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寧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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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寧財團(英語:Hinnia Consolidated Trust;前稱:慶寧行;英語:Hinnia Company)為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四都府咸美頓的超大型跨國企業。其前身慶寧行在1802年由護國大公及宰相何西,忠國大公趙繁澆,慶寧二王爺四都親王施永德在希望帝國創辦,為慶寧第一家慶寧資本現代企業。慶寧財團經營遍佈全球的多元化業務,包括全球多國地產發展與基建業務,鋼鐵,船運,港口,股票投資,保險,銀行,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地產商,金融機構和綜合商社。其影響力遍佈全球多個重要城市,包括作為四大國際金融中心紐倫港頓、東京、新加坡、北原等。其中香港、新加坡、四都和北原的國際地位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慶寧財團的影響。

目前,財團大班(董事會主席)為北原公爵何昭鏗親王,董事總經理為靳宰軒

歷史

1802年,希望帝國建國,兩大開國功臣護國大公何西,忠國大公趙繁澆,以及二王爺四都親王施永德在永祚帝御准下創辦希望帝國第一家國有企業慶寧行作為西化慶寧的領袖。當時的慶寧行擁有對外貿易專營權以及國有土地的優先使用權。同年,在趙繁澆領導下,慶寧行開始興建在第一條鐵路—山川至北原間鐵路,並在1804年正式通車。

1805年,何西辭官後開始全盤接手慶寧行並從趙繁澆手上接任大班一職。當時何佳臣家族已經暗中收購了東印度公司,儘管大多數時候為隱名合伙人,但仍和東印度公司有著非常良好的關係,因此慶寧行亦開始與東印度公司販賣慶寧勞工到亞茲特蘭,以及向中國出口鴉片,並為大清最大鴉片商。通過販賣鴉片及奴隸,在短短十八年間,慶寧行積累了巨額財富,成為當時全球最大的商行。

1807年,慶寧行踏足海運業,向英國購入了十二艘船隻,當時將外國公司和中小型運輸企業逐漸掃除,通過作為唯一一家國有企業的關係取得了慶寧海運業的壟斷地位。至1810年船公司增有各類輪船60餘艘,到1813年再增至100艘。在希望帝國各口岸陸續擁有碼頭,倉庫和駁船隊等各種資產,與後續其他不同經營實體一起形成組織嚴密的資本財團。 1808年,慶寧行宣佈成立慶寧大陸第一家慶寧人創辦的現代銀行慶寧銀行

1809年,慶寧行獲得火藥廠專營權創辦慶寧火藥廠

1810年,北辰士祈政府宣佈禁售鴉片煙,慶寧行因此將本來用作鴉片種植場及茶莊的地皮發展地產。1812年,慶寧行通過何西與英國政府的關係取得了製造蒸汽船的技術,並與政府合資創辦了擁有造船專營權的慶寧造船所,成為了當時唯一擁有製造蒸汽船技術的造船廠。

1811年,慶寧火藥廠改組為慶寧化工

1813年,在趙繁澆強烈反對不果下慶寧行被何西私有化,並正式分拆為慶寧置地(負責地產業務),慶寧工業(負責造船,鐵路,化工業務,控制慶寧化工),慶寧銀行(負責金融業務),慶寧商事(負責商貿,航運業務)四家公司於帝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並由名為慶寧會社的新私人公司控股,新公司由何西,趙繁澆,施永德每人持有33%股權,永祚帝保留1%股權。趙繁澆一怒之下率領唯一還忠於自己的部下離開慶寧行成立新公司綠江公司

1810年代,慶寧商事作為慶寧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擁有其他企業所沒有的資源,因此將外國公司和中小型運輸企業逐漸收購,又通過何西在司法界的影響力以法律行動摧毀了所有不服慶寧財團至尊地位的企業,取得了慶寧海運業的壟斷地位。

1816年,趙繁澆逝世,家族出現遺產爭鬥。何西因此以綠江公司股份作支持趙和宏成為趙家家主的交換條件。最終,以趙和宏成功成為家族繼承家族全數遺產,綠江公司將部分股權轉予慶寧會社作結。自此,兩家開始了慶江互控的傳統。

1820年,何西將東幌莊園的農地,林地租予慶寧財團,並創立慶寧農業慶寧林業慶寧畜牧慶寧漁業四家公司,其中慶寧農業,慶寧畜牧,慶寧漁業三家公司由母公司慶寧商事完全持股。

1824年,新加坡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慶寧行受英殖民政府邀請到新加坡發展。

同年,何西再度拜相。任相期間,何西多次利用政府資源購地,再低價售予慶寧置地。又通過各種法案賦予慶寧財團各種專營權,使慶寧財團迅速壟斷慶寧各行各業。此外,何西亦對其餘三大御行徵收重稅並轉移到慶寧財團。在其操作下,慶寧財團迅速壯大,不但超越國家成為慶寧最大地主,其總資產更超越其他財閥的總和。

1842年,香港開埠,慶寧行受英殖民政府邀請到香港發展,成為香港少數非英資大財團之一。

二戰時期,大日本帝國發動太平洋戰爭,並試圖侵略希望帝國。慶寧工業因此製造了大量的飛機,導彈;並以高價向帝國聯邦購入純奧利哈鋼,製造了希望帝國首架航空母鑑慶寧號。此舉讓慶寧工業成為希望帝國最大國防承包商之一,負責提供軍用飛機,雷達,航空母艦,導彈,衛星等。

1950年代,波斯帝國政府宣布與慶寧能源簽訂《波斯協定》,允許坐擁100萬噸油船隊的慶寧能源擁有波斯帝國油田開採的石油運輸壟斷權。

2019年景祥政變後,希望帝國多處受到戰火嚴重破壞,慶寧置地因此向政府提出「彰德重建計劃」,由慶寧置地和黎明財團負責重建希望帝國。為方便重建,戰亂地區的資產,如果兩年之內沒有人認領,東部地區的資產將交給黎明財團進行重建,其餘地區則由慶寧置地負責重建。

主要子公司

董事局成員兼管理層

姓名 法定職銜 職銜(中文) 職銜(英文) 薪酬(希望幣)
何昭鏗 董事會主席 董事會聯席主席 Co-Chairman of the Board 10,000,000,000
趙曦智 董事會主席 董事會聯席主席 Co-Chairman of the Board
靳宰軒 董事會副主席 董事會副主席 Deputy Chairman of the Board 100,000,000,000
代表董事 董事總經理 Managing Director
趙怡琦 公司秘書 秘書長 Company Secretary 10,000,000,000
專務董事 專務董事 Executive Director
副代表董事 總裁[1] President
總經理 企劃協調部本部長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f Strategy and Coordination
袁周 專務董事 專務董事 Executive Director 8,000,000,000
總經理 首席財政本部長 First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f Finance
何禮辰 專務董事 專務董事 Executive Director
總經理 首席法務本部長 General Counsel
獨孤浩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Standing Director 5,000,000,000
總經理 營運部本部長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f Operations
金以耀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Standing Director
總經理 財務分析本部長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f Financial Planning and Analysis
溫子誠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Standing Director
總經理 會計部本部長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f Accounting
余雅麟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Standing Director
總經理 資金部本部長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f the Treasury
唐維德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Standing Director 1,000,000,000
總經理 法律事務本部長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f Legal Affairs
施德昭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Standing Director
彰德帝 獨立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
錢泰多 獨立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

爭議

違反反壟斷法

由於集團控制了希望帝國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因此經常被指壟斷。2008年3月4日,希望帝國司法部向最高法院起訴慶寧財團壟斷。御前大臣刑厲裁定慶寧財團違反反壟斷法,惟為了整體國家利益,只罰款10億希望幣。[2]

人口販賣

20世紀前,慶寧財團曾與東印度公司販賣慶寧勞工到帕國進行刻苦的勞動工作。他們當中不少人因為無法返回希望帝國,而且得不到僑居地的公民權利、無法獲得移民資格而客死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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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與大部分企業不同,慶寧財團旗下所有「總裁」職銜皆為副代表董事而非代表董事。
  2. 慶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