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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代寧國公爵何禮臣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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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戰中的應對 === 遺囑公開後數日內,何宏東父子便通過其聘用的國際律師團隊在六個司法管轄區同步提起訴訟。何禮臣迅速組建了自己的法律團隊,總協調由他本人親自擔任。他在倫敦聖殿大道一號黑金大律師行地下層設立了「戰爭室」,配備專用加密通信線路、文件服務器及24小時運營團隊。 何禮臣的訴訟策略有三個核心支柱:第一,依據遺囑中的無爭議條款,主張何宏東父子一旦提起訴訟即自動喪失繼承資格;第二,依據信託契約第27條的專屬管轄條款,主張亞瑟斯坦法院是家族信託的唯一審理地;第三,提交簽署遺囑當日兩名獨立醫生的宣誓證詞,證明何世德「精神能力完全正常,充分理解文件內容及後果」。 在訴訟期間,何禮臣曾向核心團隊發表內部講話:「他們認為這是一場關於錢的戰爭。他們錯了。這是一場關於祖父意願的戰爭。他做出了選擇,而我的責任是確保他的選擇不被推翻。如果你們有人覺得這只是一份工作,請現在就離開這個房間。如果你們留下來,就要準備好為這個選擇付出一切。」據一名在場律師回憶,沒有人離開。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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