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宰政大臣」: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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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任宰政大臣為劉永,於2019年由景祥女皇任命,在任不久即因景祥女皇退位而請辭。 | 末任宰政大臣為劉永,於2019年由景祥女皇任命,在任不久即因景祥女皇退位而請辭。 | ||
== 概述 == | |||
=== 歷史背景 === | === 歷史背景 === | ||
帝國宰政大臣一職最早可追溯至開國之初,首任帝國宰相[[何西]]訂立的《大憲章》。根據《大憲章》,慶寧國會(Magnum Concilium)擁有批准稅收和預算的權力,軍機處(Curia Regis)則負責日常管治,並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於一身,而預算和稅案多由軍機處提出,國會僅形式性通過這些議案,因此作為軍機處之首的宰相法理上權力極大,但由於帝國君主掌握帝國宰相及國會議員的任免權力,因此帝國宰相事實上受限於帝國君主;而在開國之初,帝國宰相一職長期由四大家族輪流擔任,國會及樞密院朝政也大多由門閥世族以及鄉紳階層把持。 | 帝國宰政大臣一職最早可追溯至開國之初,首任帝國宰相[[何西]]訂立的《大憲章》。根據《大憲章》,慶寧國會(Magnum Concilium)擁有批准稅收和預算的權力,軍機處(Curia Regis)則負責日常管治,並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於一身,而預算和稅案多由軍機處提出,國會僅形式性通過這些議案,因此作為軍機處之首的宰相法理上權力極大,但由於帝國君主掌握帝國宰相及國會議員的任免權力,因此帝國宰相事實上受限於帝國君主;而在開國之初,帝國宰相一職長期由四大家族輪流擔任,國會及樞密院朝政也大多由門閥世族以及鄉紳階層把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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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位變更形式 == | == 職位變更形式 == | ||
=== 選出與就職 === | === 選出與就職 === | ||
在宰政大臣一職於1924年建立時,法理上僅有帝國君主可以任命並未針對 | 在宰政大臣一職於1924年建立時,法理上僅有帝國君主可以任命,故而並未針對議會應當如何「選出」宰政大臣作出任何明文規定;而直到《1950年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通過前,均是按照首屆國會的做法產生 —— 首先,由有意成為宰政大臣的議員在國會提出一份要求帝國君主「考慮」任命自己為宰政大臣的無約束力動議,證明自己不被大部分議員反對;該議案通過後便由議長將議案結果呈交給帝國君主,君主再行使自己的權力任命該議員為宰政大臣。而由於當時的議會採取消極議會制,只要沒有過半數的議員投下反對票,無約束力動議便會被宣告通過,故實際上組成政府的門檻極低,也導致1930年代發生慶寧史上首次懸持議會後的政治亂局。 | ||
至1950年,時任宰政大臣趙義飛宣布制定《1950年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正式規定宰政大臣的選出方式和掌握的權力。根據法令,宰政大臣將透過名為「宰政大臣指明選舉」的國會投票選出,國會議員將在國會會議上進行記名投票。如果第一輪投票中沒有候選人獲得半數以上選票,得票前兩位候選人會進行第二輪投票。決定人選後,議長將會宣布休會或中止待續,並到皇居呈交選舉結果供君主「參考」,最後由帝國君主決定進行任命。法理上帝國君主也可以選擇否決人選,並要求帝國國會重新選擇或自行任命一人為帝國宰政大臣,但這種情況在法令生效的近60年間從未出現。 | |||
至於按照慶寧憲政慣例和多數情況下,宰政大臣一職都是由國會最大黨或聯盟的領袖出任,因為其理論上最有可能獲得國會的多數支持;但在歷史上也有並非最大黨領袖的國會議員出任,唯其政府一般並不長久(如2004年—2011年慶寧政治危機中的多個短命內閣),或只是充當看守作用(如顏聖清內閣)。 | |||
獲得任命後,獲任命的宰政大臣按慣例並不會於君主定下的時間覲見,而是會留在國會就稱為《慶寧草案》的形式性草案先行辯論,以象徵立法權和議員的獨立性,同時候任宰政大臣也會在辯論結尾公佈內閣名單<ref>此傳統應是來自英國國會開幕大典後兩院的傳統</ref>;隨後候任宰政大臣便會率領內閣到皇居進行宣誓儀式;任命儀式一般會在皇居舉行,同時在80年代後向外界直播;在任命儀式上,帝國宰政大臣需要分別讀出象徵效忠君主本人和其繼承者的「效忠宣誓」(Oath of Allegiance),以及象徵其就任宰政大臣的「就職宣誓」(Oath of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而君主則會在其讀完後將閣員任命詔書交到宰政大臣手裡,並由宰政大臣公佈其內閣名單。 | |||
=== 任期、卸任與解職 === | === 任期、卸任與解職 === | ||
無論是《大憲章》或是《1950年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內,均未對宰政大臣的任期作出任何限制,故宰政大臣的任期一般取決於自身所屬政黨、自身決定或來自國會的不信任案。 | |||
另一方面,在總席次的十五分之一和上下院議員數各十分之一的支持下, | 一旦宰政大臣決定辭職,其需要先面見君主並召集議會宣佈內閣總辭,爾後由議會舉行宰政大臣指名選舉以選出新的宰政大臣人選,再由帝國君主任命。另一方面,在總席次的十五分之一和上下院議員數各十分之一的支持下,議員可與向議會議遞交對帝國內閣的不信任動議,並要求臨時召開國會審議;而在不信任動議獲得接納後,則將在召開的國會上表決;一旦通過,帝國首相只能選擇辭職或解散國會重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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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 == | == 宣誓 == | ||
於 2026年3月9日 (一) 23:01 的最新修訂
| Prime Ministe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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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旗幟 | |
| 官邸 | 帝國宰政大臣官邸(官方) |
| 任命者 | 希望帝國皇帝 |
| 任期 | 無限制 |
| 設立法源 |
《希望帝國大憲章》 《宰政大臣法》 |
| 先前職位 | 希望帝國宰相 |
| 設立 | 1925年1月6日 |
| 首任 | 宋明鑫 |
| 末任 | 劉永 |
| 廢止 | 2019年11月25日 |
| 後繼職位 | 希望帝國首相 |
希望帝國宰政大臣(英文:Prime Ministe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通稱慶寧宰相、慶寧首相等,是慶寧自1925年安顯改革後至2019年間事實上的政府首腦,由君主參考帝國國會的指名選舉結果任命,但君主亦可在不經帝國國會同意下自行任名。
宰政大臣的前身為希望帝國宰相,於立國時設立,並由君主自行定奪人選。至1925年安顯改革,在時任君主安顯帝和宰相宋明鑫主導下,宰相一職隨民主化改革而改為宰政大臣,從法理上獲得一部份行政權力,更在1960年代進一步受帝國國會約束,令慶寧形成事實上的二元君主立憲制;至2018年末,時任君主景祥女皇強行通過《國家安全法令》與《政黨總解散法令》後,國會被出缺,宰政大臣一職因而重回由君主自行定奪人選,至翌年景祥事變由改革派勝出後,宰政大臣一職亦於《2019年政府組成臨時法令》中被帝國首相取代。
末任宰政大臣為劉永,於2019年由景祥女皇任命,在任不久即因景祥女皇退位而請辭。
概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歷史背景[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宰政大臣一職最早可追溯至開國之初,首任帝國宰相何西訂立的《大憲章》。根據《大憲章》,慶寧國會(Magnum Concilium)擁有批准稅收和預算的權力,軍機處(Curia Regis)則負責日常管治,並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於一身,而預算和稅案多由軍機處提出,國會僅形式性通過這些議案,因此作為軍機處之首的宰相法理上權力極大,但由於帝國君主掌握帝國宰相及國會議員的任免權力,因此帝國宰相事實上受限於帝國君主;而在開國之初,帝國宰相一職長期由四大家族輪流擔任,國會及樞密院朝政也大多由門閥世族以及鄉紳階層把持。
1805年,何西辭任宰相後,隨即獲委任為御前大臣(Lord High Chancellor),宰相繼續擔任執掌軍機處行政權力,而新設的御前大臣則擔任國會議長及司法機構之首,此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首次分割。而在同一時期,國會權力在更多有知識、有政治訴求的新興階層(如商人、律師、產業工人)加入的影響下,逐漸打破國會與軍機處之間的權力平衡,得以制約行政權,並迫使行政權需要爭取國會支持以通過法案,漸漸形成了當政府的核心政策(尤其是財政法案)被國會多次或決定性否決後,官守議員應當辭職或請求解散國會的慣例,形同建立了宰相和其政府對國會負責的制度。
1905年,李謖榮獲任命,成為首位非世族或相關家族出身的宰相,象徵世族輪流任相的局面被打破。他任內曾嘗試著手改革慶寧的憲政架構,包括將樞密院中負責國家行政的部分分離出來,並將其置於宰政大臣之下,令宰政大臣成為實際上的行政首長;但李氏未幾於1910年被暗殺,改革也無疾而終;而他也成為歷史上唯一一位被暗殺的帝國宰相,以及唯三位被刺殺的行政首長。
1924年,時任君主嘉寧帝頒布嘉寧新政,當中帝國宰相一職被帝國宰政大臣取代。同時,已改稱樞密院的軍機處中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亦被拆分出來,組成以宰政大臣為首的帝國內閣代表的行政權、由帝國國會代表的立法權和由御前大臣代表的司法權,再一次分割三權,也與君權進一步分離。
時任宰相,同時力主改革的宰相宋明鑫即組成保守憲政聯盟,並在隨後的第一屆國會大選中勝出,成功轉任更名後的帝國宰政大臣。這一事實上的議會君主制在此後的70餘年大致維持,帝國宰政大臣雖然形式上由帝國君主任命,且仍能被帝國君主以君主特權任免[1],但帝國國會的勳貴議席被裁減,民選議席佔多數,加上帝國宰政大臣必須為國會多數黨擔任的慣例,讓宰政大臣在實務上獲得來自國會的民意基礎和權力。同時,國會亦不再由世家壟斷,庶民議員完全由民選產生(儘管初期有財產限制),使其代表性空前增強。
直到2017年,時任君主景祥帝[2]宣布解散國會,並由君主獨自行使對宰政大臣的任命權,才短暫終止了慶寧的議會君主制;而宰政大臣一職也在2020年後被改為更常用的首相。
職位變更形式[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選出與就職[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宰政大臣一職於1924年建立時,法理上僅有帝國君主可以任命,故而並未針對議會應當如何「選出」宰政大臣作出任何明文規定;而直到《1950年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通過前,均是按照首屆國會的做法產生 —— 首先,由有意成為宰政大臣的議員在國會提出一份要求帝國君主「考慮」任命自己為宰政大臣的無約束力動議,證明自己不被大部分議員反對;該議案通過後便由議長將議案結果呈交給帝國君主,君主再行使自己的權力任命該議員為宰政大臣。而由於當時的議會採取消極議會制,只要沒有過半數的議員投下反對票,無約束力動議便會被宣告通過,故實際上組成政府的門檻極低,也導致1930年代發生慶寧史上首次懸持議會後的政治亂局。
至1950年,時任宰政大臣趙義飛宣布制定《1950年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正式規定宰政大臣的選出方式和掌握的權力。根據法令,宰政大臣將透過名為「宰政大臣指明選舉」的國會投票選出,國會議員將在國會會議上進行記名投票。如果第一輪投票中沒有候選人獲得半數以上選票,得票前兩位候選人會進行第二輪投票。決定人選後,議長將會宣布休會或中止待續,並到皇居呈交選舉結果供君主「參考」,最後由帝國君主決定進行任命。法理上帝國君主也可以選擇否決人選,並要求帝國國會重新選擇或自行任命一人為帝國宰政大臣,但這種情況在法令生效的近60年間從未出現。
至於按照慶寧憲政慣例和多數情況下,宰政大臣一職都是由國會最大黨或聯盟的領袖出任,因為其理論上最有可能獲得國會的多數支持;但在歷史上也有並非最大黨領袖的國會議員出任,唯其政府一般並不長久(如2004年—2011年慶寧政治危機中的多個短命內閣),或只是充當看守作用(如顏聖清內閣)。
獲得任命後,獲任命的宰政大臣按慣例並不會於君主定下的時間覲見,而是會留在國會就稱為《慶寧草案》的形式性草案先行辯論,以象徵立法權和議員的獨立性,同時候任宰政大臣也會在辯論結尾公佈內閣名單[3];隨後候任宰政大臣便會率領內閣到皇居進行宣誓儀式;任命儀式一般會在皇居舉行,同時在80年代後向外界直播;在任命儀式上,帝國宰政大臣需要分別讀出象徵效忠君主本人和其繼承者的「效忠宣誓」(Oath of Allegiance),以及象徵其就任宰政大臣的「就職宣誓」(Oath of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而君主則會在其讀完後將閣員任命詔書交到宰政大臣手裡,並由宰政大臣公佈其內閣名單。
任期、卸任與解職[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無論是《大憲章》或是《1950年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內,均未對宰政大臣的任期作出任何限制,故宰政大臣的任期一般取決於自身所屬政黨、自身決定或來自國會的不信任案。
一旦宰政大臣決定辭職,其需要先面見君主並召集議會宣佈內閣總辭,爾後由議會舉行宰政大臣指名選舉以選出新的宰政大臣人選,再由帝國君主任命。另一方面,在總席次的十五分之一和上下院議員數各十分之一的支持下,議員可與向議會議遞交對帝國內閣的不信任動議,並要求臨時召開國會審議;而在不信任動議獲得接納後,則將在召開的國會上表決;一旦通過,帝國首相只能選擇辭職或解散國會重選。
歷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黨籍 | 無黨籍 | 自由社會黨 | 新社會民主聯盟 | 公民進步黨 | ||||
|---|---|---|---|---|---|---|---|---|
| 保守憲政聯盟 → 民主黨 (1926年) |
保守民主黨 | 慶寧保守黨 | 自由民主黨 | |||||
| 工人社會黨 → 社會民主黨 |
慶寧民主聯盟 | 民主黨 (2003年) |
| 任次 | 屆次 | 姓名 (生卒年份) |
肖像 | 任期 | 所屬政黨 | 內閣 | 議會 | 君主 | ||
|---|---|---|---|---|---|---|---|---|---|---|
| 上任 | 離任 | |||||||||
| 1 | 1 | 宋明鑫 (1861-1946) |
1925年 1月1日 |
1933年 11月11日 |
保守憲政聯盟 → 民主黨 (1926年) |
第一次宋明鑫內閣 | 第一屆國會 (1925—1927) |
明章 | ||
| 2 | 8年314天 | 第二次宋明鑫內閣 | 第二屆國會 (1927—1929) | |||||||
| 3 | 第三次宋明鑫內閣 | 第三屆國會 (1929—1933)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自宰相一職轉任,亦是執政時間第四長的宰政大臣;任內繼續執行「嘉寧第一次新政」,奠定北東南經濟發展紐帶,同時加強西部對三地的資金支持,並透過立法限制來自本土派與外資的壟斷情形;同時深化民主化改革,在第三屆國會將合法投票年齡從25歲擴展至21歲,並取消了稅收門檻;因為其親近華族的背景,加上於1932年提出的「嘉寧第二次新政」造成執政聯盟內部意見分歧而無法完全實行,導致帝國政府一直以休克療法應對大蕭條,為其未能在1933年第三次連任,工人社會黨取代民主黨執政埋下伏筆。 | ||||||||||
| 2 | 4 | 陳景然 (1881-1955) |
1933年11月11日 | 1934年 1月9日 |
工人社會黨 | 陳景然內閣 | 第四屆國會 (1933—1936) | |||
| 59天 | ||||||||||
| 第二任宰政大臣,亦是繼李謖榮後首位平民政府首腦,帶領工人社會黨以271席成為第一大黨,與小黨如人民民主聯盟、人民黨等組成少數政府;任閣揆期間嘗試推行將鐵路、鋼鐵等基本產業和設施收歸國有等左翼措施,但因未獲國會通過而告吹,更因而被黨內中間派逼宮下台,在任僅59日。 | ||||||||||
| 3 | 5 | 趙蓓春 (1857-1940) |
1934年 1月9日 |
1934年 4月9日 |
工人社會黨 | 趙蓓春內閣 | ||||
| 90天 | ||||||||||
| 為黨內中間派代表,在陳景然辭去工社黨總書記後繼任,任內延續少數政府姿態,同時為改善形象而將共產黨逐出執政聯盟;任內放棄國有化政策,改以推動福利改革,建立基本福利金制度及失業援助制度;上任八十日後突發腦中風,被迫辭任宰政大臣。 | ||||||||||
| 4 | 6 | 張普旺 (1901-1996) |
1934年 4月9日 |
1934年 7月7日 |
工人社會黨 | 張普旺內閣 | ||||
| 89天 | ||||||||||
| 此前為副宰政大臣,亦被視為黨內左派的「明日之星」;在趙蓓春因中風入院並辭職後接任宰政大臣;任內嘗試在中部地區推動慶寧首個政府主導建屋計劃,以解決住屋問題。唯因執政聯盟內就稅制改革(如增加地稅、所得稅)而關係不和,及以唐暮然為首的中間派脫黨自立而黯然下台。 | ||||||||||
| 5 | 7 | 唐暮然 (1887-1961) |
1934年 7月7日 |
1935年 1月6日 |
自由社會黨 | 唐暮然內閣 | ||||
| 183天 | ||||||||||
| 前工人社會黨成員和黨內中間派成員;曾一度獲邀出任張普旺內閣的副宰政大臣,但未接受;後因不滿張普旺的左派政策,而率領黨內中間派出走成立自由社會黨,並在民主黨棄權下,獲小黨信任供給而得以組閣,其內閣也成為慶寧史上最弱的少數政府;因任內發生1934年大罷工和堅持在1935年預算案大幅削減軍備費用,而被以民主黨為首的政黨發動不信任案,最終在通過前夕宣布下台。 | ||||||||||
| 6 | 8 | 宇文恪承 (1887-1971) |
1935年 1月6日 |
1935年 12月6日 |
民主黨 (1926年) | 第一次宇文恪承內閣 | ||||
| 334天 | ||||||||||
| 首次上台,任內嘗試重新整理軍備,以應對新的威脅,唯遭到左翼反對派反對而無疾而終;隨著黨派分裂越發嚴重,在明章帝召見各黨領袖後宣布「為國家大義」而辭職,令明章帝得以動用君主特權任命無黨籍的學者顔聖清為宰政大臣。 | ||||||||||
| 7 | 9 | 顏聖清 (1841-1937) |
1935年 12月6日 |
1936年 11月11日 |
無黨籍 | 顏聖清內閣 | ||||
| 341天 | ||||||||||
| 在任期間試圖穩定政治格局,在1936年預算案多次嘗試「通關」但不果後進宮覲見明章帝,獲其建議及批准解散國會提早大選以解決問題,最終民主黨獲得壓倒性勝利,至此開始長期體制。 | ||||||||||
| (6) | 10 | 宇文恪承 (1887-1971) |
1936年11月11日 | 1948年 9月9日 |
民主黨 (1926年) → 保守民主黨 |
第二次宇文恪承內閣 | 第五屆國會 (1936—1946) | |||
| 11 | 11年303天 | 第三次宇文恪承內閣 | 第六屆國會 (1946—1950) | |||||||
| 第二次上台,也是希望帝國連任時間第二長的宰政大臣,任期將近12年;在席次優勢下推行宇文恪承新政,將原本採用的比例代表制修改為中選區制,意圖防止第四屆國會因為無政黨獲多數席次造成的亂局再現;在原定五年任期即將結束時爆發第二次世界大戰,包含首都海崎在內的部分西部地區一度被佔領,因而國會被明章帝以「國難當前匹夫有責」為由,動用君主特權延任至戰爭結束,得以留任並帶領國家對抗日本侵略以及勝出第二次世界大戰;1946年獲連任後一度推動「淨化計劃」,大規模查封與共產主義有關的組織,反令國家在戰後陷入紅色恐慌;在黨內由趙義飛領導的少壯派逼宮下,被迫於1948年以「健康下降無力再任」辭職。 | ||||||||||
| 8 | 12 | 趙義飛 (1902-1960) |
1948年 9月9日 |
1960年6月2日 | 保守民主黨 | 第一次趙義飛內閣 | ||||
| 13 | 第二次趙義飛內閣 | 第七屆國會 (1950—1953) | ||||||||
| 14 | 11年267天 | 第三次趙義飛內閣 | 第八屆國會 (1953—1957) | |||||||
| 15 | 第四次趙義飛內閣 | 第九屆國會 (1957—1960) | ||||||||
| 希望帝國連任時間第三長的宰政大臣,任期長達11年;任內終止執行「淨化計劃」,結束紅色恐慌;推行「趙義飛新政」,以擴大社會保障及加強基建為主要政策;民族隔離政策在任內隨《1958年人口登記法案》通過而達到最高點,民族衝突不斷;外交上延續保守民主黨的「反共中立」方針,一方面對共產主義國家進行圍堵政策,同時也不涉入兩大陣營(帝國聯邦及帝國公約)的冷戰之中;教育方面先後通過了《全民教育法》與《普及科學法案》,建立了強而有力的科學教育,並在任內實現原子彈的研發與人造衛星的發射,令慶寧得以躋身擁核國行列,進一步鞏固慶寧國際地位;原打算在1960年競逐第五度連任,但在選前五天的6月2日在為其子趙仁啟競選時遭刺殺而身亡,終年58歲;其刺殺直接引發「六零事件」,導致明章帝宣布慶寧全境實施戒嚴。 | ||||||||||
| 9 | 16 | 長孫萬鵬 (1916-1988) |
1960年 6月2日 |
1962年 7月16日 |
保守民主黨 | 第一次長孫萬鵬內閣 | ||||
| 17 | 第二次長孫萬鵬內閣 | 第十屆國會 (1960—1962) | ||||||||
| 18 | 2年44天 | 第三次長孫萬鵬內閣 | 第十一屆國會 (1962—1964) | |||||||
| 此前任第三、四趙義飛內閣副宰政大臣;在趙義飛被刺殺後隨即進宮並獲明章帝任命為宰政大臣,後獲黨內一致推選為新任總裁;任內延續「趙義飛新政」,並在1961年時成功說服明章帝解除戒嚴令;在1962年二次連任時提出「新十年計劃」,內容涵蓋全面改革帝國國會、推動經濟轉型、建立全民福利政策、民族共融等方面,並因而帶領保守民主黨再次勝出大選,但選後不久即因突發性中風而被迫辭職,令「新十年計劃」實際上並未推行。 | ||||||||||
| 10 | 19 | 宋長卿 (1905-2001) |
1962年 7月16日 |
1970年 5月5日 |
保守民主黨 | 第一次宋長卿內閣 | ||||
| 20 | 第二次宋長卿內閣 | 第十二屆國會 (1964—1969) | ||||||||
| 21 | 7年293天 | 第三次宋長卿內閣 | 第十三屆國會 (1969—1970) | |||||||
| 此前任長孫萬鵬內閣的副宰政大臣,在長孫萬鵬因中風而昏迷後接任宰政大臣及黨總裁;立場較溫和,成為當時因「新十年計劃」而逐漸分裂的保守民主黨共識人選;任內宣布暫緩「新十年計劃」,但改以較溫和及注重經濟的「新星計劃」取代,包括延續發展重化工、汽車、電子、石化等產業,逐步建立出口導向為主的經濟,定下「五年五十萬戶」公共房屋的目標,同時緩慢推動針對少數民族的基建與教育投資;自任期中旬即受黨內政治新星明志榮為首的左翼派系的多番挑戰,要求其加大改革力度,但受制於右翼派系,為維持黨內和諧而未成事;1969年競逐連任成功後爆出「公屋建築貪污案」,內閣多位大臣涉案,最終在黨內壓力下黯然宣布辭職。 | ||||||||||
| 11 | 22 | 江青成 (1924-2005) |
1970年 5月5日 |
1971年 1月6日 |
保守民主黨 | 第一次江青成內閣 | ||||
| 23 | 246天 | 第二次江青成內閣 | 第十四屆國會 (1970—1973) | |||||||
| 前任保守民主黨後座議員組織「民主議會」召集人,也是帝國史上唯一一位沒有任何內閣經歷即出任宰政大臣的議員;在左右兩派代表人物均拒絕出任總裁後,作為兩派均可接受的折衷人選而出任黨總裁兼宰政大臣一職;面對民眾對「公屋建築貪污案」的抗議,上任後三個月即宣布解散國會重選,並以「新未來」為其競選主軸,仍無法扭轉保守民主黨的頹勢,議席大減至335席,和最大在野黨社會民主黨的差距縮小至24席;選後陷入政府危機,被迫組成少數政府;爾後不久面對黨內左派新星明志榮發動的總裁選舉,在左右派分別「歸隊」支持各自候選人的情況下,黯然宣布辭職。 | ||||||||||
| 12 | 24 | 明志榮 (1917-2010) |
1971年 1月6日 |
1979年 6月6日 |
保守民主黨 | 第一次明志榮內閣 | ||||
| 25 | 第二次明志榮內閣 | 第十五屆國會 (1973—1976) | ||||||||
| 26 | 8年151天 | 第三次明志榮內閣 | 第十六屆國會 (1976—1978) | |||||||
| 27 | 第四次明志榮內閣 | 第十七屆國會 (1978—1982) | ||||||||
| 保守民主黨執政時期最左翼的宰政大臣,其執政時期亦被稱為「明志榮社會主義十年」;執政時期提出「人道民主社會主義」和「偉大社會」構想,嘗試消除自50年代起慶寧因經濟快速發展而導致的貧富差距以及城鄉差距;一改保守民主黨對少數民族的強硬政策,重提長孫萬鵬任期末期提倡的民族共融政策,邀請坎森堤民族聯盟加入執政聯盟;唯其明顯偏向左翼,對坎森堤民族更為寬容的政策也因新左翼恐怖主義的崛起,而廣受黨內保守派以及慶寧民族聯盟的質疑;1979年推行《社會再造法案》,嘗試進一步建構「建基於人道民主社會主義的福利國度」,但當中包括的稅制改革、城鄉/民族再平衡等部分被認為過於左傾的爭議,而在黨內右派趙仁啟派系及慶寧民族聯盟的聯合政治通牒下辭職,由被稱為「明志榮主義的首席門徒」西門滄接替;其在位期間的政策和思想一直影響慶寧左派的發展,也成為現代中左翼政黨如民主社會聯盟的核心思想。 | ||||||||||
| 13 | 28 | 西門滄 (1920-2024) |
1979年 6月6日 |
1981年 1月6日 |
保守民主黨 | 西門滄內閣 | ||||
| 1年214天 | ||||||||||
| 前任明志榮內閣副宰政大臣,有「明志榮主義的首席門徒」之稱;執政期間延續「明志榮主義」政策,大力推動社會福利,嘗試實現明志榮執政中後期的「偉大社會」提議;1981年時嘗試再次提出《社會再造法案》,在軟化字眼和刪去較爭議性的部分後,終在已故宰政大臣趙義飛長子,有「保守系太子」之稱的趙仁啟為首的新自由主義派以要求其在通過後辭職作為條件下獲得通過,奠定慶寧作為「福利國家」的基礎;在法案通過後根據協議宣布以健康理由辭職。 | ||||||||||
| 14 | 29 | 趙仁啟 (1920-2006) |
1981年 1月6日 |
1998年 6月2日 |
保守民主黨 | 第一次趙仁啟內閣 | ||||
| 30 | 第二次趙仁啟內閣 | 第十八屆國會 (1982—1987) | ||||||||
| 31 | 第三次趙仁啟內閣 | 第十九屆國會 (1987—1990) | ||||||||
| 32 | 17年147天 | 第四次趙仁啟內閣 | 第二十屆國會 (1990—1995) | |||||||
| 33 | 第五次趙仁啟內閣 | 第二十一屆國會 (1995—1999) | ||||||||
| 希望帝國連任時間最長的宰政大臣,執政後其將在南州州長時研發的「南部模式」發揚光大,提出「仁啟經濟學」與「仁啟政治學」,在逐步鬆綁政黨組建的限制以及規管地方領導的任期之餘,推出「小政府、大市場」策略,使西部金融業和東部科技業開始蓬勃發展,卻因忽視北部重工業的發展,使北部人口大量流失,也讓反對者批評趙仁啟將慶北地區從「帝國的長子」變成「帝國的棄子」;1990年代推行的國企私有化更使慶北地區在1992年發生「慶北大罷工」事件抗議私有化政策;1998年明章金融風暴後,趙仁啟的自由放任主義政策受到黨內外的質疑,並在黨內逼宮過後以健康理由宣佈辭職,交由彭澤泰處理事宜。 | ||||||||||
| 15 | 34 | 彭澤泰 (1936-2020) |
1998年 6月2日 |
2003年 1月2日 |
保守民主黨 | 第一次彭澤泰內閣 | ||||
| 35 | 4年214天 | 第二次彭澤泰內閣 | 第二十二屆國會 (1999-2004) | |||||||
| 曾任副宰政大臣;曾被認為是趙仁啟的盟友,與其共同合作從以明志榮為首的中間偏左派系上取得領導權,但兩人的關係在1990年後逐漸惡化,並在國企私有化一事上徹底決裂;任內重拾國家管制經濟的方針,迅速處理明章金融風暴,阻止更大程度的經濟危機的發生;進行自1970年代以來最大的教育改革,推動俗稱「新千禧教改」的《千禧年教育改革白皮書》;但其在應對危機期間所處理的改革引致趙仁啟派系的不滿,任內保守民主黨的派系鬥爭白熱化,同時引發「新黨熱潮」,導致大批黨員出走,間接導致保守民主黨連續六十七年的執政在第二十三屆國會宣告終結;彭澤泰本人在2003年元旦談話直播中突發中風入院,經判定失去行動能力後被迫辭去宰政大臣一職。由時任副宰政大臣張永生接任。 | 景祥 | |||||||||
| 16 | 36 | 張永生 (1948-) |
2003年 1月2日 |
2004年 3月3日 |
保守民主黨 | 張永生內閣 | ||||
| 1年61天 | ||||||||||
| 曾任副宰政大臣,因其立場為中間派,因而獲得趙仁啟派系和彭澤泰派系支持擔任副宰政大臣,以作為內閣的「平衡點」;2003年在彭澤泰被宣布失去行動能力後接任宰政大臣職務,成為保守民主黨最後一位宰政大臣;就職演說上一度表示自己無意解散國會重選,會「做好做滿」;但在黨內趙仁啟派系明言將與在野黨聯合於國會復會後的1月6日對張永生內閣發動不信任動議後,於同日凌晨突然進宮向君主景祥女皇提請解散國會,並獲女皇御准;因無法阻止黨內不斷的出走事件,最終保守民主黨失去九成議席,終結保守民主黨六十七年的連續執政,也拉開了後來長達十餘年的「政治戰國時代」,成為景祥事變發生的遠因。 | ||||||||||
| 17 | 37 | 劉志清 () |
2004年 3月3日 |
2004年 12月9日 |
慶寧民主聯盟 | 第一次劉志清內閣 | 第二十三屆國會 (2004-2006) | |||
| 281天 | ||||||||||
| 自1936年後首位非基民黨籍宰政大臣,亦是首任來自慶寧民主聯盟的宰政大臣;2004年國會選舉出現懸持議會,沒有政黨得到多數議席;社會民主黨及保守民主黨先後尋求均組閣遭拒,導致新任宰政大臣難產,景祥帝召開御前會議力請北辰士堯出面協調,最終達成由慶寧民主聯盟牽頭的執政聯盟「修憲勢」,確立「推行君主立憲憲法」、「穩定政局」、「經濟再出發」為核心目標;上任僅9個月便因內閣提出的政府縮小遭到左派反對,福利發放又被右派批評是飲鴆止渴,危害國家財政,最終在2005財政預算案無法通過的情況下自請離職。 | ||||||||||
| 18 | 38 | 趙仁傅 (1940-2017) |
檔案:趙仁傅.png | 2004年 12月9日 |
2005年 7月7日 |
社會民主黨 | 趙仁傅內閣 | |||
| 210天 | ||||||||||
| 自1934年代後的首位社會民主黨[4]宰政大臣,也是時任社會民主黨主席,並曾於90年代任社會民主黨委員長;在劉志清辭任,社會民主黨獲得組閣權後獲中間偏左政黨支持,慶寧民主聯盟棄權的情況下以少數政府姿態上任;任內透過在憲政及政府架構改革的退讓下,成功拉攏中間偏右的保守黨通過2005年財政預算案、政府架構法案等經濟左翼法案,進一步奠定慶寧作為福利國家的地位;任內提出要「公民憲政」框架,包括拆分現有國會建立兩院制、重整地方行政體制,但由於框架過於激進的立場而導致中間偏左執政聯盟及黨內分裂,以時任委員長趙永成為首的黨內「開明派」更以「革新再創黨」為由另立黨團「新社會民主聯盟」,令社會民主黨陷入分裂,進而於翌年2月13日宣布辭職。 | ||||||||||
| 19 | 39 | 趙仁雲 (1938-) |
檔案:趙仁雲.png | 2005年 7月7日 |
2005年 12月31日 |
慶寧保守黨 | 第一次趙仁雲內閣 | |||
| 177天 | ||||||||||
| 第一次拜相,曾為保守民主黨政權晚期的大臣;任內提出「2007憲政元年」倡議,揚言於2007年前達成憲法改革共識,並同步提出「2007憲政白皮書」,但未獲重視;成功在行政區劃重組一事上達成跨黨派共識,通過《2005年革新地方政府法案》,州政府至此走入歷史;提出退休金的建立和全民派錢的政策,但先後遭到民主黨及新社會民主聯盟反對,最終在新社會民主聯盟和民主黨達成解散國會的共識並宣布將杯葛2006年的財政預算案後宣佈辭職。 | ||||||||||
| 20 | 40 | 謝之榮 () |
檔案:謝之榮.png | 2005年 12月31日 |
2006年 2月13日 |
民主黨 (2003年) | 謝之榮內閣 | |||
| 44天 | ||||||||||
| 按照新社會民主聯盟和民主黨達成的共識而就任宰政大臣;通過經大幅改動後的2006年財政預算案。 | ||||||||||
| (19) | 41 | 趙仁雲 (1938-) |
檔案:趙仁雲.png | 2006年 2月13日 |
2006年 12月25日 |
慶寧保守黨 | 第二次趙仁雲內閣 | 第二十四屆國會 (2006-2009) | ||
| 315天 | ||||||||||
| 第二次拜相,任內成立帝國太空軍與改組衛戍軍,在提出保守的醫療改革遭到新社會民主聯盟反對後引咎辭職。 | ||||||||||
| 21 | 42 | 趙永成 () |
2006年 12月25日 |
2011年 5月11日 |
新社會民主聯盟 → 公民進步黨 |
第一次趙永成內閣 | ||||
| 43 | 4年137天 | 第二次趙永成內閣 | 第二十五屆國會 (2009-2012)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 | ||||||||||
| 22 | 44 | 林明山 () |
2011年 5月11日 |
2013年 1月9日 |
公民進步黨 | 第一次林明山內閣 | ||||
| 45 | 1年243天 | 第二次林明山內閣 | 第二十六屆國會 (2012-2015)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 | ||||||||||
| (17) | 46 | 劉志清 () |
2013年 1月9日 |
2013年 7月6日 |
公民進步黨 | 第二次劉志清內閣 | ||||
| 178天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 | ||||||||||
| (21) | 47 | 趙永成 () |
2013年 7月6日 |
2015年 1月22日 |
公民進步黨 | 第三次趙永成內閣 | ||||
| 1年200天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 | ||||||||||
| (22) | 48 | 林明山 () |
2015年 1月22日 |
2016年 6月30日 |
公民進步黨 | 第三次林明山內閣 | 第二十七屆國會 (2015-2018) | |||
| 1年160天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 | ||||||||||
| (19) | 49 | 趙仁雲 (1938-) |
檔案:趙仁雲.png | 2016年 6月30日 |
2018年 7月7日 |
自由民主黨 | 第三次趙仁雲內閣 | |||
| 2年7天 | ||||||||||
| 第三次拜相,任內推行繼承其兄的新自由主義政策,開放市場,順利從慶寧事件、2008年金融海嘯與2011年紅霧大地震中徹底復蘇,外交上趨向單邊主義,並開始與戶原展開貿易戰。但在2018年景祥女皇強行通過《國家安全法》與《政黨總解散法》後,趙仁雲宣佈辭職以表達對政權的反對。 | ||||||||||
| 22 | 50 | 梁彥榮 () |
2018年 7月7日 |
2019年 5月3日 |
無黨籍 | 梁彥榮內閣 | 國會解散 | |||
| 300天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 | ||||||||||
| (19) | 51 | 趙仁雲 (1938-) |
檔案:趙仁雲.png | 2019年 5月3日 |
2019年 11月4日 |
無黨籍 | 第四次趙仁雲內閣 | |||
| 185天 | ||||||||||
| 第四次拜相,任內主要處理維穩事宜,在施文哲大開殺戒後於心不忍,決定投靠臨時政府,並在景祥事變成功後宣佈從官場上隱退。 | ||||||||||
| 23 | 52 | 劉永 () |
2019年 11月4日 |
2019年 11月25日 |
無黨籍 | 劉永內閣 | ||||
| 21天 | ||||||||||
| 第一任宰政大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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