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御前大臣」: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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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最高首席大法官'''(英語:Chief Justice of the Empire of Hope),通稱'''首席法官'''(英語:Chief Justice),是希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由君主現任大法官為何禮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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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 御前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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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御前大臣'''(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通稱'''御前'''(英語:'''Lord Chancellor'''),是[[望帝]]最高級的官職之一,排名僅次君主及皇室成員御前大臣由君主根據前任御前大臣的建議命,現任御前大臣為[[何宏清勳爵]]。御前臣是司法機構首長、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兼首席法官、御前會議召集人、國會兩院聯合大會召集人及主席、內閣大和官守參議員


根據法律,大法官是希望帝國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度典禮。此外根據希望帝排名名單官排名於皇帝,首相之後,位列第三,和位國會議長同級。大法官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責,是擔任國璽的人。大法官有責任維持法院有運作以及確保獨立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首相、副首相彈劾案的職務和權限。
行政職能方面,御前大臣作為御前會議召集人負責召集御前會議並在內閣列席。同時作為內閣部門御前大臣辦公室主管列席內閣並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推薦司法人員、授予首席御用大律師、御用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資格等。同時,依照傳統首相及大臣就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職能方面,2020改革法令通過前御前大臣曾負責主持會的會議改革令將這一角色移交給議長。不過,御前臣仍留兩院聯合大會召集及主席身分依照傳統,國會議員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臣主。為實現憲政原則,御前大臣可行使皇家特權,在判定案違反人權公約的情況下御前大臣可以宣布無。同時御前大臣亦對下級立機構如地方議會通過法律享有審查權
 
司法職能方面,御前大臣具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首相、副首相彈劾案、及主持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聆訊工作的職務和權限。


== 歷史 ==
== 歷史 ==


== 立法職能 ==
== 立法職能 ==
另外每當君去任命數名參院專員以代行某些職務時例如在國會宣布御准已經授予),大法官往往會擔任首席參議院專員至於其餘參議院專員依慣例通常都是兼領樞密院顧問官銜的參議院議員。當法官行使首席參議院員職務時,他穿以白鼬毛皮裝飾的國會禮袍頭戴三角帽至於其他上院專員則會戴上雙角帽
御前大臣原本根據其傳統權利負責持國會的會議(形同議長),不過自2020年改革法案通過,新國會設立後,有關職能已經移交參議院議長。不過眾兩院產生分歧時,兩院需提請御前大臣召開及主持[[大議會]]以試圖解決分岐;而當未能成功解決,致使衆議院參議院出現多次分歧時,御前臣可提請君主裁決或行使優越權<ref>但必須在案至少連續兩次不獲兩聯合大會通過時</ref>。依照傳統,國會議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由於希望帝國為議上國家,議擁有絕對的權力因此即使議所通過的法案出現違憲的情況依然以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過,為實現憲政原,御前大臣獲得皇家特權,在判定法案違反現行憲法的情況下御前大臣可以宣布無效,並責成憲制事務大臣研究未來是否需要通過新法案修憲。同時,御前大臣亦對下級立法機構如地方議通過的法律享有審查權


== 行政職能 ==
== 行政職能 ==
法官是希國樞密院成,其所統轄的部門稱為「大法官辦公廳」(Lord Chancellor's Office)
御前臣為御前會議召集人,負責召集御前會議全體議員。


大法官統轄的部門有很多職責,當中包括法院的行政管理等等。此外,大法官在任命希望帝國法院的法官上,擔當一定角色。現時的法官任命程序入面司法任命委員會首先會提名合適法官人選,然後由法官委任(正式上由君主委任);至於一些比如最高法院法官(相當於昔日的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上訴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各分庭庭長的職位則通常由首相提名,但提名前多會與大法官商議
此外,御前是慶寧內閣成員其所統轄部門稱為「御前臣辦公室」(Lord Chancellor's Chambers),可在內閣列席


值得一提,大法官昔日負責決向哪一些大律師授予御用大律師資格,但現時其權限僅止於監察提名的程序、對程序作出審視以及呈最終提名,大法官亦負責向新任御用大律師授予希皇制誥。
御前大臣統轄的部門有很多職責,當中包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等等。此外御前臣在任命希望帝國法院的法官上,擔當一角色。現時的法官任命程序入面司法任命委員會首先會名合適法官人選經御前臣篩選後任命最佳人選(正式上由君主委任)。御前大臣亦負責授予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御用大律師和首席御用大律師資格,並負責授予希皇制誥。


國玉璽的保管也是由大法官負責的,而國璽一般都是在希皇制誥、令狀、其他皇家公告上使用。雖然國璽由法官負責保管,但每次要使用國璽時,則駐大法官署皇室執行秘書(Clerk of the Crown in Chancery)負責監督,而駐大法官署皇室執行秘書亦同時兼任法官的常務次官
同時,依照統首相及大臣就職宣誓通常御前臣主持


== 司法職能 ==
== 司法職能 ==
法官為希望帝國最高的主席,因此有權監管從屬的各地上訴法院、各地高等院和皇室法庭而他更是上訴院內當然法官,以及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的當然庭長
御前為希望帝國參議院司委員會的主席及首席法官,因此有權監管從屬的各法院。現時,在每個律年度開始時御前大臣仍舊擔任律年度典禮主禮嘉賓,並會在眾法官前致辭。在儀式過後,御前大臣會舉行御前大臣早餐會招待諸位法官。根據憲,首相就任時須向御前大臣申報財產;此外,若國會兩超過1/4議員同意對首相發起調查是否瀆職,御前臣將擔任該調查委員會主席。此外,御前大臣是司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主席


現時,每個法律年度開始時大法官仍舊擔法律年度典禮的禮嘉賓並會在眾法官致辭在儀式過後,大法官會舉行法官早餐會,招待諸位法官
== 其他職能 ==
御前大臣也是慶寧本土多所大學、書院、學校、醫院及其他的慈善團體的督學(Visitor)。慶寧假如有團體沒有對督學作出委,或者督學一職出缺,君將會出任督學但職能卻由御大臣代行另外也有一些機構是指定由御前臣出任督學的,這些機構包括有皇家研究院、帝國皇家學等


根據憲法首相就任時須向法官申報財產;此外會兩院超過1/4議員同意對首相發起調查是否瀆職,大法官將擔任該調查委員會
== 地位與特權 ==
按傳統御前臣地位極為崇高,僅次皇室地位甚至凌駕全公卿貴族,因此以薪資作為報酬被視為有損其尊嚴御前臣就職的要動機通常是為國家和公共利益做出貢獻


此外,大法官司法人推薦委員會當然成員
不過御前臣的地位和權力使得他們能夠享受許多特權和福利,希望帝國皇室成以外最高的,因此這些福利和特權通常被視為足夠報酬御前大臣所作出貢獻御前大臣的特權和福利如下:


== 其他職能 ==
=== 官邸 ===
希國本土多所學、書院、學校、醫院及他的慈善團體的視察(Visitor,又譯督學)在希國,假如有團體沒有對督學作出委任,或者督學職出缺君主將會出任督學,但職能卻由大法官代行。另外也有一些機構是指定由法官出任督學,這些機構包括有皇家研究院、帝國皇家學等。此外,大法官亦權委任四都四大公學校董會成員各一名
自御前臣此職於1805年創立以來,[[御川臺]]的'''御前大臣府'''一直御前大臣的主要官邸;御前臣有權使用工作人和設施此外位於銘誠的'''御前大臣別墅'''為御前大臣的度地。
 
=== 交通 ===
御前大臣長途旅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架2010年購入的灣流G650商務噴射機在短途旅中則使用一架2008年購入的AgustaWestland AW139直升機
 
在地面旅行時御前臣使用政府提供御前臣專車目前御前臣專車共三輛,包括重要場合使用的1970年勞斯萊斯幻影六和常用慶寧汽車豪華多功能休旅車[[HM Royale|HM Royale State Edition]]


== 地位與特權 ==
=== 服務人員 ===
現時法官享有極優厚薪金和退休金。不過大法官為了保持政府形象,通常可以選擇自願減薪
御前臣擁有50名工作人員服務團隊包括私人助理、管家、僕人、司機、園丁、廚師等等,費用全由政府支出


法官官邸於1893落成
=== 預算 ===
御前臣每可享1000萬慶寧元的預算以應付日常開支。這筆預算如何運用全由御前大臣決定,政府並沒有記錄這些預算和開支


== 任免 ==
== 任免 ==
法官的任命是由皇陛下任命,為終身職,直到退休。
御前的任命是由皇陛下任命,為終身職,直到退休。


若大法官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皇可任命五名法官組成審議庭決定是否應免去其職務。
御前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皇可任命五名法官組成審議庭決定是否應免去其職務。

於 2026年1月31日 (六) 22:10 的最新修訂

希望帝國御前大臣(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通稱御前大臣(英語:Lord Chancellor),是希望帝國最高級別的官職之一,排名僅次君主及皇室成員。御前大臣由君主根據前任御前大臣的建議任命,現任御前大臣為何宏清勳爵。御前大臣是司法機構首長、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兼首席法官、御前會議召集人、國會兩院聯合大會召集人及主席、內閣大臣和官守參議員。

慶寧 希望帝國御前大臣
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
希望帝國旗幟
現任
何宏清勳爵

2019年11月27日就任
尊稱 非常尊貴的
The Right Honourable
所屬 希望帝國內閣
希望帝國御前會議
官邸 御前大臣官邸(官方)
任命者 希望帝國皇帝
任期 無限制
設立法源2020年改革法令
設立 1802年11月25日,​223年前​(1802-11-25
副職 希望帝國副御前大臣

行政職能方面,御前大臣作為御前會議召集人負責召集御前會議並在內閣列席。同時,作為內閣部門御前大臣辦公室主管大臣,列席內閣並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推薦司法人員、授予首席御用大律師、御用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資格等。同時,依照傳統首相及大臣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立法職能方面,2020年改革法令通過前,御前大臣曾負責主持國會的會議,改革法令將這一角色移交給兩院議長。不過,御前大臣仍保留兩院聯合大會召集人及主席身分。依照傳統,國會議員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為實現憲政原則,御前大臣可行使皇家特權,在判定法案違反人權公約的情況下御前大臣可以宣布無效。同時,御前大臣亦對下級立法機構如地方議會通過的法律享有審查權。

司法職能方面,御前大臣具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首相、副首相彈劾案、及主持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聆訊工作的職務和權限。

歷史 編輯

立法職能 編輯

御前大臣原本根據其傳統權利負責主持國會的會議(形同議長),不過自2020年改革法案通過,新國會設立後,有關職能已經移交參議院議長。不過,在參眾兩院產生分歧時,兩院需提請御前大臣召開及主持大議會以試圖解決分岐;而當未能成功解決,致使衆議院與參議院出現多次分歧時,御前大臣可提請君主裁決或行使優越權[1]。依照傳統,國會議員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由於希望帝國為議會至上國家,議會擁有絕對的權力,因此即使議會所通過的法案出現違憲的情況,依然以議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過,為實現憲政原則,御前大臣獲得皇家特權,在判定法案違反現行憲法的情況下御前大臣可以宣布無效,並責成憲制事務大臣研究未來是否需要通過新法案修憲。同時,御前大臣亦對下級立法機構如地方議會通過的法律享有審查權。

行政職能 編輯

御前大臣為御前會議召集人,負責召集御前會議全體議員。

此外,御前大臣亦是慶寧內閣成員,其所統轄的部門稱為「御前大臣辦公室」(Lord Chancellor's Chambers),可在內閣列席。

御前大臣統轄的部門有很多職責,當中包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等等。此外,御前大臣在任命希望帝國法院的法官上,亦擔當一定角色。現時的法官任命程序入面,司法任命委員會首先會提名合適的法官人選,經御前大臣篩選後任命最佳人選(正式上由君主委任)。御前大臣亦負責授予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御用大律師和首席御用大律師資格,並負責授予希皇制誥。

同時,依照傳統首相及大臣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司法職能 編輯

御前大臣為希望帝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主席及首席法官,因此有權監管從屬的各級法院。現時,在每個法律年度開始時,御前大臣仍舊擔任法律年度典禮的主禮嘉賓,並會在眾法官前致辭。在儀式過後,御前大臣會舉行御前大臣早餐會,招待諸位法官。根據憲法,首相就任時須向御前大臣申報財產;此外,若國會兩院超過1/4議員同意對首相發起調查是否瀆職,御前大臣將擔任該調查委員會主席。此外,御前大臣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主席。

其他職能 編輯

御前大臣也是慶寧本土多所大學、書院、學校、醫院及其他的慈善團體的督學(Visitor)。在慶寧,假如有團體沒有對督學作出委任,或者督學一職出缺,君主將會出任督學,但職能卻由御前大臣代行。另外,也有一些機構是指定由御前大臣出任督學的,這些機構包括有皇家研究院、帝國皇家大學等。

地位與特權 編輯

按傳統,御前大臣地位極為崇高,僅次皇室,地位甚至凌駕全國公卿貴族,因此以薪資作為報酬被視為有損其尊嚴,御前大臣就職的主要動機通常是為國家和公共利益做出貢獻。

不過,御前大臣的地位和權力使得他們能夠享受許多特權和福利,是希望帝國皇室成員以外最高的,因此這些福利和特權通常被視為足夠報酬御前大臣所作出的貢獻。御前大臣的特權和福利如下:

官邸 編輯

自御前大臣此官職於1805年創立以來,御川臺御前大臣府一直是御前大臣的主要官邸;御前大臣有權使用其工作人員和設施。此外,位於銘誠的御前大臣別墅為御前大臣的度假地。

交通 編輯

御前大臣長途旅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一架2010年購入的灣流G650商務噴射機,在短途旅行中則使用一架2008年購入的AgustaWestland AW139直升機。

在地面旅行時,御前大臣使用政府提供的御前大臣專車,目前御前大臣專車共有三輛,包括重要場合使用的1970年勞斯萊斯幻影六和常用的慶寧汽車豪華多功能休旅車HM Royale State Edition

服務人員 編輯

御前大臣擁有50名工作人員的服務團隊,包括私人助理、管家、僕人、司機、園丁、廚師等等,費用全由政府支出。

預算 編輯

御前大臣每年可享1000萬慶寧元的預算以應付日常開支。這筆預算如何運用全由御前大臣決定,政府並沒有記錄這些預算和開支。

任免 編輯

御前大臣的任命是由皇帝陛下任命,為終身職,直到退休。

若御前大臣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皇帝可任命五名法官組成審議庭決定是否應免去其職務。

  1. 但必須在議案至少連續兩次不獲兩院聯合大會通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