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原尼亞共和國憲法」: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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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原民國憲法'''(和勝語:'''Hai Kenna desa Howannia Tasakala''')是[[戶原民國]]的根本法,取代了之前頒布的'''戶原民國臨時憲法''',是為憲制文件位階之一,於[[2020年]][[11月22日]]由[[戶原民國國民會|國民會]]於[[平陽聯邦市]]制定並通過,並交由總統頒布之。 戶原民國憲法共十一章一百十六,規範了戶原民國總統及主要憲政機構的設立,並保障戶原民國境內一切國民之權利及義務,保障每個人不論身分位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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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原民國將憲政機構分為7個分支,即[[戶原民國行政院|行政院]]、[[戶原民國議會|議會]][[戶原民國司法院|司法院]]、[[戶原民國監察院|監察院]]、[[戶原民國試院|試院]]、[[戶原民國國民會|國民會]]及[[聯邦國務委員會]],憲法中稱戶原民國是一個'''威爾主義'''及社會主義的民主國家,設有違憲審查機制;而戶原民國目前僅針對憲章修訂兩次,惟目前憲法中仍存有改進空間
戶原民國將憲政機構分為6個分支,即[[戶原民國行政院|行政院]]、[[戶原民國議會|議會]][[戶原民國參議院|參議院]]、[[戶原民國公民議會|公民議會]])、[[戶原民國聯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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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憲歷史 ==
== 制憲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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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憲章規定了主權在民、政黨政治、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等事宜,並規定戶原民國是一個共和制之國家,總統為國家之元首並得參與政黨等。
臨時憲章規定了主權在民、政黨政治、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等事宜,並規定戶原民國是一個共和制之國家,總統為國家之元首並得參與政黨等。
=== 國民大會制定憲法 ===
=== 第一共和憲法 ===
 
=== 第一次修訂 ===
於2021年6月23日進行戶原民國憲法制定後第一次修正,修正了有關政府主席的任命程序、國民大會的職權,並將國家之法定貨幣由戶海克朗及戶盛元改為[[標準第納爾]],實際上標準第納爾已於2021年3月20日正式發行;除調整國民大會職權外,也將國民大會憲法委員會改為國民大會修憲核定委員會,並被授予主導修憲之權力。
 
除上述微調之外,實際上仍有幾條修憲案受到擱置。
=== 第二次修定 ===
於2021年7月31日進行戶原民國憲法制定後第二次修正,因應戶原民國由單一制轉往聯邦制,故由國民大會主導修正第八章有關於地方自治之內容,


=== 現行憲法 ===
== 主要內容 ==
== 主要內容 ==
=== 政府政治 ===
=== 政府構成 ===
=== 憲法法庭 ===
=== 審查 ===


== 參見 ==
== 參見 ==
{{戶原民國憲制文件}}
{{戶原民國憲制文件}}

於 2021年8月24日 (二) 11:13 的修訂

戶原民國憲法
Hai Kenna desa Howannia Tasakala
憲法正本首頁
管轄區  戶原尼亞共和國暨其海外領土
付審 2021年8月20日
批准 2021年8月23日
施行 預定 2021年8月25日
制度 聯邦半總統制
制憲共和制
分支機構 六個
國家元首  戶原民國總統
立法機構 兩院制(由參議院及公民議會組成議會
行政機構 政府主席領導行政院
司法機構 聯邦法院憲法法庭
地方制度 聯邦制
選舉人團 爭議時由國民議會或由公民再次投票選出
剛性條款 3條
修正次數 0次
最近修正 憲章頒布
2021年8月23日
文本保存地 總統府國家資料圖書館
審議者 國民議會制憲會議
作者 趙子誠國民議會
取代 戶原民國第一共和憲法


戶原民國憲法(和勝語:Hai Kenna desa Howannia Tasakala)是戶原民國的根本法,取代了之前頒布的戶原民國第一共和憲法,是為憲制文件位階之一,於2021年8月23日國民議會平陽聯邦市制定並通過,並交由總統頒布之。 戶原民國憲法共五編一百四十四條(不包含第六編附則),規範了戶原民國總統及主要憲政機構的設立,並保障戶原民國境內一切國民之權利及義務,保障每個人不論身分位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戶原民國將憲政機構分為6個分支,即行政院議會參議院公民議會)、[[戶原民國聯邦法院 |聯邦法院]]、監試院國民議會以及直屬於總統的國務委員會

制憲歷史

臨時憲法

戶原民國建國後,政府認為應有臨時憲章或有等同效力之憲制文件,來規範政府運作及保障公民權利,故該國於建國同年之4月3日制定《戶原民國臨時憲法》,全文共四章20條,規範了有關基礎國家資訊、人民之權利、政府之組織及行政區劃,雖全法僅二十條,但該法律是戶原民國的第一份憲制文件,施行時間達629天,才被新制訂之《戶原民國憲法》取代。

臨時憲章規定了主權在民、政黨政治、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等事宜,並規定戶原民國是一個共和制之國家,總統為國家之元首並得參與政黨等。

第一共和憲法

現行憲法

主要內容

政府構成

違憲審查

參見

模板:戶原民國憲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