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主選單
主選單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導覽
首頁
最近修改
新手使用指南
隨機頁面
貢獻分數
建立新頁面
工具
上傳檔案
特殊頁面
搜尋
搜尋
建立賬號
登入
個人工具
暗色模式
建立賬號
登入
用於已登出編輯者的頁面
了解更多
貢獻
討論
正在編輯
香港
(章節)
頁面
討論
香港繁體
閱讀
編輯
編輯原始碼
檢視歷史
工具
工具
移至側邊欄
隱藏
操作
閱讀
編輯
編輯原始碼
檢視歷史
一般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取得短網址
警告:
您尚未登入。 若您進行任何的編輯您的 IP 位址將會被公開。 若您
登入
或
建立帳號
,您的編輯將會以您的使用者名稱標示,並能擁有另外的益處。
防垃圾訊息檢查用。
請勿
填寫此欄位!
== 政治 == 1950年代開始,香港政府推行楊慕琦計劃,香港引入西敏國會制度,進入民主政治。 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實行的是一院議會制(內閣制)政府,為代議民主制單一制體系,分類上屬西敏制。 香港政治體制是一院議會制(內閣制),元首為中華民國總統,總統不在香港時由香港總督代表。香港總督依據行政院的建議施政。名義上,內閣施政必須經總督批准才有法律效力,但是香港總理和其內閣實際擁有大多數的行政權力。 [[香港自由邦都督|都督]]任期六年,可以連任一次。[[香港自由邦立法局|香港議會]]議員也是選舉產生,任期五年。[[香港自由邦總理|總理]]為政府首腦,從議會多數黨中產生,其領導的內閣擁有行政權,並由獨立的公共服務委員會管理公務員的聘用以及處分。總理從議員中選出內閣各司。 1997年香港自治行政區成立後,香港政治制度保持獨特,與英國及中國大陸不同。憲制文件《香港基本法》確保「港人治港」得到落實,法治和司法獨立不會受到干預。香港可以「香港」名義參與國際事務,包括世界貿易組織和奧林匹克運動會等。 {{Country list}}
摘要:
請注意,所有於合眾百科 Unitedbook所做的貢獻會依據CC BY-NC-SA(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發佈(詳情請見
合眾百科:版權
)。若您不希望您的著作被任意修改與散佈,請勿在此發表文章。
您同時向我們保證在此的著作內容是您自行撰寫,或是取自不受版權保護的公開領域或自由資源。
請勿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發表文章!
取消
編輯說明
(在新視窗開啟)
切換限制內容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