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修訂間差異

增加 71 位元組 、​ 2026年5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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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umbent = [[胡春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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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umbentsince=[[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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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設立於1948年,繼承[[國民政府主席]]的職能。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中華民國總統同時也是三軍統帥,統率全國[[中華民國陸軍|陸]]、[[中華民國海軍|海]]、[[中華民國空軍|空軍]]。另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以及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時,在諮詢[[中華民國立法院院長|立法院院長]]後宣告解散立法院。此外,因應行使職權需要,中華民國總統還設置有[[總統府]]為幕僚機關、[[國家安全會議]]為諮詢機關。
'''中華民國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設立於1948年,繼承[[國民政府主席]]的職能。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中華民國總統同時也是三軍統帥,統率全國[[中華民國陸軍|陸]]、[[中華民國海軍|海]]、[[中華民國空軍|空軍]]。另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以及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時,在諮詢[[中華民國立法院院長|立法院院長]]後宣告解散立法院。此外,因應行使職權需要,中華民國總統還設置有[[總統府]]為幕僚機關、[[國家安全會議]]為諮詢機關。


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分兩輪,首輪由中華民國國民直接選舉,同日舉行[[國民代表大會]]選舉,得票最高的首兩組候選人進入第二輪,再由新選出之國大代表間接選出,任期為五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任期為六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後於1992年憲法修訂時更改為現制,自1995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起實施,至今共已實施六次總統直選,最近一次選舉於2020年3月21日舉行。現任中華民國總統為胡春華,於2023年10月27日因時任總統李克強逝世而就任。
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分兩輪,首輪由中華民國國民直接選舉,同日舉行[[國民代表大會]]選舉,得票最高的首兩組候選人進入第二輪,再由新選出之國大代表間接選出,任期為五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任期為六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後於1992年憲法修訂時更改為現制,自1995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起實施,至今共已實施六次總統直選,最近一次選舉於2025年3月20日舉行。現任中華民國總統為[[胡春華]],於2023年10月27日因時任總統[[李克強]]逝世而就任。


== 沿革 ==
== 沿革 ==
第224行: 第224行:
| 9(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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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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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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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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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行: 第272行:
| 14(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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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2" | [[胡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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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7日
| 2025年5月20日
|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