淸水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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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水現行的行政區劃為三級制,於1897年正式取代原有州制沿用至今。

歷史

1732年,梁氏淸水正式確立州-道-府縣-鄉鎮的四級制。全國分為京畿、江南、西海、中北、東北、東南六州,各州再分為若干道,如此類推。

1877年,第一共和國將京畿州京城道大興府升格為大興市,與各州地位平等,為淸水史上第一個直轄市。

淸水各殖民地行政區劃的各稱會因應當地狀況有所不同,但具體上大同小異。

1897年,政府以各州面積過大,不便管理為由正式將其廢除,同時改道為省,以其為一級行政區域。

1916年,江州、西港、金港、西昌升格為巿。

1934年,淸屬三星灣經過公投,正式成為淸水本土的一部分,分為三省一巿。

1961年,淸水吞併東湖汀岸、長樂兩地,設東安省。

1977年,西昌省併入西昌巿。

1993年,東安省改為長樂、汀岸兩自治區,享有高度自治權。

2008年,九曲、海平升格為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