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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6月2日,北平聯邦議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決議,正式宣佈退出東湖聯邦,並表明這是因爲「在稅收分配、司法自治、對外通商及聯邦軍務等方面均未能與中央及其他主要成員國取得共識」之下的無奈之舉。北平的離去不僅令聯邦政府失去近一半的財政收入,更在政治上敲響了東湖民族主義的喪鐘。隨後幾年,各邦紛紛效仿,東湖聯邦最終於1906年名存實亡,國家陷入了長達數十年的軍閥混戰。 | 1903年6月2日,北平聯邦議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決議,正式宣佈退出東湖聯邦,並表明這是因爲「在稅收分配、司法自治、對外通商及聯邦軍務等方面均未能與中央及其他主要成員國取得共識」之下的無奈之舉。北平的離去不僅令聯邦政府失去近一半的財政收入,更在政治上敲響了東湖民族主義的喪鐘。隨後幾年,各邦紛紛效仿,東湖聯邦最終於1906年名存實亡,國家陷入了長達數十年的軍閥混戰。 | ||
==東湖分裂時期== | ==東湖分裂時期== | ||
===金陵川戰爭=== | |||
在聯邦解散後,[[北平聯邦|北平]]心知自己將於不久後面臨南部邦國的威脅,因此總統[[高井優希]]動用大筆外匯,從[[淸水]]及一衆西方國家購入大量先進軍火,此外亦在邊境線中建設長達數百公里的現代化防線,被稱爲[[高井防線]],配備當時最先進的預製鋼筋混凝土碉堡、通電鐵絲網、探照燈,以及從國外進口的數千挺馬克沁重機槍與克虜伯速射野戰炮。對當時戰術及裝備均頗爲落後的南部諸國擁有極大優勢。 | |||
此外當時的北平人參軍意欲消極,為彌補兵員不足,北平開出五倍於普通士兵的軍餉,在全球範圍內招募軍人爲北平作戰,最後組成近十萬人的[[北平外籍軍團]],當中不乏實際上參與過戰爭的人員,北平外籍軍團在屢次抵抗外國入侵均取得驚人戰果,在東湖叱咤一時。 | |||
1909年,隨着建新戰爭持續,東湖南部的資源及人口均極爲匱乏,更爆發饑荒。爲解決經濟困境,[[建仁]]、[[新安]]兩國決定停火,並合作掠奪當時富裕的[[北平聯邦|北平]]。在1910年中,建仁、新安及若干小邦共同組成60萬人的北伐軍,聲言要誅滅國賊。 | |||
1910年秋天,北伐軍抵達北平邊境,沿用著獨立戰爭時期的密集衝鋒戰術。在震天動地的戰鼓與衝鋒號中,數以萬計的南方士兵端著刺刀,如海浪般撲向北平的防線。然而[[北平外籍軍團]]在戰壕裡扣動馬克沁重機槍的扳機。密集的交叉火力網瞬間將衝鋒的南方軍隊成片地割倒。此外,北平動用此前與[[淸水第二共和國|淸水]]簽訂的同盟條約要求淸水出兵,淸水派遣東洋艦隊前往海平灣。以數艘排水量上萬噸的重型巡洋艦對南方聯軍的側翼陣地進行了毀滅性的艦炮打擊。 | |||
在金陵川戰爭中,北平軍隊死亡人數不到500人,相反南方的北伐軍死亡數字超過10萬,且未能對北平造成任何威脅,可謂徹底失敗,北平在勝利後認爲自己在淸水和西方的保護下無敵,與東湖其他邦國的關係更趨惡化。 | |||
===北湖冷戰=== | |||
在金陵川戰爭後,南方已經不能對[[北平聯邦|北平]]構成任何威脅,令其在東湖內的對手只餘下實力不相上下的[[平湖聯邦]]。平湖對北平在金陵川戰爭中招募僱傭軍肆意屠殺南方軍隊的行爲極爲不齒。雙方雖然沒有爆發大規模的全面戰爭,但在政治、經濟與代理人戰場上展開長達數年的冷戰。 | |||
1914年2月6日,受到北平資助的[[丹霞]]地方軍炸毀了由平湖擁有的鐵路線,並炸毀橋樑,嚴重破壞平湖調度資源及軍隊的能力。就此,平湖排出陸軍與丹霞地方軍作戰。事後,平湖批評北平在幕後資助恐怖主義行爲,對東湖的和平穩定組成嚴重威脅,至於北平則聲稱事件爲平湖軍隊自編自演,意圖插贓嫁禍以正當化自己的軍國主義行爲。 | |||
此外平湖雖然重工業發達,但缺乏優良的深水港,其對外貿易嚴重依賴北平的物流網絡。1915年,北平聯邦政府以「打擊軍火走私」為藉口,對平湖實施了極其嚴厲的貿易禁運及海上封鎖。北平的巡邏艇在海上攔截所有駛向平湖港口的商船,切斷了平湖急需的橡膠、精密儀器與特種鋼材的進口。封鎖令平湖的軍工生產一度陷入停滯,平湖被迫轉向發展內陸資源。 | |||
[[北平聯邦|北平]]亦對東湖的小邦進行經濟掠奪。該國財閥透過慫恿各邦的寡頭、王室以國家基建及資源作爲抵押,向自己大量借款。當小國無力償還貸款,北平財閥則會強逼其交出礦產、鐵路、以至關稅等國家主權。對於反抗的小國,北平財閥招募僱傭軍在該國發動政變,扶植願意出賣主權予北平的傀儡政府。 | |||
==社會主義時期== | ==社會主義時期== | ||
1927年,[[東湖人民黨]]政府發出一則命令,指出北平及[[平湖]]兩個聯邦制邦國人口佔全國四成,認爲比例上嚴重失衡,因此要求兩邦在一年內解散,以兩邦下屬的邦國身份直接受中央管轄。爲配合命令,6月5日,北平聯邦政府通過一則議案,宣佈聯邦不復存在。北平下屬[[石咀]]、[[丹江]]、[[長樂]]、[[海平]]、[[北和]]、[[汀岸]]、[[楊青]]七邦,則在翌日以新加盟共和國的身份在同日各自加入[[東湖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至此北平聯邦60年的歷史終結。 | 1927年,[[東湖人民黨]]政府發出一則命令,指出北平及[[平湖]]兩個聯邦制邦國人口佔全國四成,認爲比例上嚴重失衡,因此要求兩邦在一年內解散,以兩邦下屬的邦國身份直接受中央管轄。爲配合命令,6月5日,北平聯邦政府通過一則議案,宣佈聯邦不復存在。北平下屬[[石咀]]、[[丹江]]、[[長樂]]、[[海平]]、[[北和]]、[[汀岸]]、[[楊青]]七邦,則在翌日以新加盟共和國的身份在同日各自加入[[東湖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至此北平聯邦60年的歷史終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