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宰政大臣」: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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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任宰政大臣為劉永,於2019年由景祥女皇任命,在任不久即因景祥女皇退位而請辭。
末任宰政大臣為劉永,於2019年由景祥女皇任命,在任不久即因景祥女皇退位而請辭。


== 概述 ==
=== 歷史背景 ===
=== 歷史背景 ===
帝國宰政大臣一職最早可追溯至開國之初,首任帝國宰相[[何西]]訂立的《大憲章》。根據《大憲章》,慶寧國會(Magnum Concilium)擁有批准稅收和預算的權力,軍機處(Curia Regis)則負責日常管治,並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於一身,而預算和稅案多由軍機處提出,國會僅形式性通過這些議案,因此作為軍機處之首的宰相法理上權力極大,但由於帝國君主掌握帝國宰相及國會議員的任免權力,因此帝國宰相事實上受限於帝國君主;而在開國之初,帝國宰相一職長期由四大家族輪流擔任,國會及樞密院朝政也大多由門閥世族以及鄉紳階層把持。
帝國宰政大臣一職最早可追溯至開國之初,首任帝國宰相[[何西]]訂立的《大憲章》。根據《大憲章》,慶寧國會(Magnum Concilium)擁有批准稅收和預算的權力,軍機處(Curia Regis)則負責日常管治,並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於一身,而預算和稅案多由軍機處提出,國會僅形式性通過這些議案,因此作為軍機處之首的宰相法理上權力極大,但由於帝國君主掌握帝國宰相及國會議員的任免權力,因此帝國宰相事實上受限於帝國君主;而在開國之初,帝國宰相一職長期由四大家族輪流擔任,國會及樞密院朝政也大多由門閥世族以及鄉紳階層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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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位變更形式 ==
== 職位變更形式 ==
=== 選出與就職 ===
=== 選出與就職 ===
在宰政大臣一職於1924年建立時,法理上僅有帝國君主可以任命並未針對選出方式作出任何明文規定
在宰政大臣一職於1924年建立時,法理上僅有帝國君主可以任命,故而並未針對議會應當如何「選出」宰政大臣作出任何明文規定;而直到《1950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通過前均是按照國會的做法產生 —— 首先由有意為宰政大臣的議員在國提出一份要求帝國君主考慮任命自己為宰政大臣無約束力動議證明自己不被大部分議員反對;該議案通過便議長將議案結果呈交給帝國君主,君主再使自己的權力任命該議員為宰政大臣。而由於當時的議會取消極議會制只要沒有過半數的議員投下反對票,無約束力動便會被宣告通過,故實際組成政府門檻極低也導致1930年代發生慶寧史上首次懸持議會後的政治亂局
根據《2020改革法令》,帝國相由國會議員在參眾兩院議員中提名人選並在兩院共同組成的議會中舉行名為首相指名選舉」的投票中選出人選後由帝國君主行任命。而首相指名選舉用分組點票模式帝國首相候選人須於兩院都獲得多票才算勝出;而如果兩院結果不同則以在眾院獲最多票數的候選人作為最終人選呈交給君主。而在法理帝國君主也可以選擇在提供書面回應前提下否決人選並要求大議會重新選擇或自行任命一人為帝國首相,但這種情況至今尚未出現


至於按照慶寧憲慣例多數情況下首相(以及其前身宰政大臣)一職都是由國會最大黨或聯盟的領袖因為其理論可能獲得國會的多數支持;但在歷史上也非最大黨領袖的國會議員出,唯其政府般並不長久(如2004年—2011年慶寧治危機中多個短命內閣),或只是充當看守作用(如楊永光改組內閣)
至1950年,時任宰政大臣趙義飛宣布制定《1950年帝國宰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正式規定宰政大臣的選出方式掌握的權力。根據法令,宰政大臣將透過名為「宰政大臣指明選舉」的國會投票選出,國會議員將在國會會議進行記名投票。如果第一輪投票中沒候選人獲得半數以上選票,得票前兩位候選人會進行第二輪投票。決定人選後,議長將會宣布休會或中止待續,並到皇居呈交選舉結果供君主「參考」,最後由帝君主決定進行任命。法理帝國君主可以選擇否決人選,要求帝國國會重新選擇或自行人為帝國宰大臣,但這種情況在法令生效近60年間從未出現


首相任命儀式一般會在皇居舉行,向外界直播;在任命儀式上,帝國首相需要分別讀出象徵效忠君主本人和其繼承者的「效忠宣誓」(Oath of Allegiance),以及象徵其就任首相的「就職宣誓」(Oath of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而君主則會在其讀完後將閣員任命詔書交到首相手裡,並由首相公佈其內閣名單。
至於按照慶寧憲政慣例和多數情況下,宰政大臣一職都是由國會最大黨或聯盟的領袖出任,因為其理論上最有可能獲得國會的多數支持;但在歷史上也有並非最大黨領袖的國會議員出任,唯其政府一般並不長久(如2004年—2011年慶寧政治危機中的多個短命內閣),或只是充當看守作用(如顏聖清內閣)。
 
獲得任命後,獲任命的宰政大臣按慣例並不會於君主定下的時間覲見,而是會留在國會就稱為《慶寧草案》的形式性草案先行辯論,以象徵立法權和議員的獨立性,同時候任宰政大臣也會在辯論結尾公佈內閣名單<ref>此傳統應是來自英國國會開幕大典後兩院的傳統</ref>;隨後候任宰政大臣便會率領內閣到皇居進行宣誓儀式;任命儀式一般會在皇居舉行,同時在80年代後向外界直播;在任命儀式上,帝國宰政大臣需要分別讀出象徵效忠君主本人和其繼承者的「效忠宣誓」(Oath of Allegiance),以及象徵其就任宰政大臣的「就職宣誓」(Oath of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而君主則會在其讀完後將閣員任命詔書交到宰政大臣手裡,並由宰政大臣公佈其內閣名單。  


=== 任期、卸任與解職 ===
=== 任期、卸任與解職 ===
《2020改革法令》中並未對帝國首相的任期作出任何限制,故帝國首相的任期一般取決於自身所屬政黨、自身決定或來自國會的不信任案。一旦帝國首相決定辭職,其需要先面見君主並召集大議會宣佈內閣總辭,爾後由國會舉行首相指名選舉以選出新的首相人選,再由帝國君主任命
無論是《大憲章》或是《1950帝國宰政大臣權力及相關事務法令》內,均未對宰政大臣的任期作出任何限制,故宰政大臣的任期一般取決於自身所屬政黨、自身決定或來自國會的不信任案。


另一方面,在總席次的十五分之一和上下院議員數各十分之一的支持下,國會議員可與向輪值大議會議遞交對帝國內閣的不信任動議,並要求臨時召開大議會審議;而在不信任動議獲得接納後,則將在召開的大議會上表決,並需獲得兩院議員各自通過;一旦通過,帝國首相只能選擇辭職或解散國會重選
一旦宰政大臣決定辭職,其需要先面見君主並召集議會宣佈內閣總辭,爾後由議會舉行宰政大臣指名選舉以選出新的宰政大臣人選,再由帝國君主任命。另一方面,在總席次的十五分之一和上下院議員數各十分之一的支持下,議員可與向議會議遞交對帝國內閣的不信任動議,並要求臨時召開會審議;而在不信任動議獲得接納後,則將在召開的會上表決;一旦通過,帝國首相只能選擇辭職或解散國會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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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 ==
== 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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