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佳臣·丹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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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佳臣·丹拿與趙氏律師事務所
Hokyeson, Tanner & Chouson LLP
總部 希望帝國四都府咸美頓何佳臣城
分所數目 100
律師數目 >10,000
主要執業領域  慶寧
 大不列顛
 中華民國
香港
 大不列顛
組織形式 有限責任合夥

何佳臣·丹拿與趙氏律師事務所(英語:Hokyeson, Tanner & Chouson LLP),通稱何佳臣·丹拿何佳臣律師事務所,是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咸美頓的國際律師事務所。該所由希望帝國開國元勳、被譽為「慶寧法律界之父」的護國大公何西及其搭檔事務律師威廉·丹拿爵士(Sir William Tanner)於1806年創立,是希望帝國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事務所與獨立的大律師辦事處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Hokyeson Court Chambers)同源共生,何佳臣·丹拿專注於事務律師業務,直接服務客戶;何佳臣閣則匯聚頂尖大律師,專精於法庭辯護與訴訟代理。

何佳臣·丹拿長期在全球法律市場佔據主導地位,自2010年以來連續蟬聯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全球最強律所品牌」榜首。截至2025年,該所在全球設有32個辦事處,擁有超過5,200名執業律師,2024年度總盈利約200億帝國鎊,相當於全球第二至第六大律師事務所的年盈利總和。根據Acuris的資料,該所連續多年在「全球上市及併購委託」及「私募股權客戶顧問」兩項核心指標中名列榜首。

歷史

創立與早期發展(1806-1810年代)

何佳臣·丹拿的歷史可追溯至希望帝國建國之初。1802年,何西在協助施永真推翻明朝、建立希望帝國後,被任命為首任宰相與御前大臣,全面負責國家制度的建設。何西深知法律體系對於現代國家的根本重要性,他將引入英國普通法體系、建立獨立的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視為首要任務。

1805年,何西被迫辭去宰相職位後,將精力轉向法律制度的制度化建設。同年,他創立了何佳臣律師學院(Hokyeson's Inn),這是希望帝國第一家律師學院,仿效倫敦四大律師學院的模式,旨在培養具備普通法訓練的慶寧本土法律人才。然而,何西意識到,僅有教育機構不足以建立一個完整的法律職業生態系統,尚需要一個能夠將法律理論付諸實踐的專業機構。

1806年,何西與其長期合作夥伴、英國事務律師威廉·丹拿爵士,共同在咸美頓創立了「何佳臣·丹拿律師事務所」(Hokyeson, Tanner & Co.)。事務所最初的辦公地點設於咸美頓聖殿區(Temple)何佳臣律師學院的一棟三層建築內。

事務所的創立恰逢其時。此時的希望帝國正處於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商業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法律服務需求急劇增長。何西與威廉·丹拿爵士利用各自在英國的關係網絡,從英國引進了多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同時從何佳臣律師學院的首批畢業生中挑選優秀學徒加入,形成了英籍律師與慶寧本土律師協作共事的獨特模式。

律師制度改革與訴訟律師分拆(1810年代)

1810年代,何西在擔任御前大臣期間,對希望帝國的律師制度進行了系統性的改革。他將律師職業明確劃分為兩大範疇:基礎律師(包括俗世法代訴律師、代理律師、事務律師)與訴訟律師(出庭律師、大律師及御用大律師)。這一劃分確立了此後兩個世紀希望帝國律師制度的基本框架。

伴隨這一制度改革,何西決定將事務所的業務進行結構性調整。1815年,事務所內的訴訟律師部分被正式分拆,獨立組建為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Hokyeson Court Chambers)。自此,何佳臣·丹拿與趙氏律師事務所專注於基礎律師業務,直接面對客戶,處理法律文件、提供法律諮詢、進行非訟業務;而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則專門從事法庭辯護與訴訟代理,在高等法院及各類專門法庭享有專屬出庭權。

何西時期(1820-1852)

事務所創立後的數十年間,何西雖然於1820年復出擔任宰相,但其對事務所的影響從未中斷。他利用自己的政治地位與商業網絡,為何佳臣·丹拿帶來了大量政府法律業務與商業客戶。何西本人的法律聲望亦為事務所建立了無可匹敵的專業信譽,作為慶寧第一位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者,何西在普通法領域的權威地位使事務所迅速成為慶寧法律界的標杆。

在此期間,事務所深度參與了何西主導的一系列重大法律改革項目,包括《六法全書》的編纂、法院體系的建立、以及法律職業監管框架的設計。事務所的多位合夥人受何西委派,參與起草了《刑事法典》《商事法典》《司法法典》等核心法律文獻,為希望帝國的法律體系奠定了基礎。

1814年,事務所協助慶寧帝國貿易、慶寧置地、慶寧工業和慶寧銀行在帝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慶寧歷史上第一宗大型首次公開募股(IPO)項目,該項目至今仍被視為事務所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1830年代,隨著何西「大鐵路計劃」的推進與工業化的加速,事務所開始涉足基礎設施融資、公司設立、商業合約等新興業務領域。

擴張與轉型(1852-1900)

1850開始,事務所開始向海外擴張。1870年,事務所在英國倫敦設立第一家海外辦事處,主要服務於慶寧財閥在歐洲的投資業務。此後數十年間,事務所相繼在英屬香港、上海公共租界、印度支那等地設立辦事處,逐步建立起覆蓋亞太地區的服務網絡。

1880年代,事務所開始系統性地拓展企業併購(M&A)業務。1885年,事務所代表慶寧財閥完成了對綠江公司的收購,這宗交易被視為慶寧現代企業併購的開端。此後,事務所的併購業務迅速成長,逐漸成為其核心競爭力之一。

現代化與國際化(1900-2000)

20世紀初,事務所經歷了深刻的現代化轉型。1919年《性別除罪法令》通過後,事務所於1920年聘用了第一位女性律師林婉儀,成為慶寧最早聘用女性律師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之一。

二戰期間,事務所受到戰爭的嚴重衝擊。咸美頓總部身處淪陷區,多位合夥人與律師被囚禁於集中營,海外辦事處亦因戰爭而被迫關閉或縮減業務。戰後,事務所迅速恢復並進入高速發展期。

1960年代至1980年代,伴隨希望帝國的經濟起飛與國際化進程,事務所迎來了新一輪擴張。1970年,事務所在紐約設立辦事處,成為首家在美國設立機構的慶寧律師事務所。1985年,事務所進軍東京;1990年,設立新加坡辦事處,全面布局全球主要金融中心。

1990年《司法與法律服務法案》通過後,事務所積極響應監管改革,改制為有限責任合夥(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成為慶寧第一家採用此一現代化法律結構的律師事務所。

當代發展(2000年至今)

進入21世紀,何佳臣·丹拿持續鞏固其全球領先地位。2005年,事務所將全球總部遷至咸美頓何佳臣城,標誌著事務所與何佳臣家族的歷史淵源與持續合作。

2010年以來,事務所在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中連續多年蟬聯「全球最強律所品牌」榜首,這一成績被業界視為對事務所品牌價值與客戶滿意度的最高肯定。根據Acuris的統計,截至2023年,事務所為全球獲得最多上市及併購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同時也是全球最受頂級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

2020年《法律服務現代化法令》通過後,事務所進一步加快了科技轉型的步伐,建立了專門的法律科技創新團隊,開發了多項人工智慧輔助法律服務工具,在保持傳統高端業務優勢的同時,探索新型法律服務模式。

業務領域

何佳臣·丹拿的業務涵蓋公司與商業法律的各個主要領域,以高端商業法律服務聞名於世。核心業務包括:

合併與收購

事務所長期在全球併購市場佔據領先地位,曾參與多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交易,包括慶寧財閥的多次重組、多家國有企業的私有化項目、以及跨國企業的跨境併購。

資本市場

事務所在首次公開募股(IPO)、債券發行、結構性融資等領域擁有豐富經驗,曾為慶寧鐵路公司、慶寧銀行公司等多家標誌性企業的上市提供法律服務。

私募股權

事務所被業界公認為全球最受頂級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代表多家國際私募股權基金在亞太地區的投資活動。

國際仲裁與訴訟

事務所擁有強大的爭議解決團隊,在國際仲裁、跨境訴訟、監管調查等領域具有豐富經驗。

銀行與金融

事務所為金融機構、企業借款人和投資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法律服務,包括項目融資、資產融資、結構性產品等。

知識產權

事務所的知識產權團隊處理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各類知識產權事務,特別是在科技、製藥、娛樂產業具有深厚積累。

稅務

事務所為客戶提供跨境稅務規劃、稅務爭議解決、轉讓定價等服務。

此外,事務所亦在房地產、基礎設施、能源、科技、媒體與電信(TMT)、生命科學等行業領域擁有專門團隊。

現任領導層

執行合夥人

高級合夥人

爭議與批評

作為全球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何佳臣·丹拿在其發展歷程中亦面臨過諸多爭議與批評。

事務所的高昂收費長期受到外界批評。有評論指出,事務所的小時費率遠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使中小企業與個人客戶難以負擔。事務所辯稱,其收費反映服務的複雜性與專業價值,並通過法律援助與公益服務平衡司法可近性問題。

由於事務所同時為多家大型企業與金融機構提供服務,曾多次面臨利益衝突的指控。事務所設有嚴格的利益衝突排查機制,但仍有批評者認為,在如此龐大的客戶網絡中,潛在的利益衝突難以完全避免。

事務所的招聘與晉升制度被批評為過度精英主義,過於偏好何佳臣律師學院等少數名校的畢業生。事務所近年已採取措施擴大招聘渠道,並設立了多元共融委員會,但其高層仍以何佳臣家族與趙氏家族成員為主。

作為何西家族創立的事務所,何佳臣·丹拿長期被視為慶寧財閥的「御用律師」。批評者認為,這種緊密關係可能影響事務所對涉及何佳臣財閥事務的獨立判斷。事務所強調,其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並設有獨立於何佳臣家族的管理機制。

獎項與榮譽

何佳臣·丹拿在其歷史中獲得了眾多國際獎項與榮譽:

  • Sharplegal®全球精英品牌指數「全球最強律所品牌」(2010-2024年連續蟬聯)
  • Acuris「全球年度最佳併購律師事務所」(2015、2018、2020、2022、2024年)
  • 《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FLR)「亞太區年度最佳律師事務所」(2016、2019、2021、2023年)
  • 《錢伯斯法律指南》(Chambers and Partners)「全球精英律師事務所」最高評級(連續20年)
  • 《法律500強》(The Legal 500)「亞太區領先律師事務所」最高評級(連續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