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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御前大臣'''(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通稱'''御前大臣'''(英語:'''Lord Chancellor'''),是 | '''希望帝國御前大臣'''(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通稱'''御前大臣'''(英語:'''Lord Chancellor'''),是[[希望帝國]]最高級別的官職之一,排名僅次君主及皇室成員。御前大臣由君主根據前任御前大臣的建議任命,現任御前大臣為[[何宏清勳爵]]。御前大臣是司法機構首長、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兼首席法官、御前會議召集人、國會兩院聯合大會召集人及主席、內閣大臣和官守參議員。 | ||
御前大臣 | 行政職能方面,御前大臣作為御前會議召集人負責召集御前會議並在內閣列席。同時,作為內閣部門御前大臣辦公室主管大臣,列席內閣並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推薦司法人員、授予首席御用大律師、御用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資格等。同時,依照傳統首相及大臣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 ||
立法職能方面,2020年改革法令通過前,御前大臣曾負責主持國會的會議,改革法令將這一角色移交給兩院議長。不過,御前大臣仍保留兩院聯合大會召集人及主席身分。依照傳統,國會議員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為實現憲政原則,御前大臣可行使皇家特權,在判定法案違反人權公約的情況下御前大臣可以宣布無效。同時,御前大臣亦對下級立法機構如地方議會通過的法律享有審查權。 | |||
司法職能方面,御前大臣具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首相、副首相彈劾案、及主持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聆訊工作的職務和權限。 | |||
== 歷史 == | == 歷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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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職能 == | == 司法職能 == | ||
御前大臣為希望帝國 | 御前大臣為希望帝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主席及首席法官,因此有權監管從屬的各級法院。現時,在每個法律年度開始時,御前大臣仍舊擔任法律年度典禮的主禮嘉賓,並會在眾法官前致辭。在儀式過後,御前大臣會舉行御前大臣早餐會,招待諸位法官。根據憲法,首相就任時須向御前大臣申報財產;此外,若國會兩院超過1/4議員同意對首相發起調查是否瀆職,御前大臣將擔任該調查委員會主席。此外,御前大臣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主席。 | ||
== 其他職能 == | == 其他職能 == | ||
御前大臣也是 | 御前大臣也是慶寧本土多所大學、書院、學校、醫院及其他的慈善團體的督學(Visitor)。在慶寧,假如有團體沒有對督學作出委任,或者督學一職出缺,君主將會出任督學,但職能卻由御前大臣代行。另外,也有一些機構是指定由御前大臣出任督學的,這些機構包括有皇家研究院、帝國皇家大學等。 | ||
== 地位與特權 == | == 地位與特權 == | ||
按傳統,御前大臣地位極為崇高,僅次皇室 | 按傳統,御前大臣地位極為崇高,僅次皇室,地位甚至凌駕全國公卿貴族,因此以薪資作為報酬被視為有損其尊嚴,御前大臣就職的主要動機通常是為國家和公共利益做出貢獻。 | ||
不過,御前大臣的地位和權力使得他們能夠享受許多特權和福利,是希望帝國皇室成員以外最高的,因此這些福利和特權通常被視為足夠報酬御前大臣所作出的貢獻。御前大臣的特權和福利如下: | 不過,御前大臣的地位和權力使得他們能夠享受許多特權和福利,是希望帝國皇室成員以外最高的,因此這些福利和特權通常被視為足夠報酬御前大臣所作出的貢獻。御前大臣的特權和福利如下: | ||
=== 官邸 === | === 官邸 === | ||
自御前大臣此官職於1805年創立以來,[[御川臺]]的'''御前大臣府'''一直是御前大臣的主要官邸;御前大臣有權使用其工作人員和設施 | 自御前大臣此官職於1805年創立以來,[[御川臺]]的'''御前大臣府'''一直是御前大臣的主要官邸;御前大臣有權使用其工作人員和設施。此外,位於銘誠的'''御前大臣別墅'''為御前大臣的度假地。 | ||
=== 交通 === | === 交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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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免 == | == 任免 == | ||
御前大臣的任命是由 | 御前大臣的任命是由皇帝陛下任命,為終身職,直到退休。 | ||
若御前大臣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 | 若御前大臣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皇帝可任命五名法官組成審議庭決定是否應免去其職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