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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內容為「'''第二代從男爵宋明鑫爵士<small>,御前大律師</small>''' ('''Sir Edward James Soong, 2nd Baronet''',1861年5月20日-1946年10月2日) ,是希望帝國法學家、政治家,帝國首任宰政大臣。他出身法律界,是何佳臣閣大律師辦事處的資深御用大律師,專精於憲法與衡平法領域,後轉入政壇,歷任帝國宰相及宰政大臣,是「[…」的新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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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年就讀於貴族學校明 | 他早年就讀於貴族學校明寺公學,在校期間便展現出非凡的語言天賦與邏輯思維能力,精通慶寧語、英語、拉丁文,並對古典文學與哲學有濃厚興趣。1877年,他代表學校參加全國中學生辯論大賽,以「論法治與人治」為題發表長篇演說,獲得冠軍。他在校期間表現出對歷史與法律的濃厚興趣,尤其精研英國憲政史與羅馬法,曾自學拉丁文以閱讀羅馬法原始文獻。據記載,他在十六歲時已通讀愛德華·柯克爵士的《英國法總論》和威廉·布萊克斯通的《英國法釋義》。 | ||
1879年,宋明鑫以全校第一名成績畢業,隨即獲得牛津大學貝里歐學院錄取。在貝里歐學院期間,他師從英國憲法學權威艾博·文·戴雪(Albert Venn Dicey,1835-1922),深受戴雪法治觀念與議會主權理論的影響。戴雪在其著名的《憲法研究導論》講座中提出的「法治三原則」,即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人人平等受法律約束、憲法是普通法司法判決的結果,成為宋明鑫終身信奉的政治理念。他還曾到劍橋旁聽亨利·梅因(Henry Maine)的比較法課程,對梅因「從身分到契約」的社會演進理論產生濃厚興趣。 | 1879年,宋明鑫以全校第一名成績畢業,隨即獲得牛津大學貝里歐學院錄取。在貝里歐學院期間,他師從英國憲法學權威艾博·文·戴雪(Albert Venn Dicey,1835-1922),深受戴雪法治觀念與議會主權理論的影響。戴雪在其著名的《憲法研究導論》講座中提出的「法治三原則」,即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人人平等受法律約束、憲法是普通法司法判決的結果,成為宋明鑫終身信奉的政治理念。他還曾到劍橋旁聽亨利·梅因(Henry Maine)的比較法課程,對梅因「從身分到契約」的社會演進理論產生濃厚興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