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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皇室」: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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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文檔:希望帝國皇室典範|皇室典範]]》規定皇室成員皆有稱號,規則如下: | 除此之外,《[[文檔:希望帝國皇室典範|皇室典範]]》規定皇室成員皆有稱號,規則如下: | ||
* 帝國君主尊稱為「陛下」 | * 帝國君主與其配偶尊稱為「陛下」 | ||
* 帝國君主的父母或祖父母則分別有太上皇帝、太上皇夫、太上女皇、皇太后、太皇太后等稱,尊稱為「陛下」 | * 帝國君主的父母或祖父母則分別有太上皇帝、太上皇夫、太上女皇、皇太后、太皇太后等稱,尊稱為「陛下」 | ||
* 帝國君主法定的皇位繼承人稱為皇嗣,尊稱為「冕下」 | * 帝國君主法定的皇位繼承人稱為皇嗣,尊稱為「冕下」 | ||
第36行: | 第36行: | ||
但帝國君主可以特別批准某些皇室成員不需降級,如彰德今上皇帝便允許四都親王的長女可維持女親王的稱號。 | 但帝國君主可以特別批准某些皇室成員不需降級,如彰德今上皇帝便允許四都親王的長女可維持女親王的稱號。 | ||
而除了已獲確定地位的皇嗣之外,其他皇子和皇女在成年後,會經[[皇室典儀院]]批准建立一個宮家,其大多以「○○宮」/「○宮」形式命名 | 而除了已獲確定地位的皇嗣之外,其他皇子和皇女在成年後,會經[[皇室典儀院]]批准建立一個宮家,其大多以「○○宮」/「○宮」形式命名。 | ||
=== 身份 === | === 身份 === | ||
取得皇室身份的途徑包括在君主、親王、女親王的家庭中出生,或者嫁給君主、親王、女親王。至於脫離皇籍的途徑有君主決定脫離,成年後自願脫離、和皇族成員離婚、經皇室典儀處決議等。 | 取得皇室身份的途徑包括在君主、親王、女親王的家庭中出生,或者嫁給君主、親王、女親王。至於脫離皇籍的途徑有君主決定脫離,成年後自願脫離、和皇族成員離婚、經皇室典儀處決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