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原尼亞共和國國民議會」:修訂間差異

增加 32 位元組 、​ 2021年8月17日 (星期二)
imported>Mcnet
無編輯摘要
imported>Mcnet
第50行: 第50行:
== 基礎資訊 ==
== 基礎資訊 ==
=== 國民大會職權 ===
=== 國民大會職權 ===
[[檔案:File:第一屆國民大會組成.svg|200px]]
[[檔案:File:第一屆國民大會組成.svg|thumb|200px|right|國民大會組成]]
依照[[戶原民國憲法|憲法]]第七章第七十六條規定,國民大會之職權如左:  
依照[[戶原民國憲法|憲法]]第七章第七十六條規定,國民大會之職權如左:  
* (一) 在投票具有爭議後,選舉正副總統。  
* (一) 在投票具有爭議後,選舉正副總統。  
第56行: 第56行:
* (三) 審核修憲草案。
* (三) 審核修憲草案。
* (四) 提出修憲草案。 
* (四) 提出修憲草案。 
=== 國民大會組織===
=== 國民大會組織===
*秘書處
*秘書處
匿名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