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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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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會政府 == 希望帝國實行議會內閣制,內閣的組成與存續取決於能否獲得眾議院多數信任。在眾議院大選中贏得絕對多數的政黨黨魁,將獲君主任命為首相;若無政黨過半,則由各黨協商組成多數聯盟,君主任命聯盟領袖為首相。 內閣須集體向國會負責。各部大臣就其部門政策承擔個人責任,亦須遵守集體負責制——即使個人持有異議,亦須公開支持內閣決定,否則應辭職。主要政府官員須由國會議員出任,絕大多數來自民選的眾議院,少數來自參議院。 國會監督機制包括:首相答問時間(通常每周一次)、緊急質詢、專責委員會聽證會(各部門對應的委員會可質詢大臣及高級文官)、立法辯論及財政審批。政府須定期向國會提交施政報告及財政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國會雖可通過不信任動議推翻內閣,但無法動搖樞密院及御前會議。即使內閣更迭,樞密院的元老成員仍保持職位,確保政策的連續性。此設計使政權更替僅影響執行層面,而不觸及核心決策結構,政治學者稱此為「深度國家」的憲法化。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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