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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盧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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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區劃 === {{Main|大普盧斯亞帝國行政區劃}} 普盧斯亞現有行政區劃將行政區劃分為四個等級。當中行政區劃每10年按人口變更而更新一次,而最近一次的變更則是在2019年。 特一級行政區,即所謂'''大普盧斯亞聯邦帝國''',分為帝國本土、海外帝國、海外王國、皇家屬地五種。 一級行政區,多稱為邦級行政區,設有邦和市邦兩種,一級行政區原屬於各個王國,由原封建時代所建立的王國所統治,在1933年行政區劃改革後,王國在1946年正式凍結,成為名義上的存在,由邦和市邦管理全國各個王國,王國的封地和皇室在本土的封地、除皇室擁有的小威尼斯、海外屬地和波爾赫爾姆島外,均改制為邦與市邦。 二級行政區,多稱為縣級行政區,設有縣和市兩種,當中市多數為一級行政區內的區會或較為重要之城市,而縣則是一般的區會,並在符合一定要求下可升格為市。 三級行政區,多稱為鎮級行政區,設有縣轄鎮,縣轄市和市轄區三種,縣轄市通常為一個縣的縣會或較為重要之都市。 四級行政區,多稱為鄉級行政區,設有鄉和區兩種。 {| class="wikitable" |+普盧斯亞行政區劃 !等級 !別稱 ! colspan="21" |劃分體制 |- |特一級 |帝國級 | colspan="9" |帝國本土 | colspan="6" |海外帝國/王國 | colspan="6" |皇家屬地 |- |一級 |邦/王國級 | colspan="3" |邦 | colspan="3" |聯邦特區 | colspan="3" |自治領 | colspan="3" |邦 | colspan="3" |聯邦特區/直轄市 | colspan="3" |邦 | colspan="3" |直轄市 |- |二級 |縣級 | colspan="2" |縣 |市 | colspan="2" |縣 |市 | colspan="2" |縣 |市 | colspan="2" |縣 |市 | colspan="2" |縣 |市 | colspan="2" |縣 |市 | colspan="2" |縣 |市 |- |三級 |鎮級 |鎮 |市 |區 |鎮 |市 |區 |鎮 |市 |區 |鎮 |市 |區 |鎮 |市 |區 |鎮 |市 |區 |鎮 |市 |區 |- |四級 |鄉級 |鄉 |區 |街道 |鄉 |區 |街道 |鄉 |區 |街道 |鄉 |區 |街道 |鄉 |區 |街道 |鄉 |區 |街道 |鄉 |區 |街道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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