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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都府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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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都府訂例局 ==== 四都府訂例局(英語: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State of Shido),又稱上議院(Upper House),是四都府議會的兩院之一。訂例局的歷史可追溯至1840年代四都親王封地初設時由親王委任的諮詢議會,歷經多次改革,今日的組成與權力由《四都府基本法》及相關選舉法例規定。 訂例局的議員稱為訂例局議員(Legislative Councillors)。議員總額為九十席,由三個界別產生:三十席由四都府各傳統貴族家族、宗族組織及法定專業團體推選產生,反映四都府悠久的社會結構與專業傳統;三十席由首席大臣根據各大政黨在立法局選舉中的得票比例提名、經四都親王任命,以確保訂例局的政治組成與民選的立法局保持一定的一致性;三十席由四都親王根據一個獨立的議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直接任命,旨在吸納無意參與直接選舉但其專業知識與社會經驗可對立法作出貢獻的社會各界傑出人士。 訂例局議員的任期為六年,每三年改選(或改任)半數。訂例局的主要職權包括:審議及修訂立法局提交的法案,可將法案發回立法局重新審議,但不得永久否決立法局三讀通過的法案;審議及批准政府重大人事任命,包括首席大法官、巡迴法院法官及主要公營機構負責人的任命;就政府重大政策進行辯論,向政府提出建議。 訂例局會議由議長主持,議長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慣例上由一名資深無黨派議員出任。議長必須嚴格保持政治中立,不參與投票表決,僅在正反票數相同時方可投下決定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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