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修訂間差異

增加 898 位元組 、​ 2022年1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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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姓名= [[趙子誠]]
|首長姓名= [[趙子誠]]
|副首長職銜= 改組委主席
|副首長職銜= 改組委主席
|副首長姓名= ''' '''
|副首長姓名= '''[[賴承毅]]'''
|秘書長職銜=
|秘書長職銜=
|秘書長姓名 =
|秘書長姓名 =
第23行: 第23行:
|年度預算額=
|年度預算額=
|授權法源=《[[2021年度改組法案]]》
|授權法源=《[[2021年度改組法案]]》
|成立日期= 2021年2月
|成立日期= 2021年3月
|前身機關=  
|前身機關=  
|解散日期=  
|解散日期=  
|後繼機關=  
|後繼機關=  
|內部單位=  
|內部單位= 2局
|附屬機關=  
|附屬機關= 無
|任務編組=  
|任務編組= 無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第37行: 第37行:


'''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英文:'''Central Executive Institutional Reforms Commission''')是[[翔律聯合伺服器]][[總務會議]]所下轄的常設性機構,根據《[[2021年度改組法案]]》所設立的委員會機構,其職掌有關伺服器憲政制度之規劃、機構之分權及組織調整,委員會須定期向總務會議會報工作內容,並向憲制文件委員會提出聯盟憲章的修正草案。
'''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英文:'''Central Executive Institutional Reforms Commission''')是[[翔律聯合伺服器]][[總務會議]]所下轄的常設性機構,根據《[[2021年度改組法案]]》所設立的委員會機構,其職掌有關伺服器憲政制度之規劃、機構之分權及組織調整,委員會須定期向總務會議會報工作內容,並向憲制文件委員會提出聯盟憲章的修正草案。
== 沿革 ==
第一屆理事會於2020年12月針對翔律聯合伺服器憲章之修正招開會議,經理事會商議決定翔律聯合伺服器進入修憲狀態,並授權中央決策委員會動用臨時權力組織修憲委員會,來修正憲法當中存在之法律漏洞。而於2021年2月經理事會會議議決,理事會宣布依據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七條所授予其之權力,凍結憲章之部分內容,並宣布成立[[總務會議]],是為一行政立法混和機構,總務會議之第一屆主席由總監擔任。
總務會議經會議決定設立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執掌伺服器改組之一切事務,並且在會議期間提出工作報告;總務會議於5月通過《[[2021年度改組法案]]》,確認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之職務內容。
== 職責 ==
== 職責 ==
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根據《[[2021年度改組法案]]》之內容,現執掌以下職權:
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根據《[[2021年度改組法案]]》之內容,現執掌以下職權:
第44行: 第50行:
#向憲制文件委員會提出修憲案
#向憲制文件委員會提出修憲案
#憲政機構之規劃及有關條文修正草案提出
#憲政機構之規劃及有關條文修正草案提出
#針對總務會議提出組織法律修正
#針對總務會議提出組織法律修正案及法律草案
}}
}}
== 常設機構 ==
== 常設機構 ==
根據有關規定,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設有以下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設有以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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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見==
[[總務會議]]
[[總務會議]]
 
{{翔律聯合伺服器}}
[[翔律聯合伺服器]]
[[分類:翔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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