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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建制與崇武之治 === 崇武元年(1644年)三月,自稱大明宗室之後的朱慈炯率軍西渡太平洋,兵臨泉州城下。時紀朝已名存實亡,朝政盡歸權臣何佳臣氏。寧國公何成昌審時度勢,開城迎降。同年十月,朱慈炯於泉州(改名理天府)即皇帝位,國號「大明」,是為明弘祖。 弘祖以客軍入主,兵力不過三萬,而慶寧本土勢力根深葉茂。其登基詔書云:「朕乃大明皇室嫡脈,承天命以復祖宗基業。今入主慶寧,當與諸藩共治。寧國公深明大義,獻城有功,特封寧京王,世襲罔替,總理皇商事務。其餘各州藩主,各守封疆,共享太平。」這一詔書確立了明朝的基本國策「封建共治」。 弘祖深知強行集權必遭藩主反抗,遂採寧京王何成昌之議,確立封建制度:皇帝直轄慶州,設六部九卿主理朝政;其餘九州由原有藩主世襲統治,計有寧州、江州、郭州、蒼州、千州、半州、南州、和州、梁州。藩主於封國內享有行政、司法、軍事全權,僅向朝廷繳納歲貢、提供規定軍隊,並定期朝覲。此制既符合弘祖「復明」的政治理想,又顧及本土勢力利益,使新朝得以平穩過渡。 在九州藩主之中,寧京王何佳臣氏的地位尤為特殊。其功居開國第一,其勢本就雄厚,弘祖為示尊崇,更授予三項曠古未有的特權: 其一,世襲罔替寧京王,位列諸侯之首。 朝會之時,寧京王班列首位,僅次於皇太子。其封地寧州地處最富庶的寧江三角洲,工商業發達,為帝國財賦重心。據崇武十年(1654年)戶部統計,寧州歲入佔全國總賦稅的百分之三十七,幾乎相當於慶州與其餘八州之和。 其二,世襲總皇商之職,專利通商。 弘祖設立皇商司,由寧京王世襲擔任大總匯,壟斷明朝所有對外貿易。凡西洋貨物,非經皇商司不得入境;大明貨物出海,亦必由其經手。此舉使何佳臣家族得以操控進出口,累積了駭人聽聞的財富。至弘祖晚年,寧京王家族擁有的商船已逾四百艘,海外據點遍及馬六甲、印度、波斯灣,甚至遠達倫敦和阿姆斯特丹。 其三,掌皇室財務。 寧京王既為總皇商,亦負責為皇室經營產業、管理財貨。皇室凡有大宗開支,多諮詢寧京王,甚至由其先行墊付。此制雖便利了皇室,卻也使何佳臣氏得以洞悉朝廷財政最深處的秘密,將皇室的經濟命脈悄然繫於己身。 自此,何佳臣家族以藩主之首與皇室大總管的雙重身份,奠定了其在大明政治經濟格局中無可撼動的樞紐地位。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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