淸水歷史
淸水歷史悠久,據考古記錄顯示,淸水在石器時代已有先民活動。自公元前起,已有中國人遷移至淸水,並帶來中華文化和技術,令淸水開始漢化。
淸水於統一時期一般以漢字「淸水」或與其同義的古淸水語「衛美」(淸水語:ヱイミ)自稱,各朝代名稱實際爲當時君主的姓氏並非國家的真實名稱,與中國的習慣不同。而在分裂時期,大部份小國都會以自己所在地域的名稱爲國號,少數追求統一者則自稱「淸水」或「衛美」。
史前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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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中國有大批人口出走,當中部分抵達淸水,爲淸水帶來農耕文明。
吳朝(233-554)
李朝(554-896)
?? 宏義14年(公元679年),李文王頒佈漢化令,要求全體國民改用漢化姓名,當時大部份人都會選擇與自己本身古淸水語姓氏有關的漢姓,然而同一個古淸水語姓氏的人可能會取用不同的漢姓,例如姓「ヨノミ」(Yonomi,直譯爲長水,則河)者部分改姓袁(音譯),亦有部分改姓江、河等(直譯)。
六國時代(896-1139)
陳朝(1139-1433)
魏朝(1433-1628)
梁朝早期(1628-1820)
梁朝後期(大淸水帝國)(1820-1875)
光武維新
光武5年(1820年),梁文宗梁封放棄淸水君主一貫只稱王不稱皇的傳統,自封爲帝,改國號爲大淸水帝國,並開始進行一連串改革,以求經濟及軍事現代化。唯梁文宗對權力下放極爲反感,堅拒在政治方面讓步。
1822年,西海鋼鐵廠於浦安市成立,是淸水第一座現代工廠。
辛卯之亂
19世紀初淸水地主豪強肆意兼併土地,同時朝廷黑暗腐敗,民不聊生,社會千瘡百孔,光武16年(1831年)5月2日,江大武於西海州田美道聚衆造反,席捲全國。
爲鎮壓起義,梁安宗梁思銘向外國請求援助,又向各地貴族下放地方軍政財大權試圖爭取支持。最終革命於安定2年(1841年)大致平定。革命令君主權威及中央集權開始受到動搖,亦逼使朝廷意識到將改革限制在經濟、軍事層面並不可行,必須推行全面的政治革新才能救亡圖存。
立憲運動
縱使辛卯之亂已經平定,各大城市仍然有不少人時常上街示威爭取更多公民權力,當時進步分子主要分爲立憲派及共和派,其中立憲派主張「萬世一系」的君主立憲制國家,認爲只有君主制能維持淸水各地團結;共和派則主張淸水君主制已經毫無希望,必須推翻並建立共和國才能令國家復興。而朝廷雖有意進行政治改革並承諾行憲,但一直未能與示威者達成共識,令行憲日期一再拖延。
安定23年(1862年),朝廷正式頒佈憲法,當中提及設內閣總理大臣(首相)與成立諮議局(則國會),與當時的君主立憲國家看齊,但皇帝有權隨時罷免包括首相在內的任何官員及議員,亦能否決議案而國會不能提出異議,令全國人民大感不滿。
安定27年(1867年)9月2日,梁安宗在前往國會期間,被共和派革命分子胡東山槍殺,翌日,末代皇帝梁思宗梁思賢登基,改元慶安。而胡東山則即時被捕,並判處死刑,爲現時淸水公認的革命烈士之一,爲避免引起共和派大規模示威,胡東山被祕密槍決及埋葬,亦未公佈死訊。
君主制的終結
慶安七年(1875年),乙亥革命爆發,席捲淸水西部多地,革命者於6月中旬攻佔國會,7月4日,梁朝末代皇帝梁思賢攜同家人祕密從京城出走,並於同月15日抵達金港乘船離國逃亡前往希望帝國並宣佈放棄帝位,至此淸水長達二千年的君主制宣佈結束。
7月30日,各州總督、軍方及革命者開始談判,並於8月中達成共識。8月26日,淸水共和國宣佈成立,定都鄰近京城的大興市。
淸水共和國(1875-1904)
初期
第一共和國爲內閣制國家,主要政治派別爲保皇派及共和派。前者主要由舊貴族、資本家組成,普遍親西方,而共和派則主張人人平等,廢除特權階級。由於第一共和國爲妥協的產物,兩派的矛盾極爲尖銳,導致總理更換頻繁,甚至無法選出。在第一共和國29年歷史中,合共出現了超過35位首相,其中只有3位超過1年。
以往淸水各地使用語言並不相同,例如京畿、江南地區通用粵語,東部通用越東語(現稱淸水語),西海、中北則幾乎每道均有不同語言,唯全國各地均通用中文,除粵語外各語言均沒有自己成體系的文字。針對此問題,1883年1月,政府以使用人口最多的粵語及越東語爲官方語言,並參考日文假名制定越東語假名與漢字混用,以此爲越東文。其後在東部各地的要求下,同年12月將越東語、越東文正名爲淸水語、淸水文。
此外爲了促進淸水各地交通運輸,政府積極發展以鐵路爲基礎的現代交通運輸,1886年,南海岸本線通車,連接大興、江州、獨埔、忠正、青虹、天涯等京畿及江南地區城市,往來大興至天涯的時間爲約8小時,比以往大幅縮短。除此之外,爲響應世界潮流,各地亦紛紛興建有軌電車系統,方便民衆往來市內各地。
共和派統合
1896年11月3日,民主黨、共和黨、清水革命會等7個共和派政黨於遵州市宣布合併以應對內年大選,黨名定為「革命民主黨」,為今日國民黨前身,主張民族獨立、實行普選、平均地權為宗旨。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中,任唯賢被推選為黨主席。在翌年的議會大選中,革命民主黨得票率約六成半,唯只斬獲稍為過半議席,未達到單獨推舉總理(需三分之二同意)及修憲門檻,導致清水總理難產接近一年。
淸水民國(第二共和國)(1904-1954)
任唯賢時期(1904-1918)
任唯賢就職總統後,推行大量改革,爲後世發展奠定基礎,影響深遠。1908學年起,《中小學法令》正式生效,政府實行9年國民教育,並於全國各地廣設中小學校校舍。此外,法令規定粵語及中文爲國家唯一官方語言文字,所有學校必須以其爲主要教學語言。此外,政府於1910年將其從私人企業收購的多家工廠整合爲淸水重工,爲淸水最大的國有企業。
在政治方面,任唯賢毀譽參半。一方面鼓勵地方自治,將省市縣長及議會改爲民選,容許有限集會及言論自由,亦承認民族自決權,任命各殖民地本民族人士擔任政府要職。另一方面,不少憲法規定的公民權被《憲法臨時條款》限制,例如結社自由等,亦時常清算反對黨高層及各反藍資本家。《憲法臨時條款》在1919年蕭穎領導的大規模示威後才被逼廢除。
蕭穎時期(1930-1933)
1930年大選中,反對派共同推選的蕭穎意外擊敗國民黨推舉的張霖甫,唯國民黨仍然爲立法院多數黨,導致蕭穎的施政被國民黨大大限制,更有甚者,反對派實際上亦一盤散沙,包括主張君主制的自由民主黨、接近馬克思主義的改革黨、偏中間派的立憲民主黨和新民主黨、以至極右民族主義的基督教真理聯盟,除反對國民黨一黨專政外並無共識,內訌不斷。
在該屆立法院中,由於立法院有權以三分之二比數罷免國防部外各部部長,國民黨對行政院各官員提出最少200次彈劾,亦時常有部分執政聯盟成員爲爭取更大權力而倒戈支持彈劾案,導致幾乎所有部長均曾被替換,政局混亂。
1931年11月8日,大興地鐵通車,令淸水成爲繼日本後第二個擁有地鐵系統的亞洲國家。然而,在通車儀式上,總統蕭穎及國民黨籍大興市長公然發生爭執,體現當時黨爭之激烈。
1933年9月23日,國民黨與執政聯盟的立憲民主黨達成共識,共同提案罷免彈劾蕭穎,最終罷免案於立法院獲得通過,被普遍認爲親國民黨的司法院最高法院亦於兩個月後通過罷免案,令蕭穎成爲淸水民國史上唯一被罷免的總統,總統一職由新民主黨籍陳里安代理。根據憲法,正常情況下總統被罷免後立法院亦同時解散並重新選舉,唯因當時距離下次大選少於一年,被豁免解散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