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戶
「戶原尼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無編輯摘要
imported>Mcnet 無編輯摘要 |
imported>Mcnet 無編輯摘要 |
||
| 第1行: | 第1行: | ||
{{Infobox country | {{Infobox country | ||
|name=<big>'''戶原民國'''</big><BR>'''Howannia Tasakala''' | |name=<big>'''戶原民國'''</big><BR>'''Howannia Tasakala''' | ||
|image_flag=戶原民國國旗(2021).png | |||
|image_flag=戶原民國國旗.png | |||
|image_symbol=戶原民國國徽.png | |image_symbol=戶原民國國徽.png | ||
|motto=<br>'''繁榮昌盛,民安和樂''' | |motto=<br>'''繁榮昌盛,民安和樂''' | ||
| 第93行: | 第92行: | ||
該國之政府首腦為[[戶原民國政府主席|政府主席]],而[[戶原民國政府主席|政府主席]]則為行政院之首腦,戶原民國行政院之組織由《[[聯盟政府組織章程]]》所規範,規定行政院為由十四部、四會及一行所組成的行政機構,並依據章程行使其職權,行政院也有權頒布命令,向[[戶原民國議會|議會系統]]提出法律修正案及草案,而政府主席直接由總統任命,聯邦議會若對其不信任可提資格覆議,若覆議沒過,總統則需重新任命,第二次任命則需要經過議會系統同意。 [[戶原民國政府主席|政府主席]]的任期不受限制,政府主席可提名行政部會之首腦,並由議會系統同意後由總統任命。 | 該國之政府首腦為[[戶原民國政府主席|政府主席]],而[[戶原民國政府主席|政府主席]]則為行政院之首腦,戶原民國行政院之組織由《[[聯盟政府組織章程]]》所規範,規定行政院為由十四部、四會及一行所組成的行政機構,並依據章程行使其職權,行政院也有權頒布命令,向[[戶原民國議會|議會系統]]提出法律修正案及草案,而政府主席直接由總統任命,聯邦議會若對其不信任可提資格覆議,若覆議沒過,總統則需重新任命,第二次任命則需要經過議會系統同意。 [[戶原民國政府主席|政府主席]]的任期不受限制,政府主席可提名行政部會之首腦,並由議會系統同意後由總統任命。 | ||
憲法法庭,為戶原民國執掌違憲審查之機構,並接受由民眾所提出之釋憲案,憲法法庭之成員稱為釋憲官,釋憲官任期為兩年,由總統任命行議會 | 憲法法庭,為戶原民國執掌違憲審查之機構,並接受由民眾所提出之釋憲案,憲法法庭之成員稱為釋憲官,釋憲官任期為兩年,由總統任命行議會同意之。 | ||
司法院,為戶原民國的最高司法機構,執掌戶原民國的民事、刑事等一切司法事務,其中包括違規之公務員懲戒事物,司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由議會 | 司法院,為戶原民國的最高司法機構,執掌戶原民國的民事、刑事等一切司法事務,其中包括違規之公務員懲戒事物,司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由議會同意任命,其任期不受限制。 | ||
監察院,通稱監院,為戶原民國的最高監察機構,其憲法上之職權為對任何公職人員或機構提出糾舉、糾正及彈劾,監察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議會 | 監察院,通稱監院,為戶原民國的最高監察機構,其憲法上之職權為對任何公職人員或機構提出糾舉、糾正及彈劾,監察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議會同意之,擔任監院院長者不得參加任何黨派或擔任其他公職。 | ||
考試院,通稱試院,為戶原民國的最高考試機構,其憲法上之職權為主持國內的一切公職和升學考試,以及公職人員退休後之事宜,考試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議會 | 考試院,通稱試院,為戶原民國的最高考試機構,其憲法上之職權為主持國內的一切公職和升學考試,以及公職人員退休後之事宜,考試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議會同意任命之。 | ||
議會系統,通稱議會,採行兩院制,為戶原民國之最高立法機構,由參議院及眾議院組成,參議院之議長由副總統兼任,眾議院之議長則由眾議員互選產生,副總統在開會期間須前往平陽市參議院會議廳開會,也由於參院議長由副總統所兼任,一般所稱之議會議長則多指眾議院院長。 | 議會系統,通稱議會,採行兩院制,為戶原民國之最高立法機構,由參議院及眾議院組成,參議院之議長由副總統兼任,眾議院之議長則由眾議員互選產生,副總統在開會期間須前往平陽市參議院會議廳開會,也由於參院議長由副總統所兼任,一般所稱之議會議長則多指眾議院院長。 | ||
| 第127行: | 第126行: | ||
=== 基礎建設 === | === 基礎建設 === | ||
戶原民國的道路系統分由地方道路、跨州道路及聯邦高速三種,地方道路之興建及維護單位為各州邦之公路有關單位,跨州道路之興建則由一個以上的地方政府達成協議,並委由聯邦中央興建,維護單位為國土運輸部。 | 戶原民國的道路系統分由地方道路、跨州道路及聯邦高速三種,地方道路之興建及維護單位為各州邦之公路有關單位,跨州道路之興建則由一個以上的地方政府達成協議,並委由聯邦中央興建,維護單位為國土運輸部。 | ||
聯邦高速之規劃及興建單位則由國土運輸部執掌,與跨州道路差別於一個是聯邦層面提議興建,一個為地方層面提議興建,聯邦高速之維護單位為國土運輸部,現在聯盟政府計畫興建[[聯邦高R1號]],若完工則為戶原民國首條通車的高速公 | 聯邦高速之規劃及興建單位則由國土運輸部執掌,與跨州道路差別於一個是聯邦層面提議興建,一個為地方層面提議興建,聯邦高速之維護單位為國土運輸部,現在聯盟政府計畫興建[[聯邦高R1號]],若完工則為戶原民國首條通車的高速公路。 | ||
戶原民國的鐵路系統則僅有國營鐵路及國營高鐵兩種,地方政府可以提議興建一條新路線,並由聯盟政府進行審議,並對其提案進行最大效益規劃;[[戶原國立鐵路|國立鐵路公司]]所經營中及興建中之鐵路路網涵蓋數個州市郡,為戶原民國最大之鐵路系統路網,國鐵特快公司所規劃中的路網也預計涵蓋兩個直轄市及各州市,鐵路的主管單位為國土運輸部,並由各國營公司維護及營運。 | 戶原民國的鐵路系統則僅有國營鐵路及國營高鐵兩種,地方政府可以提議興建一條新路線,並由聯盟政府進行審議,並對其提案進行最大效益規劃;[[戶原國立鐵路|國立鐵路公司]]所經營中及興建中之鐵路路網涵蓋數個州市郡,為戶原民國最大之鐵路系統路網,國鐵特快公司所規劃中的路網也預計涵蓋兩個直轄市及各州市,鐵路的主管單位為國土運輸部,並由各國營公司維護及營運。 | ||
| 第151行: | 第150行: | ||
== 外部連結 == | == 外部連結 == | ||
==附註== | |||
{{戶原民國}} | {{戶原民國}} | ||
[[分類:國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