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主選單
主選單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導覽
首頁
最近修改
新手使用指南
隨機頁面
貢獻分數
建立新頁面
工具
上傳檔案
特殊頁面
搜尋
搜尋
建立賬號
登入
個人工具
暗色模式
建立賬號
登入
用於已登出編輯者的頁面
了解更多
貢獻
討論
正在編輯
希望帝國稅收
(章節)
頁面
討論
香港繁體
閱讀
編輯
編輯原始碼
檢視歷史
工具
工具
移至側邊欄
隱藏
操作
閱讀
編輯
編輯原始碼
檢視歷史
一般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取得短網址
警告:
您尚未登入。 若您進行任何的編輯您的 IP 位址將會被公開。 若您
登入
或
建立帳號
,您的編輯將會以您的使用者名稱標示,並能擁有另外的益處。
防垃圾訊息檢查用。
請勿
填寫此欄位!
===== 可課稅收入 ===== 按《稅務法案》,除非另有規定,任何自然人在每個課稅年度產生或得自因為慶寧的僱傭所得,均須申報及支付薪俸稅。其中僱傭所得是指該納稅人在慶寧由於提供僱傭服務所得的一切入息,包括退休金、假期工資、股份等。 然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以及擔任陪審員獲發的津貼,並不算入可課稅收入。如果僱員該課稅年度來慶寧工作停留不超過60天,並不需要在慶寧繳付任稅薪俸稅,但這條例並不適用於船舶及飛機組員,他們每年在港停留不超過60天,及連續兩年內停留不超過120天,才免除慶寧的薪俸稅。
摘要:
請注意,所有於合眾百科 Unitedbook所做的貢獻會依據CC BY-NC-SA(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發佈(詳情請見
合眾百科:版權
)。若您不希望您的著作被任意修改與散佈,請勿在此發表文章。
您同時向我們保證在此的著作內容是您自行撰寫,或是取自不受版權保護的公開領域或自由資源。
請勿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發表文章!
取消
編輯說明
(在新視窗開啟)
切換限制內容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