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原尼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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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原尼亞共和國'''(坎森提文:'''Jei Takasala ke Howannia''',或英語:'''The Republic of Howannia'''),通稱戶原(坎森提語:'''Howannia'''),是一個由州邦、聯邦市、共和國及其他行政區所組成之聯邦制共和國,戶原尼亞共和國的首都是[[松陽聯邦市]]。 | '''戶原尼亞共和國'''(坎森提文:'''Jei Takasala ke Howannia''',或英語:'''The Republic of Howannia'''),通稱戶原(坎森提語:'''Howannia'''),是一個由州邦、聯邦市、共和國及其他行政區所組成之聯邦制共和國,戶原尼亞共和國的首都是[[松陽聯邦市]]。 | ||
戶原尼亞共和國於2019年上半年成立 | 戶原尼亞共和國於2019年上半年成立。 | ||
戶原尼亞共和國是以總統為國家元首,政府主席為政府首腦的半總統制國家,聯邦總統由[[團結勞動黨]]籍之[[吳質彬]]閣下擔任,聯邦副總統由社會民主聯盟籍之[[李逸峰]]及自由新黨籍之[[團結勞動黨]]擔任,而政府主席則由[[團結勞動黨]]籍之[[龔賢平]]閣下擔任。 | 戶原尼亞共和國是以總統為國家元首,政府主席為政府首腦的半總統制國家,聯邦總統由[[團結勞動黨]]籍之[[吳質彬]]閣下擔任,聯邦副總統由社會民主聯盟籍之[[李逸峰]]及自由新黨籍之[[團結勞動黨]]擔任,而政府主席則由[[團結勞動黨]]籍之[[龔賢平]]閣下擔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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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邦政府結構 === | === 聯邦政府結構 === | ||
{{main|戶原尼亞共和國政府}} | {{main|戶原尼亞共和國政府}} | ||
現行之憲法 | 現行之憲法於頒布,規定戶原尼亞共和國是一個世俗、團結的聯邦制半總統制主權共和國,並規定戶原尼亞共和國之主權屬於其國民全體,戶原尼亞共和國施行孟德斯鳩所提出之三權分立理論,即行政、司法及立法三權分立,《[[戶原尼亞共和國憲法]]》序言寫道:「為承民主之理念,及推行法治,今吾等特聚集於此,共商國家大事,吾等肩負祖國民主改革使命,鞏固民族團結及民主秩序,今吾等廣納百川、集思廣益,收納起全國人民的意見,及專家們之各類建言,依國民所託,循依社會主義慣例,為穩定國家政治、修正制度上之漏洞,穩定聯邦之秩序,推行依法行政之法治社會,特制定憲法並頒行全聯邦。」 | ||
[[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總統]]是戶原尼亞共和國之國家及其海外領地之元首,由[[戶原尼亞共和國主席團|主席團]]輪值主席輪流擔任,一共有五名主席團委員進行輪值,通常任期為一年;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之權力包含但不限於宣戰、解散議會、任命政府主席及否決法案;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亦是戶原尼亞共和國國軍、戶原尼亞共和國國民衛隊等聯邦性部隊之武裝總司令;當在總統無法履行其職權時,由主席團輪值副主席代理,並受國務委員會監督;總統擁有其之幕僚及諮詢單位國務委員會,國務委員會在主席團輪值副主席代理職權期間進行監督、在總統執行宣戰及媾和權時提出意見,並處理聯邦總統之委辦事宜 | [[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總統]]是戶原尼亞共和國之國家及其海外領地之元首,由[[戶原尼亞共和國主席團|主席團]]輪值主席輪流擔任,一共有五名主席團委員進行輪值,通常任期為一年;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之權力包含但不限於宣戰、解散議會、任命政府主席及否決法案;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亦是戶原尼亞共和國國軍、戶原尼亞共和國國民衛隊等聯邦性部隊之武裝總司令;當在總統無法履行其職權時,由主席團輪值副主席代理,並受國務委員會監督;總統擁有其之幕僚及諮詢單位國務委員會,國務委員會在主席團輪值副主席代理職權期間進行監督、在總統執行宣戰及媾和權時提出意見,並處理聯邦總統之委辦事宜。 | ||
戶原尼亞共和國主席團是由五名主席團委員組成的憲政機構,主席團委員的任期均為五年,戶原尼區地區產生三名、柏辛芬、南靖灣與群島聯邦各產生一名,由前述五名主席團成員輪值作為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 | 戶原尼亞共和國主席團是由五名主席團委員組成的憲政機構,主席團委員的任期均為五年,戶原尼區地區產生三名、柏辛芬、南靖灣與群島聯邦各產生一名,由前述五名主席團成員輪值作為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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