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鳥遊條約」: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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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 = [[中文]]<br>[[淸水文]]<br>[[日文]]<hr>[[現代香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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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鳥遊條約''',爲[[淸水]]、[[東湖]]及[[香城]]三國於1945年在[[小鳥遊市]](今[[鷹離市]])簽定的停戰協定。
==背景==
==背景==
==內容==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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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後續==
此條約除要求香城負擔鉅額罰款外,更要求其割讓超過一半領土,被香城普遍視爲歷史上最不平等之羞辱性條約。
締約的[[香城王國]]於1945年12月倒臺,新[[香城第一共和國]]政府承認條約,並於1946年4月向兩國支付部分賠款。而[[香城第二共和國]]於1955年起明確拒絕履行條約,在之前曾經在1947至1953年支付賠款。
締約的[[香城王國]]於1945年12月倒臺,新[[香城第一共和國]]政府承認條約,並於1946年4月向兩國支付部分賠款。而[[香城第二共和國]]於1955年起明確拒絕履行條約,在之前曾經在1947至1953年支付賠款。


1968年,香城政府佔領[[南四國]]地區,代表條約中香城被割的領土全面收回。
1967年,香城政府佔領[[南四國]]地區
 
1978年,淸水歸還內榮,代表條約中香城被割的領土全面收回。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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