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鳥遊條約
| 淸水民國及東湖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對香城和平條約(中文) 淸水民国デ東湖社会主義联邦共和国対香城和平条約(淸水文) 淸水民国デ東湖社会主義共和国联邦対ホンシア和平条約(東湖文) 清水民国と東湖社会主義共和国連邦とホンシアとの間の平和条約(日文) Tsinsweî Mínkẃo hó Tunghú Sosoulasü Konghóqók Liánpang duì Honshïa Hópíng Tiáojwek(現代香城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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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型 | 和平條約 |
| 簽署日 | 1945年9月21日 |
| 簽署地點 | 淸屬星野高原小鳥遊市星野高原總督府 |
| 蓋章日 | 1945年9月21日 |
| 生效日 | 1945年9月22日 |
| 生效條件 | 經簽字國首腦批准,並互換批准書 |
| 簽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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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締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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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 |
中文 淸水文 日文 現代香城文 |
小鳥遊條約,爲淸水、東湖及香城三國於1945年在淸屬星野高原首府小鳥遊市(今鷹離市)簽定的停戰協定。
背景
19世紀中後期,香城王國開始積弱,國土遭新興強權大清水帝國及繼承的清水第一共和國蠶食。此外,香城統治近四個世紀的東湖南部地區[1]民族主義覺醒,在1860年代發起東湖獨立戰爭,並在1878年與未受香城統治的東湖北部邦國成立東湖聯邦。東湖族由於受到香城統治者世代的歧視和壓迫,在獨立戰爭期間,雙方都對平民實行虐待、屠殺等戰爭罪,是香城族及東湖族持續過百年仇恨的主要起因。此後香城政局趨向混亂,不同政治派別的思想家開始活躍,提出自己的救國主張,但都被香城王室無視。及至1910年,香城各地因長期積壓對王室腐敗落後的不滿而爆發香城立憲革命,王室被迫就範,在1911年進行第一次國會選舉。
1925年,香城共產黨在選舉中勝出,開始對香城王國長達20年的統治,其後,黨內對是否應該推動擴張主義及國家軍事化產生極大分歧,因此在1927年,黨內主流派改黨名為香城國家社會黨,少數派則另行成立香城共產黨,此後國家社會黨架空王權,並推動各大產業的強制國有化,同時積極發展軍事實力以求備戰。然而國家社會黨在經濟大蕭條期間應對不力,通貨膨脹嚴重,大批香城工人失業,上街抗議政府無力應對經濟危機及一直獨裁,國家社會黨政權為轉移國民視線開始鼓吹極端民族主義,呼籲國民團結一心,向清水及東湖兩國報復,奪回被侵占的領土,導致香城與清水、東湖兩國關係逐漸惡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香城與日本共同入侵清水,為此香城領袖李光為免雙線作戰,在1938年與同樣試圖避免與香城交戰的東湖時任總統河合七奈秘密簽訂互不侵犯條約。1945年,清水國軍已開始反攻香城本土,東湖總統林逍霞撕毀互不侵犯條約,對香城宣戰,出兵大舉入侵香城本土。1945年7月,香城宣布投降,國家社會黨政權倒台,包括領袖李光在內12名高層試圖乘坐飛機逃亡海外,但飛機被東湖軍隊擊落,高層全數罹難。8月,香城國王李安緊急任命陳大福為首相,處理投降事宜,清水及東湖要求香城簽訂停戰協定,換取停課及兩國軍隊撤出香城。
內容
戰爭結束
- 締約三國自條約簽定翌日起結束戰爭狀態。
割讓領土
- 香城割讓璃山北部[2]予淸水,作爲淸屬星野高原一部份。
- 香城割讓內山角地區[3]予淸水,作爲淸屬內榮。
- 香城割讓內山北部地區及東山地區[4]予東湖,成立奈關、聖港、開南、禮和四個加盟共和國(一般統稱南四國)。
撤軍
賠款
- 香城向淸水及東湖分別賠償70億及110億淸水元,分35年支付,年息百分之三。
- 香城以國內礦產、鐵路、工廠及港口作為抵押品。
後續
此條約除要求香城負擔鉅額罰款外,更要求其割讓超過一半領土,被香城普遍視爲歷史上最不平等之羞辱性條約。
締約的香城王國於1945年12月倒臺,新香城第一共和國政府承認條約,並於1946年4月向兩國支付部分賠款。而香城第二共和國於1955年起明確拒絕履行條約,在之前曾經在1947至1953年支付賠款。
1967年,香城政府佔領南四國地區。
1978年,淸水歸還內榮,代表條約中香城被割的領土全面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