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佳臣·丹拿」: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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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佳臣·丹拿·趙氏國際律師'''(英語:'''Hokyeson Tanner Chouson International LLP''';'''何佳臣·丹拿 Hokyeson Tanner'''是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咸美頓]]的國際律師事務所,以及[[黑袍行]]之一。由第一個慶寧人大師[[護國大公何西]]及其搭檔慶寧法界之父丹拿爵士於1806年希望帝國明京府創立。該所現有執業律師超過五千名,並且分佈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
'''何佳臣·丹拿趙氏律師事務所'''(英語:Hokyeson, Tanner & Chouson LLP),通稱'''何佳臣·丹拿'''或'''何佳臣律師事務所''',是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咸美頓]]的國際律師事務所。該所希望帝國開國元勳、被譽為「慶寧界之父」的護國大公何西及其搭檔事務師威廉·丹拿爵士(Sir William Tanner)於1806年創立,是希望帝國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自2010年以來,何佳臣·丹拿連續多年蟬聯sharplegal® 全球精英品牌指數(面向2000多個所大客戶所做的調查)全球最強所品牌且近十年平均每年盈利約為200億帝國鎊,相等全球第二至第六名律師行每年盈利總和
事務所與獨立的大律師辦事處[[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Hokyeson Court Chambers)同源共生,何佳臣·丹拿專注於事務師業務,直接服務客戶;何佳臣閣則匯聚頂尖大專精法庭辯護與訴訟代理


根據 Acuris 的資料,截至2023年,何佳臣·丹拿全球獲得最多上市及併購委託的律師事務所,也是全球最受頂級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
何佳臣·丹拿長期在全球法律市場佔據主導地位,自2010年以來連續蟬聯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全球最強律所品牌」榜首。截至2025年,該所在全球設有32個辦事處,擁有超過5,200名執業律師,2024年度總盈利約200億帝國鎊,相當於全球第二至第六大律師事務所的年盈利總和。根據Acuris的資料,該所連續年在「全球上市及併購委託」及「私募股權客戶顧問」兩項核心指標中名列榜首
 
該律師行的許多成員都曾擔任慶寧或其他國家的官員或法官,包括御前大臣、最高法院大法官 、法務大臣、司法大臣、總檢察長、刑事檢控專員等等


== 歷史 ==
== 歷史 ==
何佳臣·丹拿由兩位法律界巨擘於1806 年創立:慶寧的大公護法兼大法官亞瑟·何佳臣,以及被視為法律道德領域的遠見家的英裔漢尼亞大律師威廉丹拿爵士。他們的夥伴關係在願景和雄心方面都是開創性的,最初的任務是在慶寧建立最好的法律機構。何佳臣和丹拿攜手為日後成為一家多元化的律師事務所奠定了基礎。何佳臣是一位致力於治理的公務人員,丹拿則是一位研究法律與倫理的學者,他們將兩人的技能融合在一起,創造了一家強調憲法、公共正義與社會責任的律師事務所。該律師事務所迅速在憲法倡議方面贏得了聲譽,並在希望帝國建立法律先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 擴展至商業法 ===
1873年,何佳臣·丹拿採取了大膽的舉措,吸納了白丹尼爵士的專業知識,為國際商法和全球貿易帶來了新的專業領域。這次合作標誌著公司首次從憲法領域擴展到公司法和國際貿易法領域。憑藉白爵士的專業知識,何佳臣·丹拿的觸角開始延伸至慶寧以外的領域,將目光投向更廣泛的國際法律挑戰。到了1900年,何佳臣·丹拿已經常在慶寧代表主要企業和政府客戶,協助處理貿易糾紛、投資協議和雙邊談判。
=== Global Expansion ===
何佳臣·丹拿在20世紀初的擴張,奠定了日後成為真正全球帝國的基礎。1921 年,何佳臣·丹拿在倫敦開設了第一家海外辦事處,標誌著在全球最重要的金融和政治首都設立 Hokyeson Tanner 辦事處的國際策略的開始。到了 1935 年,何佳臣·丹拿又在紐約、東京和巴黎設立了辦事處。何佳臣·丹拿迅速成為全球企業、強盜大亨、有影響力的貴族,甚至君主尋求治理、商業和法律保護事宜指導的首選律師事務所。
如今,何佳臣·丹拿無論從規模還是營收來看,都是全球最大的律師事務所。Kirkland & Ellis 在該律師事務所工作了六十年。
== 全球營運與據點 ==
何佳臣·丹拿的據點遍及全球八大洲的多個辦事處,策略性地設置在全球主要的金融、政治與法律中心。遍佈全球的據點讓何佳臣·丹拿能隨時回應客戶的需求,並根據當地的習俗、法規和市場情況調整法律策略。何佳臣·丹拿的全球營運主要分為以下區域:
=== 北大西洋區 ===
北大西洋區是何佳臣·丹拿在亞茲特蘭和歐洲的法律骨幹。這些辦事處主要提供公司法、訴訟、財務及法規議題的服務,為許多世界頂尖的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全面的支援。
==== 亞茲特蘭 ====
* 合眾國紐約市辦公室 (北大西洋區兼亞茲特蘭總部);北大西洋區主席兼北美首席合夥人:
* 合眾國華盛頓特區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舊金山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芝加哥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洛杉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邁阿密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波士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休士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拿大多倫多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拿大溫哥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拿大蒙特婁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帕蘭波爾帕蘭波爾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帕蘭波爾蒙特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歐洲 ====
大不列顛倫敦辦公室(歐洲總部):歐洲首席合夥人:
大不列顛愛丁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大不列顛曼徹斯特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法國巴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法國里昂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普魯士法蘭克福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普魯士慕尼黑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普魯士柏林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西班牙馬德里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西班牙巴塞隆納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荷蘭阿姆斯特丹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義大利米蘭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義大利羅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瑞士蘇黎世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瑞士日內瓦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亞太區 ===
何佳臣·丹拿的亞太區對涉及科技、金融、貿易和智慧財產權的客戶而言舉足輕重。此區域以快速成長的經濟體和充滿活力的法律環境而聞名。
==== 慶寧 ====
慶寧咸美頓總部 (全球總部);全球主席兼國際首席合夥人:何禮臣
慶寧東幌辦公室 (亞太區及慶寧總部);亞太區主席兼慶寧首席合夥人:
慶寧山川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海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銘誠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北江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明雲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亞洲 ====
日本東京辦公室(亞洲總部);亞洲首席合夥人:
日本大阪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韓國首爾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韓國平壤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馬來亞吉隆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海峽檳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海峽新加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印尼雅加達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越南河內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創立與早期發展(1806-1810年代) ===
何佳臣·丹拿的歷史可追溯至希望帝國建國之初。1802年,何西在協助施永真推翻明朝、建立希望帝國後,被任命為首任宰相與御前大臣,全面負責國家制度的建設。何西深知法律體系對於現代國家的根本重要性,他將引入英國普通法體系、建立獨立的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視為首要任務。


賓馬尼拉辦公室;高級合夥
1805年,何西被迫辭去宰相職位後,將精力轉向法律制度的制度化建設。同年,他創立了何佳臣律師學院(Hokyeson's Inn),這是希望帝國第一家律師學院,仿效倫敦四大律師學院的模式,旨在培養具備普通法訓練的慶寧本土法律人才。然而,何西意識到,僅有教育機構不足以建立一個完整的法律職業生態系統,尚需要一個能夠將法律理論付諸實踐的專業機構。


曼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1806年,何西與其長期合作夥伴、英事務律師威廉·丹拿爵士,共同在咸美頓創立了「何佳臣·丹拿律師事務所」(Hokyeson, Tanner & Co.)。事務所最初的辦公地點設於咸美頓聖殿區(Temple)何佳臣律師學院的一棟三層建築內。


==== 大洋洲 ====
事務所的創立恰逢其時。此時的希望帝國正處於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商業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法律服務需求急劇增長。何西與威廉·丹拿爵士利用各自在英國的關係網絡,從英國引進了多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同時從何佳臣律師學院的批畢業生中挑選優秀學徒加入,形成了英籍律師與慶寧本土律師協作共事的獨特模式。
澳洲悉尼辦公室(大洋洲總部);大洋洲席合夥人:


墨爾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律師制度改革與訴訟律師分拆(1810年代) ===
1810年代,何西在擔任御前大臣期間,對希望帝國的律師制度進行了系統性的改革。他將律師職業明確劃分為兩大範疇:基礎律師(包括俗世法代訴律師、代理律師、事務律師)與訴訟律師(出庭律師、大律師及御用大律師)。這一劃分確立了此後兩個世紀希望帝國律師制度的基框架。


布里斯本公室;高級合夥人:
伴隨這一制度改革,何西決定將事務所的業務進行結構性調整。1815年,事務所內的訴訟律師部分被正式分拆,獨立組建為何佳臣閣大律師事處(Hokyeson Court Chambers)。自此,何佳臣·丹拿與趙氏律師事務所專注於基礎律師業務,直接面對客戶,處理法律文件、提供法律諮詢、進行非訟業務而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則專門從事法庭辯護與訴訟代理,在等法院及各類專門法庭享有專屬出庭權。


西蘭奧克蘭辦公室;高級合夥
=== 西時期(1820-1852) ===
事務所創立後的數十年間,何西雖然於1820年復出擔任宰相,但其對事務所的影響從未中斷。他利用自己的政治地位與商業網絡,為何佳臣·丹拿帶來了大量政府法律業務與商業客戶。何西本的法律聲望亦為事務所建立了無可匹敵的專業信譽,作為慶寧第一位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者,何西在普通法領域的權威地位使事務所迅速成為慶寧法律界的標杆。


西蘭威靈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在此期間,事務所深度參與了何西主導的一系列重大法律改革項目,包括《六法全書》的編纂、法院體系的建立、以及法律職業監管框架的設計。事務所的多位合夥人受何西委派,參與起草了《刑事法典》《商事法典》《司法法典》等核心法律文獻,為希望帝國的法律體系奠定了基礎。


=== 大中華區 ===
1814年,事務所協助慶寧帝國貿易、慶寧置地、慶寧工業慶寧銀行在帝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慶寧歷史上第一宗大型首次公開募股(IPO)項目,該項目至今仍被視為事務所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鑑於中國經濟和法律發展的重要性大中華地區對何佳臣·丹拿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區域。這些辦處專注於中大陸、台灣和香港市場的智慧財產權、貿易、爭端解決跨境交易。


香港辦室(大中華區總部);大中華區主席兼首席夥人:
1830年代,隨著何西「大鐵路計劃」的推進與工業化的加速,事務所開始涉足基礎設施融資、司設立、商業約等新興業務領域。


==== 中國大陸 ====
=== 擴張與轉型(1852-1900) ===
南京辦公室(中國大陸總部);中國大陸首席合夥人:
1850開始,事務所開始向海外擴張。1870年,事務所在英倫敦設立第一家海外事處,主要服務於慶寧財閥在歐洲的投資業務。此後數十年間,事務所相繼在英屬香港、上海共租界、印度支那等地設立辦事處,逐步建立起覆蓋亞太地區的服務網絡。


中國上海辦室;高級合夥人:
1880年代,事務所開始系統性地拓展企業併購(M&A)業務。1885年,事務所代表慶寧財閥完成了對綠江司的收購,這宗交易被視為慶寧現代企業併購的開端。此後,事務所的併購業務迅速成長,逐漸成為其核心競爭力之一。


廣州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現代化與際化(1900-2000) ===
20世紀初,事務所經歷了深刻的現代化轉型。1919年《性別除罪法令》通過後,事務所於1920年聘用了第一位女性律師林婉儀,成為慶寧最早聘用女性律師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之一。


國深圳公室;級合夥人:
二戰期間,事務所受到戰爭的嚴重衝擊。咸美頓總部身處淪陷區,多位合夥人與律師被囚禁於集營,海外事處亦因戰爭而被迫關閉或縮減業務。戰後,事務所迅速恢復並進入速發展期。


北平公室;高級合夥人:
1960年代至1980年代,伴隨希望帝國的經濟起飛與國際化進程,事務所迎來了新一輪擴張。1970年,事務所在紐約設立辦事處,成為首家在美設立機構的慶寧律師事務所。1985年,事務所進軍東京;1990年,設立新加坡事處,全面布局全球主要金融中心。


中國成都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1990年《司法與法律服務法案》通過後,事務所積極響應監管改革,改制為有限責任合夥(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成為慶寧第一家採用此一現代化法律結構的律師事務所。


==== 東寧 ====
=== 當代發展(2000年至今) ===
東寧新京辦公室(東寧總部);東寧首席夥人:
進入21世紀,何佳臣·丹拿持續鞏固其全球領先地位。2005年,事務所將全球總部遷至咸美頓何佳臣城,標誌著事務所與何佳臣家族的歷史淵源與持續作。


東寧高雄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2010年以來,事務所在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中連續多年蟬聯「全球最強律所品牌」榜首,這一成績被業界視為對事務所品牌價值與客戶滿意度的最肯定。根據Acuris的統計,截至2023年,事務所為全球獲得最多上市及併購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同時也是全球最受頂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


=== 南亞及中東區 ===
2020年《法律服務現代化法令》通過後,事務所進一步加快了科技轉型的步伐,建立了法律科技創新團隊,開發了多項人工智慧輔助法律服務工具在保持傳統高端業務優勢同時,探索新型法律服務模式
南亞及中東區提供為能源、基礎建設及金融業量身打造的服務,反映出該地區快速成長經濟體及重要的天然資源


==== 南亞 ====
== 業務領域 ==
何佳臣·丹拿的業務涵蓋公司與商業法律的各個主要領域,以高端商業法律服務聞名於世。事務所的業務結構體現了其作為頂尖商業律所的核心競爭力:以公司與併購業務為基石,以資本市場與私募股權為支柱,輔以完整的爭議解決、金融、稅務、知識產權等配套業務板塊,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


* 印度新德里辦室(南亞及中東區及印度總部);南亞及中東區主席兼南亞首席合夥人:
=== 司與併購 ===
* 印度孟買辦室;高級合夥人:
司與併購業務是何佳臣·丹拿的傳統核心優勢領域,事務所長期在全球併購市場佔據領先地位。根據Acuris的統計,該事務所連續十二年位列「全球併購法律顧問」榜首,2024年參與的併購交易總額超過6,500億帝國鎊,涉及交易數量超過400宗。
* 印度班加羅爾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印度海德拉巴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基斯坦卡拉奇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基斯坦拉合爾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中東 ====
事務所在這一領域的服務涵蓋:


* 阿拉伯杜拜辦公室(中東總部);中東首席合夥人
跨國併購事務所擅長處理複雜的跨境收購交易,特別是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巨型併購項目。代表性案例包括:2022年代表慶寧財閥以420億帝國鎊收購英國聯合利華的食品業務;2023年代表慶寧石油以280億帝國鎊收購挪威國家石油司東南亞資產;2024年代表夏尼集團以150億帝國鎊收購法國奢侈品巨頭克洛集團。
* 阿拉伯阿布達比辦公室;高級夥人:
* 阿拉伯雅得辦室;高級合夥人:
* 阿拉伯吉達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阿拉伯多哈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以色列特拉維夫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土耳其斯坦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埃及開羅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拉丁美洲===
上市公司收購:事務所在上市公司收購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包括要約收購、協議收購、私有化退市等各類交易結構。事務所曾為多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上市公司收購提供法律服務,包括2001年代表慶寧銀行集團以90億帝國鎊成功要約收購渣打銀行慶寧業務,創下當年亞太最大銀行併購交易紀錄。


* 巴西聖保羅辦公室 (拉丁美洲總部);拉丁美洲區主席兼首席合夥人
業務剝離與分拆事務所為企業出售非核心資產、分拆子司獨立上、剝離業務單元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2021年事務所代表慶寧電信完成其國際業務的分拆與獨上市,交易涉及24個國家的資產重組,是希望帝國歷史上最複雜的業務分拆項目之一。
* 巴西里約熱內盧辦室;高級合夥人:
* 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智利聖地牙哥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哥倫比亞波哥大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秘魯利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拿馬巴拿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哈馬拿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牙買加金斯敦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西班牙港尼達和多巴哥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非洲===
合資企業與戰略聯盟:事務所協助跨國企業在亞太地設立合資企業、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並就合資架構計、股東協議談判、退出機制安排等提供專業意見
非洲區是何佳臣·丹拿最新的擴展重點,旨在支援非洲快速成長的市場和產,例如能源電信和基礎建設發展


* 南非約翰內斯堡辦公室 (非洲總部);非洲區主席兼首席合夥人:
家族企業與私財富憑藉與何佳臣家族、趙氏家族等慶寧頂世家的深厚淵源,事務所在家族企業治理、家族財富傳承、家族憲章制定等領域建立了獨特的專業優勢,服務對涵蓋慶寧、東南及大中華地區的多個歷史悠久家族集團。
* 南非開普敦辦公室;高合夥人:
* 尼日利亞拉各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尼日利亞阿布賈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肯亞內羅比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納阿克拉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摩洛哥卡薩布蘭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牙海岸阿比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著名案件 ==
=== 資本市場 ===
* [[慶寧件]]: 當時為被告方首席辯護律師並透過和解手段成功將[[慶寧財]]從破產邊緣救回。
務所的資本市場業務隊是亞地區最強大團隊之,在首次公開募股(IPO)、債券發行、結構性融資、存託憑證、上市後合規等領域擁有豐富經驗。
* 對上女皇施文慶判決
* 對施文哲的判決
* 騰訊游戲涉嫌抄襲綠江娛樂名下游戲


== 著名成員 ==
首次公開募股(IPO):事務所在慶寧、香港、紐約、倫敦等全球主要證券交易所的IPO項目中均保持領先地位。2024年,事務所參與了全球十大IPO中的六宗。


=== 希望帝國 ===
債券發行:事務所為企業、金融機構及主權發行人提供各類債券發行服務,包括投資級債券、高收益債券、可轉換債券、永續債券、綠色債券及社會責任債券等。2024年,事務所參與的債券發行項目總額超過3,200億帝國鎊。


==== 御前大臣(已離開) ====
結構性融資:事務所在資產證券化、結構性產品、項目融資等領域擁有深厚積累,特別是在基礎設施、能源、房地產等行業的項目融資方面具有獨特優勢。


* 御前大臣護國大何西 His Highness The Grand Duke Protector, Lord High Chancellor
監管合規:事務所為上市司提供持續的上市規則合規諮詢、信息披露指導、司治理優化等服務,協助客戶應對監管機構的調查與執法行動。
* 御前大臣明京公爵[[何鑄臣]] His Grace The Duke of Northburgh, Lord High Chancellor
* 御前大臣明京爵[[何文錦]] His Grace The Duke of Northburgh, Lord High Chancellor
* 御前大臣何宏清勳爵 The Rt. Hon. the Lord Hokyeson, Lord High Chancellor


==== 大法官(已離開) ====
=== 私募股權 ===
* 非常尊貴陳義男爵法官 The Rt. Hon the Lord Tan, Lord High Chance
何佳臣·丹拿被業界公認為全球最受頂級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事務所的私募股權業務團隊由逾400名專注於該領域律師組成,服務對象涵蓋全球最大的併購基金、成長型基金、創投基金及對沖基金。
* 非常尊貴霍剛倫男爵大法官 The Rt. Hon the Lord Fox, Lord High Chancellor


==== 最高司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已離開) ====
基金設立:事務所為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提供基金架構設計、合夥協議起草、監管合規、投資者談判等全流程服務。事務所曾協助多家全球頂級私募股權機構設立面向亞太市場的投資基金,總募集規模超過1,500億帝國鎊。


* 尊貴的陳仕法官 The Hon. Mr Justice Richard Chan, Justice of Appeal Shido
收購交易:事務所代表私募股權客戶完成各類收購交易,包括控制權收購、管理層收購(MBO)、槓桿收購(LBO)、分拆收購等。代表性案例包括:2023年代表何佳臣私募股權金以180億帝國鎊收購慶寧領先醫療服務集團;2024年代表朱氏集團以120億帝鎊收購東南亞最大的物流地產平台。
* 尊貴倫法官 The Hon. Mr Justice George Ko, Justice of Appeal Yamagawa
* 鄺榮發法官 The Hon. Mr Justice Rufus Kwong, Justice of Appeal Northburgh


==== 最高司院原訟法庭(已離開====
退出策略:事務所協助私募股權客戶通過多種方式實現投資退出,包括向戰略投資者出售、私募二級市場交易、IPO上市、股息資本重組等。事務所連續八年被《國際金融律評論》(IFLR評為「亞太區最佳私募股權退出顧問」。


* 李世耀官(海崎)The Hon. Justice Simon Lee, Judge of 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共同投資與跟投:事務所為私募股權基金及其有限合夥人(LP)的共同投資、跟投交易提供結構設計與律支持,協助客戶優化投資組合、降低管理費用。


=== 政府(行政機構) ===
== 現任領導層 ==


* 法務大臣張世焯御用大律師 The Rt. Hon. Justice Robert Cheung, Serjeant-at-Law
=== 執行合夥人 ===
* 前法務大臣[[東幌及蘭卡斯特的何禮辰郡王|何禮辰 The Rt. Hon. Justice Henry Cheung, Serjeant-at-Law]]
* 前法務大臣施德成 The Rt. Hon. Justice Szeason, Serjeant-at-Law


=== 立法機構 ===
=== 高級合夥人 ===
* *眾議員張世焯
* *參議院[[何禮臣]]
* *眾議員[[何禮辰]]
{| class="wikitable"
|+
! colspan="4" |全球總部高級行政人員
|-
|Global Chairman
|全球主席
|
|
|-
|Global Vice Chairman
|全球副主席
|
|
|-
|Name Partner
|冠名合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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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obal Managing Partner
|全球首席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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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 Operating Officer
|營運總監
|
|
|-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財務總監
|
|
|-
|Global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
|全球行政委員會成員
|
|
|-
! colspan="4" |區域總部高級行政人員
|-
|Regional Chairman
|區域主席
|
|
|-
|Regional Managing Partner
|區域執行合夥人
|
|
|-
|Regional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
|區域行政委員會成員
|
|
|-
! colspan="4" |辦公室高級行政人員
|-
|Head of Office
|辦公室總監
|
|
|-
|Practice Group Head
|部門總監
|
|
|-
! colspan="4" |合夥人
|-
|Senior Partner
|高級合夥人
|
|
|-
|Junior Partner
|初級合夥人
|
|
|-
! colspan="4" |律師
|-
|Senior Counsel
|高級律師
|
|
|-
|Counsel
|律師
|
|
|-
|Junior Counsel
|初級律師
|
|
|-
|Senior Associate
|高級助理律師
|
|
|-
|Associate
|助理律師
|
|
|-
|Junior Associate
|初級助理律師
|
|
|-
|Trainee Solicitor
|見習律師
|
|
|}


== 委員會 Court of Governors ==
== 爭議與批評 ==
委員會成員由各持有財產份額合夥人票投選出,是律師行的最高治理機構,其代表者稱為律師行主席(Head of Chambers)
作為全球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何佳臣·丹拿在發展歷程中亦面臨過諸多爭議與批評


=== 首席御用大律師何禮臣親王 Prince Arthur Hokyeson II<small>, CSL, KC, JP</small> ===
事務所的高昂收費長期受到外界批評。有評論指出事務所的小時費率遠高於業平均水平使中小企業與個客戶難負擔事務所辯稱其收費反映服務的複雜性價值,並通過法律援助公益服務平衡司可近性問題
47歲於2001年加入何佳臣-丹拿自2019年11月起擔任律師委員會主席執行合夥和冠名合伙人。1994年一級榮譽及全班第一名畢業並取牛津大學法學文學士,1995年從英國林肯律師學院畢業,並在一年後取得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同年回到慶寧加入何佳臣律師學院入職何佳臣-丹拿實習。1997年,取得慶寧大律師資格後正式任職。02年,晉升初級合夥人及企業業法部副主管。2005年,獲得資深大師資格後開始出任資深合夥人及企業商業部主管。2007年:奉委為希望帝國御用大律師,擔任律師行委員會副主席。親王亦為本行創辦人之一前御前大臣御用大律師何鑄臣的來孫以及前律師行主席何宏清的姪子


=== 馬可·丹拿爵士御用律師 Sir Marco Tanner<small>, SL, KC, JP</small> ===
由於事務所同時為多家型企與金融機構提供服務次面臨利益衝突的指控事務所設嚴格利益衝突排查機制但仍有批評者認為,在如此龐大的客戶網絡中,潛在利益衝突難以完全避免
65歲,1979年牛津大學法律文學士畢後入讀英國內殿律師學院並於1981年取得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1994年,奉委為帝國聯邦御用大律師。2000年回到慶寧並獲得加入帝國律師學院,入職何佳臣-丹拿實習,並在2001年因此年海外經驗直接越級取得慶寧資深大律師資格。2005年,奉委為希望帝國御用大律師丹拿爵士在侵權行為法領域擁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被譽「侵權法之王」曾代表多家企業和個人處理民事訴訟訟案件。他的客戶包括政府機構、跨國企業和超級富豪等。丹拿先生亦為本行創辦人之一御用大律師威廉·丹拿爵士來孫


=== 趙曦嵐勳爵御用大律師 Lord David Chouson<small>, SL, JP</small> ===
事務所的招聘與晉升制度被批評為過度精英主義過於偏好何佳臣律師學院等少數名校的畢業生。事務所近已採取措施擴招聘渠道,並設立了多元共融委員會,但高層仍以何佳臣家族與趙氏家族
41歲於2008年加入何佳臣律師行實習,自2014起擔任初級合夥人,2017年升任資深律師資深合夥人及憲制性法律部主管。2023年在2021年獲得御用大律師資格後因極為傑出的表現成為冠名合伙人。趙先生在憲制性法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曾代表多家企業和個人處理憲法訴訟和行政訴訟案件。他的客戶包括政府機構、跨國企業和個人等。趙先生擅長分析複雜的法律問題,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議和解決方案,並在訴訟過程中有效地代表客戶維護其權益


=== [[南邑君瑰女爵|南邑君瑰]]女爵御用大律師 Lady Jessica Nanyason<small>, SL, JP</small> ===
作為何西家族創立的事務所,何佳臣·丹拿長期被視為慶寧財閥的「御用律師批評者認為,這種緊密關係可能影響務所對涉及何佳臣事務的獨立判斷。事務所強調其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並設有獨立於何佳臣家族的管理機制
40歲於2008年加入何佳臣律師行擔任初級合夥人,2015年獲得資深大律師資格後擔任資深合夥人和家事法部主管,2020年獲得御用律師資格後擔任委員會成員南邑女士擅長家法領域,專門代表客戶解決婚姻、子女監護權、產分配等家庭法律事務。她曾代表多位高淨值個人及家族處理複雜的家事法律事務,並成功協助客戶達成和解協議。她的客戶包括國內外知名的富豪家族、企業家和藝人


=== [[蘭卡斯特的何禮辰郡王|何禮辰]]郡王御用大律師 Prince Charles Hokyeson<small>, SL, KC, JP</small> ===
== 獎項與榮譽 ==
47歲,1994年牛津大學法律文學士畢業後入讀英國格雷律師學院畢業,並於1996年取得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同年回到慶寧加入何佳臣律師學院,入職何佳臣-丹拿實習,並在1997年取慶寧大律師資格。2005年,奉委為希望帝資深大律師。2011年,奉委為希望帝國御用大律師。2020年奉委為帝國聯邦御用大律師,參選國會並被委任為法務大臣。2023年卸任法務大臣後,回歸本行擔任資深合夥人及委員會成員,同時加入慶寧財團擔任法務總裁。2024年曾暫代何佳臣-丹拿-趙氏律師行主席及執行合夥人。
何佳臣·丹拿在其歷史中獲了眾多際獎項與榮譽


== 前任管理委員會成員 ==
* 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全球最強律所品牌」(2010-2024年連續蟬聯)
* Acuris「全球年度最佳併購律師事務所」(2015、2018、2020、2022、2024年)
* 《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FLR)「亞太區年度最佳律師事務所」(2016、2019、2021、2023年)
* 《錢伯斯法律指南》(Chambers and Partners)「全球精英律師事務所」最高評級(連續20年)
* 《法律500強》(The Legal 500)「亞太區領先律師事務所」最高評級(連續15年)


=== 張世焯御用大律師 Robert Cheung<small>, SC,JP</small> ===
34歲,於2010年加入何佳臣律師行並師從何禮臣,自2016年起擔任初級合夥人,並在2020年獲得御用大律師資格後擔任資深合夥人及訴訟與爭議解決部主管。張先生在訴訟與爭議解決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曾代表多家國際知名企業處理商業爭議和仲裁案件,並協助客戶成功解決複雜的法律問題。他的客戶包括國際知名的金融機構、製藥公司、科技公司和消費品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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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6年3月20日 (五) 18:47 的最新修訂

何佳臣·丹拿與趙氏律師事務所
Hokyeson, Tanner & Chouson LLP
總部 希望帝國四都府咸美頓何佳臣城
分所數目 100
律師數目 >10,000
主要執業領域  慶寧
 大不列顛
 中華民國
香港
 大不列顛
組織形式 有限責任合夥

何佳臣·丹拿與趙氏律師事務所(英語:Hokyeson, Tanner & Chouson LLP),通稱何佳臣·丹拿何佳臣律師事務所,是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咸美頓的國際律師事務所。該所由希望帝國開國元勳、被譽為「慶寧法律界之父」的護國大公何西及其搭檔事務律師威廉·丹拿爵士(Sir William Tanner)於1806年創立,是希望帝國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事務所與獨立的大律師辦事處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Hokyeson Court Chambers)同源共生,何佳臣·丹拿專注於事務律師業務,直接服務客戶;何佳臣閣則匯聚頂尖大律師,專精於法庭辯護與訴訟代理。

何佳臣·丹拿長期在全球法律市場佔據主導地位,自2010年以來連續蟬聯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全球最強律所品牌」榜首。截至2025年,該所在全球設有32個辦事處,擁有超過5,200名執業律師,2024年度總盈利約200億帝國鎊,相當於全球第二至第六大律師事務所的年盈利總和。根據Acuris的資料,該所連續多年在「全球上市及併購委託」及「私募股權客戶顧問」兩項核心指標中名列榜首。

歷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創立與早期發展(1806-1810年代)[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的歷史可追溯至希望帝國建國之初。1802年,何西在協助施永真推翻明朝、建立希望帝國後,被任命為首任宰相與御前大臣,全面負責國家制度的建設。何西深知法律體系對於現代國家的根本重要性,他將引入英國普通法體系、建立獨立的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視為首要任務。

1805年,何西被迫辭去宰相職位後,將精力轉向法律制度的制度化建設。同年,他創立了何佳臣律師學院(Hokyeson's Inn),這是希望帝國第一家律師學院,仿效倫敦四大律師學院的模式,旨在培養具備普通法訓練的慶寧本土法律人才。然而,何西意識到,僅有教育機構不足以建立一個完整的法律職業生態系統,尚需要一個能夠將法律理論付諸實踐的專業機構。

1806年,何西與其長期合作夥伴、英國事務律師威廉·丹拿爵士,共同在咸美頓創立了「何佳臣·丹拿律師事務所」(Hokyeson, Tanner & Co.)。事務所最初的辦公地點設於咸美頓聖殿區(Temple)何佳臣律師學院的一棟三層建築內。

事務所的創立恰逢其時。此時的希望帝國正處於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商業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法律服務需求急劇增長。何西與威廉·丹拿爵士利用各自在英國的關係網絡,從英國引進了多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同時從何佳臣律師學院的首批畢業生中挑選優秀學徒加入,形成了英籍律師與慶寧本土律師協作共事的獨特模式。

律師制度改革與訴訟律師分拆(1810年代)[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810年代,何西在擔任御前大臣期間,對希望帝國的律師制度進行了系統性的改革。他將律師職業明確劃分為兩大範疇:基礎律師(包括俗世法代訴律師、代理律師、事務律師)與訴訟律師(出庭律師、大律師及御用大律師)。這一劃分確立了此後兩個世紀希望帝國律師制度的基本框架。

伴隨這一制度改革,何西決定將事務所的業務進行結構性調整。1815年,事務所內的訴訟律師部分被正式分拆,獨立組建為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Hokyeson Court Chambers)。自此,何佳臣·丹拿與趙氏律師事務所專注於基礎律師業務,直接面對客戶,處理法律文件、提供法律諮詢、進行非訟業務;而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則專門從事法庭辯護與訴訟代理,在高等法院及各類專門法庭享有專屬出庭權。

何西時期(1820-1852)[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事務所創立後的數十年間,何西雖然於1820年復出擔任宰相,但其對事務所的影響從未中斷。他利用自己的政治地位與商業網絡,為何佳臣·丹拿帶來了大量政府法律業務與商業客戶。何西本人的法律聲望亦為事務所建立了無可匹敵的專業信譽,作為慶寧第一位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者,何西在普通法領域的權威地位使事務所迅速成為慶寧法律界的標杆。

在此期間,事務所深度參與了何西主導的一系列重大法律改革項目,包括《六法全書》的編纂、法院體系的建立、以及法律職業監管框架的設計。事務所的多位合夥人受何西委派,參與起草了《刑事法典》《商事法典》《司法法典》等核心法律文獻,為希望帝國的法律體系奠定了基礎。

1814年,事務所協助慶寧帝國貿易、慶寧置地、慶寧工業和慶寧銀行在帝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慶寧歷史上第一宗大型首次公開募股(IPO)項目,該項目至今仍被視為事務所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1830年代,隨著何西「大鐵路計劃」的推進與工業化的加速,事務所開始涉足基礎設施融資、公司設立、商業合約等新興業務領域。

擴張與轉型(1852-1900)[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850開始,事務所開始向海外擴張。1870年,事務所在英國倫敦設立第一家海外辦事處,主要服務於慶寧財閥在歐洲的投資業務。此後數十年間,事務所相繼在英屬香港、上海公共租界、印度支那等地設立辦事處,逐步建立起覆蓋亞太地區的服務網絡。

1880年代,事務所開始系統性地拓展企業併購(M&A)業務。1885年,事務所代表慶寧財閥完成了對綠江公司的收購,這宗交易被視為慶寧現代企業併購的開端。此後,事務所的併購業務迅速成長,逐漸成為其核心競爭力之一。

現代化與國際化(1900-2000)[編輯 | 編輯原始碼]

20世紀初,事務所經歷了深刻的現代化轉型。1919年《性別除罪法令》通過後,事務所於1920年聘用了第一位女性律師林婉儀,成為慶寧最早聘用女性律師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之一。

二戰期間,事務所受到戰爭的嚴重衝擊。咸美頓總部身處淪陷區,多位合夥人與律師被囚禁於集中營,海外辦事處亦因戰爭而被迫關閉或縮減業務。戰後,事務所迅速恢復並進入高速發展期。

1960年代至1980年代,伴隨希望帝國的經濟起飛與國際化進程,事務所迎來了新一輪擴張。1970年,事務所在紐約設立辦事處,成為首家在美國設立機構的慶寧律師事務所。1985年,事務所進軍東京;1990年,設立新加坡辦事處,全面布局全球主要金融中心。

1990年《司法與法律服務法案》通過後,事務所積極響應監管改革,改制為有限責任合夥(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成為慶寧第一家採用此一現代化法律結構的律師事務所。

當代發展(2000年至今)[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進入21世紀,何佳臣·丹拿持續鞏固其全球領先地位。2005年,事務所將全球總部遷至咸美頓何佳臣城,標誌著事務所與何佳臣家族的歷史淵源與持續合作。

2010年以來,事務所在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中連續多年蟬聯「全球最強律所品牌」榜首,這一成績被業界視為對事務所品牌價值與客戶滿意度的最高肯定。根據Acuris的統計,截至2023年,事務所為全球獲得最多上市及併購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同時也是全球最受頂級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

2020年《法律服務現代化法令》通過後,事務所進一步加快了科技轉型的步伐,建立了專門的法律科技創新團隊,開發了多項人工智慧輔助法律服務工具,在保持傳統高端業務優勢的同時,探索新型法律服務模式。

業務領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的業務涵蓋公司與商業法律的各個主要領域,以高端商業法律服務聞名於世。事務所的業務結構體現了其作為頂尖商業律所的核心競爭力:以公司與併購業務為基石,以資本市場與私募股權為支柱,輔以完整的爭議解決、金融、稅務、知識產權等配套業務板塊,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

公司與併購[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公司與併購業務是何佳臣·丹拿的傳統核心優勢領域,事務所長期在全球併購市場佔據領先地位。根據Acuris的統計,該事務所連續十二年位列「全球併購法律顧問」榜首,2024年參與的併購交易總額超過6,500億帝國鎊,涉及交易數量超過400宗。

事務所在這一領域的服務涵蓋:

跨國併購:事務所擅長處理複雜的跨境收購交易,特別是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巨型併購項目。代表性案例包括:2022年代表慶寧財閥以420億帝國鎊收購英國聯合利華的食品業務;2023年代表慶寧石油以280億帝國鎊收購挪威國家石油公司東南亞資產;2024年代表夏尼集團以150億帝國鎊收購法國奢侈品巨頭克洛伊集團。

上市公司收購:事務所在上市公司收購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包括要約收購、協議收購、私有化退市等各類交易結構。事務所曾為多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上市公司收購提供法律服務,包括2001年代表慶寧銀行集團以90億帝國鎊成功要約收購渣打銀行慶寧業務,創下當年亞太區最大銀行併購交易紀錄。

業務剝離與分拆:事務所為企業出售非核心資產、分拆子公司獨立上市、剝離業務單元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2021年,事務所代表慶寧電信完成其國際業務的分拆與獨立上市,交易涉及24個國家的資產重組,是希望帝國歷史上最複雜的業務分拆項目之一。

合資企業與戰略聯盟:事務所協助跨國企業在亞太地區設立合資企業、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並就合資架構設計、股東協議談判、退出機制安排等提供專業意見。

家族企業與私人財富:憑藉與何佳臣家族、趙氏家族等慶寧頂級世家的深厚淵源,事務所在家族企業治理、家族財富傳承、家族憲章制定等領域建立了獨特的專業優勢,服務對象涵蓋慶寧、東南亞及大中華地區的多個歷史悠久的家族集團。

資本市場[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事務所的資本市場業務團隊是亞太地區最強大的團隊之一,在首次公開募股(IPO)、債券發行、結構性融資、存託憑證、上市後合規等領域擁有豐富經驗。

首次公開募股(IPO):事務所在慶寧、香港、紐約、倫敦等全球主要證券交易所的IPO項目中均保持領先地位。2024年,事務所參與了全球十大IPO中的六宗。

債券發行:事務所為企業、金融機構及主權發行人提供各類債券發行服務,包括投資級債券、高收益債券、可轉換債券、永續債券、綠色債券及社會責任債券等。2024年,事務所參與的債券發行項目總額超過3,200億帝國鎊。

結構性融資:事務所在資產證券化、結構性產品、項目融資等領域擁有深厚積累,特別是在基礎設施、能源、房地產等行業的項目融資方面具有獨特優勢。

監管合規:事務所為上市公司提供持續的上市規則合規諮詢、信息披露指導、公司治理優化等服務,協助客戶應對監管機構的調查與執法行動。

私募股權[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被業界公認為全球最受頂級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事務所的私募股權業務團隊由逾400名專注於該領域的律師組成,服務對象涵蓋全球最大的併購基金、成長型基金、創投基金及對沖基金。

基金設立:事務所為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提供基金架構設計、合夥協議起草、監管合規、投資者談判等全流程服務。事務所曾協助多家全球頂級私募股權機構設立面向亞太市場的投資基金,總募集規模超過1,500億帝國鎊。

收購交易:事務所代表私募股權客戶完成各類收購交易,包括控制權收購、管理層收購(MBO)、槓桿收購(LBO)、分拆收購等。代表性案例包括:2023年代表何佳臣私募股權基金以180億帝國鎊收購慶寧領先的醫療服務集團;2024年代表朱氏集團以120億帝國鎊收購東南亞最大的物流地產平台。

退出策略:事務所協助私募股權客戶通過多種方式實現投資退出,包括向戰略投資者出售、私募二級市場交易、IPO上市、股息資本重組等。事務所連續八年被《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FLR)評為「亞太區最佳私募股權退出顧問」。

共同投資與跟投:事務所為私募股權基金及其有限合夥人(LP)的共同投資、跟投交易提供結構設計與法律支持,協助客戶優化投資組合、降低管理費用。

現任領導層[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執行合夥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高級合夥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爭議與批評[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作為全球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何佳臣·丹拿在其發展歷程中亦面臨過諸多爭議與批評。

事務所的高昂收費長期受到外界批評。有評論指出,事務所的小時費率遠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使中小企業與個人客戶難以負擔。事務所辯稱,其收費反映服務的複雜性與專業價值,並通過法律援助與公益服務平衡司法可近性問題。

由於事務所同時為多家大型企業與金融機構提供服務,曾多次面臨利益衝突的指控。事務所設有嚴格的利益衝突排查機制,但仍有批評者認為,在如此龐大的客戶網絡中,潛在的利益衝突難以完全避免。

事務所的招聘與晉升制度被批評為過度精英主義,過於偏好何佳臣律師學院等少數名校的畢業生。事務所近年已採取措施擴大招聘渠道,並設立了多元共融委員會,但其高層仍以何佳臣家族與趙氏家族成員為主。

作為何西家族創立的事務所,何佳臣·丹拿長期被視為慶寧財閥的「御用律師」。批評者認為,這種緊密關係可能影響事務所對涉及何佳臣財閥事務的獨立判斷。事務所強調,其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並設有獨立於何佳臣家族的管理機制。

獎項與榮譽[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在其歷史中獲得了眾多國際獎項與榮譽:

  • 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全球最強律所品牌」(2010-2024年連續蟬聯)
  • Acuris「全球年度最佳併購律師事務所」(2015、2018、2020、2022、2024年)
  • 《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FLR)「亞太區年度最佳律師事務所」(2016、2019、2021、2023年)
  • 《錢伯斯法律指南》(Chambers and Partners)「全球精英律師事務所」最高評級(連續20年)
  • 《法律500強》(The Legal 500)「亞太區領先律師事務所」最高評級(連續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