 香港自由邦時期 === 自由邦成立後,香港在維持與帝國聯邦密切關係的同時,逐步開拓更為多元的國際空間。防務方面,英港防務條約規定英軍可在指定基地駐紮,以共同維護航道安全及區域穩定;外交方面,香港建立自己的外貿部門,先後與亞洲、美洲及非洲多國建立關係,同時在倫敦、維也納及其他主要城市設立代表處,以便在英歐兩大集團之間保持相對靈活的外交姿態。 經濟上,香港在1980至1990年代逐步由勞力密集工業轉型為以金融服務、專業服務、貿易物流及高端製造為主的多元經濟體。政府透過維持自由港與低稅率政策、強化金融監管和基建投資,吸引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總部,推動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與實際歷史相似,本地資本市場在此時期迅速擴張,銀行與證券業務蓬勃發展,房地產市場亦因人口增長與資金流入而出現多輪上升周期。 社會方面,政府在共和國時期逐步擴充社會保障網絡,包括強化公共房屋供應、建立更全面的醫療保險及退休保障制度,以及推行義務教育延長與高等教育擴張政策,以提高人口整體素質和社會流動性。同時,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普遍受到保障,多元媒體及公民社會活躍,雖然不時出現對政府施政及利益分配的批評與示威,但整體政治體系仍維持在憲政框架內運作。 === 21世紀:全球城市與當代發展 === 踏入21世紀後,隨著全球化與資訊科技革命加速,香港面臨產業升級、人口老化及區域競爭加劇等挑戰。政府推行一系列經濟及創新政策,包括發展金融科技、創意產業及生物科技園區,打造智慧城市基建,以維持對跨國資本與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同時,在福利及房屋政策上調整方向,嘗試在保持財政穩健與回應貧富差距問題之間取得平衡。 在國際關係上,香港延續「帝聯為基、亞太多邊」的政策路線,積極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機制,並在英聯邦框架內與其他成員國進行制度交流與教育、文化合作。受益於長期穩定的法治環境及開放的經濟體制,香港在全球城市排名與金融中心指數中一直保持前列位置,其政治制度則常被視為在大國夾縫中維持高度民主與主權自主的「小國範例」。 至 2026 年,香港聯邦共和國人口約為758萬人,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約為1.34兆帝國鎊,無論在人均收入、金融市場規模、國際貿易量或人類發展指數等方面,均位居世界前列,成為在帝國聯邦主導的國際體系與亞太區域秩序之間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城市國家。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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