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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國政府 === 希望帝國政府以英制為藍本,在《2020年改革法令》框架下運作。政府權力法理上源自《慶寧大憲章》(1802年)、《2020年改革法令》及兩百餘年形成的憲法慣例。政府以君主名義行使行政權,日常政務由首相領導的內閣負責,但國家重大方針須經樞密院及御前會議審議同意後,方可進入法定程序。 樞密院為實際的最高權力機關,成員包括皇室核心成員、開國四大家族現任家主、曾任首相或國務卿的元老、現任首相及主要內閣大臣、軍方最高將領及少數社會精英。樞密院下設國家安全、財政、經濟、工業、科技、外交、司法及社會等專業委員會,負責相關政策領域的審議。御前會議則為樞密院的常設核心,由皇帝親自主持,成員通常不超過七人,包括首相、國務資政大臣、統帥大臣及御前大臣等,行使最終決策權。 ==== 國會 ==== 希望帝國國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採兩院制,分為參議院及眾議院。參議院共有488席,包括御前大臣、常任上訴法官、國會縉紳、官守議員、委任議員、代表議員及民選議員;眾議院共有869席,全體議員均由18歲或以上國民投票選出,任期四年。兩院權力大致相等,共享修改法律之權,惟眾議院可行使優越權,在兩院出現分歧且無法解決時,可提請君主裁決或解散眾議院重選。 國會負責審議法案、監督政府、批准預算及條約。重要法案的立法動議和草案框架,通常由樞密院下屬法律委員會草擬,經御前會議認可後,交由法務省條文化,再以政府草案形式提交國會審議。國會亦可透過質詢、委員會聽證會及不信任動議監督內閣。惟國會雖可推翻內閣,卻無法動搖樞密院及御前會議,後者成員不因政權更替而變動,以確保政策的連續性。 ==== 內閣 ==== 內閣為法定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由首相、國務大臣及其他國事大臣組成。首相由皇帝任命,慣例上由眾議院多數黨或執政聯盟領袖出任。內閣集體向國會負責,若眾議院通過不信任動議,內閣須總辭或提請解散眾議院。 內閣下設十六個省級部門,包括財務省、內政省、外政省、國防省、法務省、文化省、貿易省、農業省、科技省、建設省、教育省、衛生省、環境省、勞工福利省及內閣總務省等。各部由國務大臣領導,常任秘書長為部門最高文官,負責日常管理及政策建議。 然而,內閣的決策權限主要集中在日常政務與政策執行層面。國家重大方針、財政預算總體框架、外交戰略及高級人事任命,均須先經樞密院及御前會議審議決定,內閣實際上負責將決策轉化為具體政策並監督實施。首相在御前會議中代表內閣報告施政,並協調各部執行樞密院決策。 ==== 司法 ==== 希望帝國司法權由法院獨立行使,但名義上由皇帝授予。法律體系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融合成文法典,形成混合法系。法院分為裁判司署、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及終審法院四級,設有完善的司法覆核制度,法院可裁定政府行為違憲或越權。 皇帝不受一般法院審判,惟司法裁決以其名義進行。御前大臣在特定情況下可代君主行使皇家特權,宣布違反人權公約的法案無效。司法獨立受憲法保障,但樞密院及御前會議須遵循「不公開干預司法個案」的憲法慣例,以維繫體制的表面合法性。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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